《千万情人》第60章


,再不是小学生了。陈霄不由得抬眼看去,只见远远走过来的那群女孩子个个穿着纯色的连衣裙,很有窈窕淑女的感觉……虽然身高还是矮了点,不过在古代的话,这些人也快要及笈,可以嫁人了……他都在想什么……陈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有些好笑。
难道他也思春了吗?
刚放下手,却瞥见那人群里靠左边的一个女孩子。扎在脑后的马尾、洁白的皮肤、宽宽的脑门、有些不齐整,但是仍旧秀气的眉毛、乌黑的眼珠、微挺的鼻梁,还有红若樱桃的嘴唇。看上去好看极了,陈霄便有一瞬间的失神。
倒不是因为这小姑娘好看,刚刚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能好看到哪里去?
他是因为……陈霄将笔一放,迅速拿了卷子,走上讲台,甩手交了卷。不理会老师在身后道:“才考了半小时,你就交卷?不多检查会儿吗?”
也不理会同学的惊叹声,径自加快了脚步,赶着那拨人而去。
幸得他腿长脚大,只三两步,还没拐过楼梯的走廊,便赶上了那五个小丫头。陈霄也不顾别人的眼光,一下子冲上前,抓住了先前的小群姑娘,瞪圆了一双眼睛,开口道:“归归?”
那小姑娘倒没有说话,边上另一个扎了羊角辫的小女生开口道:“陈学长,你和方媛认得吗?”她的眼睛已经快要变成漫画里的心心眼,脑中不知道在幻想着什么。
而被陈霄抓在手里的方媛则是一脸的茫然:“你是谁啊?”她努力挣了挣,想是要挣脱他的手,这动作引来陈霄一阵不悦,他用了点力,突然将方媛拖到自己的怀里。对着那小女生点了点头:“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她。”
现场一片沉默,都不是文盲,这句话……似乎不是什么好话吧?
方媛显然也吓了一跳,抬脸看他:“你……我和你有仇吗?是不是我以前欠过你钱?”她和小时候一样爱哭,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恐怕陈霄再吼上一声,她就会和以前一样“哇”地一声哭出来。
陈霄拧了拧眉头,转了转眼睛,笑眯眯道:“归归,你忘了我是谁了吗?”看着方媛仍旧茫然的神情,他不由得想欺负她……便又道,“我是魔王哥哥啊,常抢你棒棒糖的,忘了吗?”
在方媛即将哭出来的时候,他胳膊一伸,把方媛揽入怀里,然后……深深的吻了下去。
周围小女生一片尖叫,他却一点也不在意。
他就是这样的人啊,要是喜欢了,又何必在意旁人的目光?
只是……
隔了一周回家的时候,老妈的竹尺就揍了过来,理由是老师告状,早恋加猥亵女同学……
步入社会的再见
有一颗星围绕着地球做旋转运动。每隔78年,就会和地球相见一次。现代人管这颗星叫哈雷慧星,而古代人管这颗星叫……扫把星。
方媛真的觉得,陈霄就是这颗扫把星。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和自己相见一次。
无论自己是搬家还是转校,无论离他有多远,隔一段时间之后,总会再次遇到他。好友董洁静说这叫缘份,她则认为,如果真的是缘份,那也是孽缘。
每一次见到他,她必然倒霉。
也许她这辈子的霉运,都实现在陈霄身上了……
小时候被他从树上踹下来,凄惨无比,于是她搬家……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好死不死和他在一个学校。她被强吻,从此成为同学注意的目光,连考试想作弊都不可能……多亏他已经初三,第二年就考走了。
原以为高中三年都没有遇到他,考上大学之后,也没有遇到他。她便以为,再不会遇到他了……可是,他果然就是扫把星,仍旧出现了……在他出现之后,她的人生立刻有了变化,原本她的导师会是那个柔情似水的英俊男老师,可因为他的出现,她的导师由帅哥变成了老头……
方媛非常想抬头问苍天,她是招谁惹谁了?
她挪了挪身子,往里面坐了坐。可陈霄根本不放过她,挤啊挤的,就挤到了她的身边。几年不见,他现在足足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看上去很结实,应该是耐打型。
陈霄伸了手,放在她搁在身侧的小手上:“归归,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这个样嘛!”说话间,目光还意有所指地落在她的胸上。
我就是A罩杯,你管得着吗?
方媛腹诽,可怎么也没法把这话说出来,想到初中时被他强吻,她不由自主的又往里边挪了挪,想离他远一点。
但她忘了,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不知道什么叫无耻的……陈霄根本不为所动,看她往里面挪,竟然还笑出声来:“你还是这么善解人意啊,不过不要紧,不挤的。”
方媛差点把包扔到他的头上去,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微红了脸,低下头去。
刚要说话,便听到身后有人喊她:“归归,归归。”
回头看去,是自己上大三时交的男友张翔。他手上拿了自己最喜欢吃的麦当劳的甜筒,一头大汗的挤过来。
方媛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填满一样,根本忘记了身侧的陈霄,起身便去迎他。等她接过甜筒,张翔便开口:“那人是谁?”
方媛便回了头,看着陈霄正抬头盯了张翔。其实她和陈霄根本什么也没有,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阵心慌……她扯出一抹笑容,有些结巴道:“我小时候的邻居哥哥。”她没有告诉张翔自己跟的这个导师今后的研究赞助都是他提供的,不知道是不愿意还是不合适……直觉就告诉她,别说。
张翔“嗯”了一声,也没多问。只笑了笑,低声道:“我买到《钟无艳》的票了,一个小时以后开,我们快走吧。”
方媛应了一声,回头和陈霄说了声再见,便转身离开。
陈霄坐在椅子上,怔怔地看着自己张开的双手,又慢慢抬起头,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半天不动。
原来,她永远不是你
“我想嫁给你。”丁娅一身米色的连衣裙,站在陈霄的面前,脸色微红,手指有些局促不安的在身前轻拧。
陈霄抬眼看她,却被她的神情吸引住了。
她这样的打扮,这样的感觉,像极了方媛……想到方媛,他唇角不由得露出一抹苦笑来。原本以为这么多年的思念会是上天给他的考验,到头来才知道,这么多年的思念,不过是因为上辈子欠了她的。
求不得为之苦。
应该就是这样的,或许他真该放下了。他看了丁娅半晌,终于慢慢开口:“好。”
丁娅眼底流露出一抹兴奋和一抹……不安。
陈霄看在眼底,心头微微泛了疑惑。丁娅是他不久前在酒会上认得的女子,一直在海外念书,刚刚回国,父母都是普通的白领阶层,背景并不复杂。
这也是他刚才说好的原因。
身为苏达的总经理,他总不能娶竞争对手的女儿,如果连自己的妻子都要日防夜防,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她还有什么好不安的呢?陈霄眯了眼睛,轻轻牵了她的手。
脑子里却不自觉的想起,那些过往的日子。小时候,他常牵了方媛的手,带她四处玩耍。而现在……他将要牵着别的女人,奇Qīsuū。сom书一起走过将来的风风雨雨。
而她,也要将手交到别人的手里,从此与他无干。
想到这里,陈霄从心底便泛出一阵阵酸楚来。虽然从未得到,可也不能心甘情愿。可是……即使不能心甘情愿,又能如何?答应了丁娅,便要同她风雨同舟,无论如何,她将会是他的妻……
该放下了。
陈霄轻叹一口气,又偏头看向丁娅。
好就好在,她的五官依稀同方媛有一些相像,即使相似度只有10%,也可以安慰一下他受伤的心灵了。
订婚宴已经定了下去,在金陵饭店。
只有十桌,他只想请些亲朋,至于要闹的时候……还是留到结婚时吧。
还有五天,他就是个有未婚妻的人了。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
吴小雾派的人手调查结论是,丁娅是张家的养女。接近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方媛手上的药方……也为了苏达的机密。
他立刻取消了一切的婚礼,可他竟然没有半点怒气,反而是一种解脱了似的庆幸。
原来,她永远不会是方媛。
在一起,只是折磨。
这辈子,再不放你的手
得到消息的时候,是下午一点。
阳光明明暖暖的照在身上,空调也开得极足,可陈霄就是觉得冷。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泛出来的冷。仿佛所有的血管都被冻住,无法呼吸,也无法动弹。
直到电话铃响起。
是吴小雾打来的,说是……方媛出了车祸。
他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逆流,一下子跌到冰窖里去。他知道的,之前张氏一直想要方媛的研究成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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