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入豪门,总裁滚远点!》第141章


萘耍≌饧柑煺饧柑欤饧柑旃四阌忠菀桓鲈鲁ぜ倭耍 彼谷貌蝗萌嘶盍耍慷伎旃炅怂惨丶业暮貌缓茫?br /> 费璋云废话不多说,老婆比公司重要,于是很干脆的对他道,“你己经是握有极道集团百分之二股权的股东了。”然后啪的一声挂了。
那边的方正愣了下,最后爆吼出声,“谁稀罕百分之二的股权啊?我要的是回家过年,过年!”可是没人理他。
方正只能哀嚎,呜呜,谁来顶替一下他,让他也休息一下吧,他都快崩溃了,费璋云这家伙太不厚道了!再这样下去他会被他操 死的!
极道集团百分之二的股权啊,多少人想要都要不到,方正还不要,要是被那些个花枝招展,专门钓黄金单身汉的女人知道他瞬间跃身成为黄钻级的单身男人,天天都上门来钓他这只龟。
费璋云用脚趾头都能想象得到方正会是什么反应,但没办法,老婆是无价宝,等他遇到个心爱女子的时候就会知道啥感觉了。
他重新看向高空,独自喃喃,“老婆,看你往哪藏,等捉你回来再看我怎么‘收拾’你。”
飞机上的简雪跟费紫苏其实是有计划的,只是一道出发而己,然后就分开各走各的。
“你还要去找江寒?”简雪问她,现在费紫苏是不介意她这样称呼顾城宴了,因为他真的改名了嘛。
费紫苏点了下头,“不找到他我不甘心。”
或许有天他自己会回来。“简雪猜测着。
费紫苏不相信,如果要回来他早就回来了,何必等她回来他还没出现。
“你去哪?”
简雪早就己经想好了第一站,“佛罗里达洲。我曾经在那里渡过了五年,很美好的五年。”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有抹回忆的迷蒙笑意。对了,她还要去接她的宝贝一起。
费紫苏看了眼她,笑了下,“那肯定很令你难忘,那五年…肯定也很辛苦吧。”就像她一样,说不定城宴也是。
其实不管是谁,那五年,他们这几个人谁都不好过,包括己经死去的裴曜。
“…是的。”简雪半晌才回答她,然后附于她耳边低语了一下。
费紫苏微微睁大眼,接着满是祝福的道,“恭喜你们。”真好。
简雪溢满幸福的笑了起来,对前面驾驶位上的师傅道,“先去华尔街……”
手机响起来了,“喂?”
“妈咪,我又看到那个江 叔叔了,原来这个地方叫温哥华啊。”是小米的声音,听她的声音好兴奋。
“温哥华?!”简雪瞪大眼,一时也没联想到她现在在那里了,对一边的费紫苏道,“紫菀,小米说…江寒在温哥华。”
费紫苏初听满是愣然,接着浑身的血液都翻腾了起来,她想要去那里找他,不管小米说的是不是真的,最起码她有了第一个目标。
“宝贝,妈咪去……”那边传来的是嘟嘟声,无奈,简雪又拨了个电话过去华尔街,接了才知道,小米不在华尔街了!
雷诺又被小米緾上了,因为他被小米无心听到他讲电话,知道了他也会飞机原理,于是,华丽丽的想要昏倒下去,他实在是不想跟这小丫头搅在一块,但费老爷子非常疼她,就依了她,而且方老爷子现在也像个吃不到糖的孩子般,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緾着费老爷要他交待清楚,至于是什么他也不知道。
反正他现在头疼想甩掉这个跟屁虫。
**
简雪来到了佛罗里达州,这里她曾经生活五年的地方,她想,在离开前,她要回来看看,看看尼拉德。
这里有太多属于她当年孤独的美好回忆了。
推开铁门,她走了进去,这里的一切都依旧没变,只是少了主人的气息,地上的落叶满地都是。
院子内有架秋千,那是尼拉德特意为了她而订做的。
“小雪,看,这是什么?秋千,很不错吧?”
简雪走近秋千伸手轻轻的推了下,秋千轻轻摇晃了起来,突然间冷冷的,有寒风吹向她,忍不住缩了下。
那五年,多少次她在这里坐过,飘荡过,尼拉德又有多少次跟她在这儿说过话,虽然他很忙,她也为了改变而很累,但一坐上这里她似乎全没烦恼了,再加个小米小小的,坐上这里还会咯咯笑不停。
被捧抱于他手中的小米就像个小天使,坐于阳光下的他抱着小米……简雪忍不住有些鼻酸了,索性转身走开,走进了屋子里面。
一桌一椅都跟从来一样,那样熟悉。
简雪掀开用白布盖着的沙发,坐了下去,才坐下屁股被硬物抵着,伸手去摸感觉是一本书。
拿起来看了下,也不是书,是日记本,谁写日记了?
翻开硬皮来看,简雪瞬间僵化,这是尼拉德的字迹,她从来都不知道他有写日记的习惯,那么,这就是他生前的日记了。
日记本里面还有一层硬皮,里面的内容被密码保护着,简雪想了下,感觉就是用她的生日锁的,因为尼拉德最喜欢用的密码就是她的生日。
砰的轻微一声,日记本真的被打开了,她心底的某根弦被这一声轻微的触动了下。
简雪手指有些微颤,不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或许是些随便一写的文字而己,可是她的心为什么有种期待,有股颤抖的害怕。
可当她随意一翻的时候才发现,并不是,日期并不是连着的,而是尼拉德觉得有必要写的时候才写上一段。
某年某月某日 晴
很意外的,莫非要我帮助的人竟然是她。
某年某月某日 小雨
小雪说,如果这世上有天使,哪一位会是我的天使。其实我的天使就是她。
……
某年某月某日,晴
今天是小米出生的满月,突然间觉得她们母女就是我要保护的人。一辈子。
……
某年某月某日 高温
昨天我们回到了G城,才发现,原来能陪着她的那个男人从来都不是我。因为我无法陪她走一辈子那么长。
某年某月某日 天气阴沉
我感觉我的生命在消逝,她给我的记忆也越加清晰。我舍不得离开,非常不舍……
没有过多的文字,仅此一句话,尼拉德不是个话多的人,日记内写的都是中心文字,很简洁,却也表达了他的想法。
简雪随意的翻着,每翻到一处,她的鼻子就越发酸厉害,眼内热气胀胀的,最后那一篇的时候,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一滴滴的滴在日记本的纸页上。
奇迹发生了,最后一篇的下面被泪水浸湿之后,有字体显示出来:遇见你这样意外,令我措手不及。你的美好早己俘掳了我,小雪,我爱你。
这篇日记是最后一篇,字体有些歪斜,想必是因为生着病而无力的写下来的,而被泪水浸湿示出来的文字肯定是被特意掩藏起来的。
简雪的视线被泪水模糊着,更多的泪水自她眼中涌出来,像是被打开了无法关起来失控了的水龙头,最后失声痛哭起来。
“尼拉德……”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说,你从来都不说你内心的感受,如果你说了,今天陪着我的人会是你,一定会是你。
你知不知道,你的离开,对我来说有多难过,你知不知道,不知道真相的我一直都活在朋友的范围内,你知不知道,知道了真相我有多后悔没有及时发现你的病情,我有多后悔只顾着费璋云,我有多后悔,没能在你最后的生命里多陪陪你,我更后悔在你离开的那天,我在意的竟然还是费璋云……
尼拉德,你太狠了,生了病也不告诉我,就这样等我发现,可我发现的时候己经晚了,晚了!
简雪一页页的翻着这本日记,里面有太多太多从前的记忆了,五年的日记……
这本日记是尼拉德从遇到简雪开始就写的,当时他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无缘无故就买了本回来,然后写下了第一篇日记,像是被毒入浸般,从此写上了瘾,就一直写到了他生命的尽头。
谁又料到,他的生命会如此短暂,在尼拉德生命里,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就是遇见了简雪,然后跟她一起生活,接着又多了个小米,这样的日子令他毕生难忘。
在尼拉德的心里,简雪是无价之宝,与费璋云的心境是一样的,可是他清楚,即使他没有生病,小雪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缘份让他们再度相遇,不是因为他们心中的爱恨,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曾经的痛苦。
而是因为那个美丽的午后,费璋云遇见了简雪,她如天使般住进了他的心里,从此如毒素般浸透了他的血液甚至是骨髓,他们的情缘由那一刻开始展开。
而他,只是一个意外而短暂的美丽风景,却是拥有了她五年的美丽时光,这己足矣,这样的结局令他有些措手不及。15242321
意外的开始,苍促的结束。
尼拉德错了,他不是一个意外而短暂的美丽风景。简雪像毒素般入侵了费璋云,可又何偿没有入侵他?
这本日记里的发现,会令简雪终生难以忘怀。曾经有一个男人无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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