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至死by红娘子》第34章


余朝胜叹了一口气:“我活到这个年龄,已经知道这一辈子太短了,我也不求什么了,你和余晶、冉冉都好好的,我就好了。”
余莹听到这里,忍不住湿了眼眶,低着头喊了一声:“爸!”
余朝胜回过头来拍拍她的手:“你和程济之间的事情,就算是你想瞒,我也看得出来一点。要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你就别为难自己了,我和你妈能理解你的。从前总是我们压着你,但现在想想,都要入土了,还不如让你去过你自己想过的日子。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当时想的不一样,我们也跟上不了……”
余莹心里一抽, 这才知道父亲的眼睛其实一直都盯着自己, 看着自己的各种表现。她与程济的僵局已经连父亲都看得出来了。
她把头靠在父亲的肩上,轻轻地抵着,这是多年来都没有的亲热举动。她心里的感动无法表达,语言显得苍白无力。父亲在这个时候说出了这样的话,是对她最大的帮助和支持。她知道了自己并不是无助的。她把头趴在那已经弯下的背上,才知道父母已经真正的老去,而那一颗爱自己的心,却从来没有变过。
余莹的眼泪打湿了父亲的后背,她哭得像一个孩子。
那个年算是无风无浪地过了。除了冉冉很奇怪地打量了她之外,似乎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任何的不同。
就像和吴博荣的交集就是一场梦,现在梦醒了,所有的事情都回到了原点。
可是,这真的就是原点和一场梦吗?余莹明白那不是,没有人能抹去发生过的事情,每一件小事都可以改变人生。
就在这个时候,很久都没有联系她的李莫玫打电话来,发出了婚礼邀请。余莹真的感觉很震惊,因为李莫玫好像前几个月还没有男友,现在忽然说要结婚,这个消息,让她乱了心神。获得邀请的还有程济,程济内心的冲击不会比余莹小,上次和李莫玫一起回母校还没有过多久,那天树下李莫玫离去的身影好像还在面前,现在却得到了她要结婚的消息。
这两人因为这样的心理,都准备得很充分,也送了很贵重的礼物。 
李莫玫的结婚宴会是西式的,在本城里很高档的一个酒店的室外花园里摆的。小小的花园布置得分外优雅,李莫玫穿着白色的婚纱,在中间笑着交谈,余莹进来的时候,感觉她还是那么的美。 
这种美从学校到现在,她虽然在老去,可是她的美总是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内容。她这种女人,美得夺目惊心,年龄不会在她们身上划什么年轮。但这样的女子还是嫁了,嫁的那个男子普普通通,除了看起来似乎有一点小钱,哪一方面都不如从前追过她的那些男子。 
或许是李莫玫真的累了,她等了追了,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什么。在校园里那一次让她明白,也让她真正地凉了心。原来,她等的东西,就是她早就放弃的爱,那份纯真又已经遗失在年月里的爱。现在那个人和当年的少年早就不是一个灵魂,而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个时候,她要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再有了。 
既然是这样,不如在现世里找一个安稳的男人嫁掉。这个男子叫朱盛,因为不是太优秀,所以相守起来就会分外的容易,何况他还守了自己这么多年。也许他不是最好的一个,却是最耐心的守得最久的那个。 
朱盛多年前也在校园里痴迷这朵花,可是怎么也轮不到他去表白。这些年,这个女子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他也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怎么样,配她是不行的。可是,她未嫁,他就认为自己总是有机会的,就算是她嫁了,没有遇到下一个让自己这么动心的女子,这个男子也不肯妥协。说白了,朱盛只是忠于自己,他没有理会李莫玫爱不爱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机会,他只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没有一个女子再让他如此的痴迷,为什么要放弃追求? 
这些年,他在她的身边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没有怨言,好像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李莫玫从校园回来之后就真的明白了,她明白自己已经流失的青春和消失的纯爱都不会再回来,也明白自己要和生活讲和了。在余莹准备离婚的时候,她这个最晚进围城的人,反而把自己嫁了。 
朱盛听到李莫玫问“想不想娶我”的时候,他有老半天没有回过神来。说实在的,等了这么多年,他真的心里不敢给自己存一丝希望,因为存着希望就会有失望,有失望就会有怨气,有怨气就坚持不下去了。所以,他真的只是想守着,从来都不曾想,有一天,他可以得到这个女人。 
李莫玫看他不回答,叹了一口气:“怎么,连你也不想要我了?”说完转身就走。 
朱盛从后面追来,紧紧地把李莫玫抱在怀里:“要,要,都要了半辈子,就怕你不肯,我怎么都要。” 
李莫玫当场落泪,就这么一句话,可以让她安安心心地过下半辈子了。她得不到自己要的爱,可是,她却知道有人在实实在在地爱她,从此她就是这个人的一辈子的珍宝了。想通了这一点,李莫玫就结婚了。 
结婚第一个邀请的人就是程济和余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程济和余莹联手让她醒悟的。不然像她这样的心高气傲的女人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明白的。而那颗已经死去的青春之心,却不再充满了恨。她不恨程济,自然也就不再恨余莹。她隐隐感觉到,从前的恨里是夹杂着不甘心,不甘心别人比自己幸福,不甘心别人混得比自己好,比自己快乐。李莫玫好像觉得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事物理所当然就应该是为她准备的。从校园里出了社会,发现那些美好的事情还真没有搭理自己什么,倒是自己看不上的人和事一个个混得风声水起,要家庭有家庭,要事业有事业,而自己却越来越没有人正眼相看,相亲都是见一些不靠谱的男人,说一些不靠谱的话,几乎大家都活得像盲人摸象了。 
现在,她立在婚场最中央,这一刹,洁白的长婚纱衬得她超凡脱尘,她光芒四射,依然是这个场子中最打眼的女人。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了,所以更加有魅力。 
在这个世界里,她感觉自己又找到了扬眉吐气的资本,于是,头抬得更高。看余莹的时候,她脸上会有一种习惯性的高傲。但余莹已经习以为常,甚至高兴起来,这就是自己在大学里认识的那个美丽却又让人讨厌的李莫玫,虽然烦人,但是真实。这就是真正的李莫玫,那些在咖啡厅里和自己争锋相对地说着家事的李莫玫,终于不再了。而这个自信飞扬,充满了野心,一副“天下的男人都是我的”的自以为是的表情,这才是真正的李莫玫。 
余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李莫玫活过来了,这个女人在世俗的压迫下,在剩女的压力下,曾经一度被压得没有自信,可现在又重新相信了自己的美丽。 
果然李莫玫走过来,又是用那么不屑的眼神看着余莹说:“你才来啊,蒋蓝早就来了,她非压着让我不要说,说是给你惊喜。嗯,你们这两个无聊的丑女人,一边去聊吧!” 
余莹微笑着,伸出手去:“你很美!” 李莫玫伸出了手来,用指尖触了触她的手,头一扭就走了。程济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对余莹说:“她也太骄傲了吧!这态度。” 
“你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她,她本来就是骄傲的女人,什么也改变不了她。”余莹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头也没有回地对程济说。 
是的,程济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李莫玫,一个是余莹,他都从来没有了解过。反而是这两个女人心心相印,虽然互相排挤,却还是有着对对方的敬重。蒋蓝果然在花园另一边的小湖里的木桥上,远远地对着余莹招手。余莹对程济说道:“蒋蓝来了,我去看一下她。”程济点点头,就忙着继续和医院的同事说话。 
余莹往小木桥走去,小木桥上系着一朵朵红玫瑰,布置得很有情调。蒋蓝立在那里,穿着一件淡灰的外套,整个人像一片很悠然的云。 
余莹忍着高兴,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我叫你过来玩多少次了,你每次都是忙忙忙地推我的约,李大美女一叫你,你就立马来了,还瞒着我!” 
“那是,大美女叫起来才有号召力啊!昨天晚上的飞机,到这里太晚了,没有让李莫玫通知你。”蒋蓝靠着木桥,手指抚着一朵鲜红的玫瑰,对余莹解释着。 
余莹看了看四周,没有见到上次吃饭看过的那个男人,就问道:“你的那位呢?” “相处了一下,感觉不怎么合适,我和他还是合适做朋友。” 
余莹微微有一点吃惊,这事从来没有听蒋蓝在电话里提过。看她说得云淡风轻的,不禁还是有一点担心地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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