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购来的爱情》第67章


杨漾说:“不要紧,我们晚饭,夜宵一起吃。实在不行,晚饭,夜宵,早饭一起吃了。”又略带引诱:“你表现得好,晚上……我也会表现得很好的。”肉麻地补一句:“老公,你真的真的很棒,知道么!”有时候,用哄孩子的方法哄男人也很管用。
聂公子就努力地埋头到一堆食材中了。厨房里乒乒乓乓地一片乱响,摔破了好几个瓷碗,杨漾也当没听见,翘起二郎腿来看电视。五分钟后,杨漾在门口瞧了一眼,看到料理台上,灶上全都是菜啊,奇Qīsūu。сom书碗啊,照这个惨不忍睹的样子收拾起来,都得一小时。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有两个醉鬼在厨房干了一架。
杨漾昧着良心说:“老公,没想到你做菜也像模像样的,厉害!……不过,我很想问一下,你锅里煎的是鱼还是茄子,黑得好抽像艺术哦!哈,脚下那一条鱼是不是忘了,踩扁了呢。”
大帅哥系着围裙转来转去,焦头烂额的样子,很轻喜剧。
果真花了五小时。
一样样的菜端出,色彩相当协调统一,清一色的黑。那些食材这样惨不忍睹,肯定都死不冥目的。杨漾看着黑菜,说:“老公,你好棒哦!五个小时,果然整出了六样菜出来。每一样菜还好神秘,看不出炒得是啥,连汤都看不出,神奇着呐。”
聂皓面不改色地说:“开吃。”
杨漾拿着筷子,讪笑:“米饭不错——好像没吃这么有嚼头的饭了。”敢情饭是钢做的,牙都要咯掉了。吃了两口,忍不住了:“……老公,我已经饱了,你慢吃啊。”
聂皓眉一挑:“漾漾——你敢嫌弃我做的饭?这是第一次!”
“哪有?”杨漾只好坐下来,拿上筷子,往又黑又硬像只手榴弹的鱼肚子上捅一捅:“吃吧。要不咱们对着喂吧,浪漫点。”
一定要互相喂着吃,要亲手往自己塞黑碳,真下不了手呢!
聂皓把鱼的表皮一点点剥掉,说:“吃鱼吧,别看外表黑了点,里面不错。”
杨漾惊心地看着鱼肚里流出一点鲜血说:“没错……鲜得很!”
好在今晚的重点也不是吃他一顿饭,杨漾忍辱负重地吃完了一碗。聂公子也吃了小半碗。真难得,要家里的厨师做成这样,他早暴跳如雷了,自己整的黑菜,硬是吃了一些。
吃完,嘴一抹,杨漾指指一桌的碗筷:“这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接下来的事好好干哦。”
真值得纪念,太遭罪了!
聂皓一把抓住溜进房里的小人儿:“我做菜花了五小时,洗碗该你了吧。”
杨漾抱住他,风情万种地一笑:“老公……快点去啦,我去洗个澡等你。”
那声音立即让聂皓心里一软,且无限YY中……
洗碗,整理厨房又是一小时。
买菜,做饭,洗碗共花了六小时。聂公子这一整晚被支使得团团转,把事情做完,洗了个澡,就已经有点困意了。难得杨漾还有好兴致,挽着他的手说:“咱们出去溜搭一圈。你知道不,我最喜欢晚上坐你的车兜风了。你车技一流,开车时特帅!”看他有点犹豫的样子,杨漾又甜甜的吻他一下:“要不,算了,我最不愿你受累了。”
聂皓最受不了杨漾这样温柔,说道:“累什么!走,出去。”
去溜了一圈之后,杨漾又提议去唱K。扯着嗓子吼了一晚上的《青藏高原》和《死了都要爱》,听得他直皱眉。
再返家,睡到上床时,聂皓就打起哈欠来了。
杨漾又磨磨噌噌地洗了个澡,钻进被子里时,看到聂皓已睡着了。杨漾挨近了些,摸着他的下巴试探道:“嘿,不是说要惩罚我吗?就睡了?”
聂皓只习惯性地手臂一揽,把她紧搂住怀里,说:“乖!累了,睡吧。”
杨漾忍了忍没笑出声,你也知道累啊!在他温暧的怀抱里,她闭上眼睛,听着沉稳的呼吸,她舒服地打了个哈欠——哼,大色狼跟我斗!明天,嗯,明天,我得再想个法子整整他。
63。番外之大城小爱
我又一次遇见他了。
他在书架里抽出一本书,正翻着。我装在不经意地转过头去——哦,这是关于遗传基因的书。他上次看的是《平面国》,他的阅读兴趣很广泛。
我站在他旁边,就像站在月球表面一样觉得空气稀薄,呼吸有点困难。
他有大大的黑色眼眸,隐藏着知性的光芒。即使是大清早,我也没见过他睡眼矇眬过。
他借好书,夹在腋下,就出门了。
我背着一个黑色的大背包,拿一把蓝色的雨伞,戴了黑框的眼镜,一路跟他后面,看起来就像私家侦探一样鬼崇。雨伞就像我的保护神一样,不论天晴下雨我都带着,它令我有安全感,充满勇气。
偷偷追男人,对我这种19年以来,一直待在象牙塔里未恋爱过的女生很需要勇气。
他去了餐厅,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一份意大利通心粉,土豆泥。
我坐在旁边点了同样的食物。
在心里默念三遍——嘿,先生,快快注意你右边的女生。
他吃了二十分钟。
他在有法国梧桐树的校园里漫步了十分钟。
他步伐稳健,背影潇洒。任何时候都有一股迷人的风度。
他抬头看蓝天时,有一秒的失神。
他在报刊亭买了份《华尔街日报》,上了巴士。
我坐在车厢的另一头,远远地可以看到他。随着车厢的震动,心里也不时涌起一阵阵波涛。
我承认我很疯狂,很白痴。我不信神,不信教,却对着一把伞祈祷,让一个男人注意我。
我知道,他住在新泽西州,与我隔着一条河。他常沿着哈德逊河旁边散步,眯着眼眺望着对岸。在人群里,他的背影是那么孤单。我想,他一定有很多的伤心事。我没见过比他更沉默寡言的男人。
在哥仑比亚大学附近的酒吧里,我看过他一个人喝墨西哥啤酒,喝醉的时候,他喃喃地唤一个人的名字。
我的中文不是很好。但把那个字记下来了,查了字典,叫羊羊。是一种动物么?
他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但这我并不妨碍我爱他。他那么神秘,那么忧郁,像一本充满神秘故事的小说,让我想翻开看看。
我在学姐的诗歌朗诵会活动中看到他,他的德语诗听起来就像悠闲的牧歌一样。冬天的空气结冰了一样寒冷,他清朗的声音就在空气里回荡,令我立即爱上他。就像突然被流感袭击中了一样,毫无预感地发起烧了。
我胆子小,所以只好傻傻地跟踪他。他看过的书,摸过的杂志,坐过的椅子我都要去试一遍。
他的名字我念了一千遍,沈嘉应,沈嘉应。
我不敢和他说话。我的中文讲得很差劲,深度近视,脸有点婴儿肥,说两句话会脸红,身材那么瘦,他一定不喜欢我。
我尾随他下了巴士。
我眼睛只顾着追随着他的背影,有人迎面猛地跑过来,与我撞了个满怀,我的眼镜掉了。这下子,我眼前一片迷糊,都不知道他去哪了。路边有个黑人少年在表演街舞。这声音让我心里乱糟糟地,我在地上摸到眼镜戴上,站起来时碰到一个人身上。
沈先生竟然站在了我面前,冷着脸问:“你打算跟我多久?”
我用生硬的中文说:“我只是……顺路。”
他盯着我看了一分钟,然后注意到我心理协会的徽章,问:“你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
“我在巴纳德学院读医学。”
“你是日本人?”
“我妈妈是中国人。”我说:“对不起,我不是特意跟……”在这万分尴尬的时候,恰好下起雨来。
我偏偏笨手笨脚的打不开伞,沈嘉应接过来伞撑开,擎在我的头顶,说:“上次在酒吧喝醉了,送我回去的也是你?”
我点头:“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你手上这把小蓝伞。”沉默了许久,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先生可以叫我纪亚子。”
“纪、亚、子。”他说:“中文念得慢了,好像知了叫。”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为什么跟着我?”
我胡说八道:“因为我发现你的尾指是往上翘着的,非常明显。让我想起从前的男友。”
“是么?”
“我和他散步一直拉着他的尾指……现在他跟别人结婚了,我很伤心。”
他静默许久,声音很轻,好像跟自己说话:“过去的事,就算了。”
我和他撑同一把伞,一起在雨里走,其实是那么平常的小事,可我幸福得一整夜没睡着。
从此,我就和沈嘉应认识啦!他和我说过一句莫名其秒的话:同是天涯沦落人。
我试着去接近他,他也没拒绝。我们竟然有那么多的共同爱好。
我和他都喜欢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喜欢音乐剧《C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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