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爱吃蛤蟆肉》第44章


他笑:“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出去开开眼界。”
我沉默。
俄顷,对他道:“程匀,赵聪颖说她真的爱你。”
他抬睫望着我,眼瞳如融化的琥珀,柔软、深邃,荡漾着纯洌的清波。
我扬起嘴角笑了笑,又说:“程匀,我也是真的爱慕逆黑。我不想出国,不想离开他,真的不想……”
他愕了一下。避开我的眼,垂下眼睫,端起面前的咖啡,轻抿一口。
放下杯子时,手有些抖。黑棕色的咖啡溅出杯外,在他润泽如玉的手指上留下一滴渍迹。
拿起一张面纸,覆上那抹黑棕。他抬睫看着我,笑容温且涩:“小白,其实我们都还不懂爱……”
“不,程匀。不懂爱的,只有你。”我双手捧着咖啡杯,慢悠悠地说:“以前,我很讨厌赵聪颖。但现在,我想我可以理解她了。”
扬唇:“因为我跟她都是女人,尽管我们遇到不一样的人。但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遇到的所有悲欢喜乐、忐忑惶恐,都是一样的。女性共有的‘身受’,造成了‘感同’。即便她不说,我也能感觉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
微笑:“程匀,我相信赵聪颖是真的爱你。如,我爱那个人一般 。”
他眼中的水光滚动了一下,折射出忧郁的蓝光。
那抹蓝,恍了一下我的眼。
转头,我看向窗外。
眸光越过熙熙攘攘的街道,停在路边那辆橙色的路虎上。
那辆车,我来时,就已看见。
不远处,哈根达斯的店铺里,一对年轻男女并肩推门而出——
男,清俊优雅,风姿秀整。手中拎着精美的包装纸袋,微含下颌按手机,神情温淡。
女,空灵清逸,秀丽绝俗。手里捧着一杯冰淇淋,仰头望着他说些什么,笑容娇俏。
从未看过他们并肩走在一起,所以从来不知道这样的画面是如此和谐美好。
美好到,堪堪可以染墨入画。
“If you love her;take her to Haagen…Dazs。”
我低低地念了一遍哈根达斯那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词,右手漫不经心地拨弄着左手腕上的碧玺手镯,一圈又一圈。
待那辆车绝尘而去,我方转头看向对面:“程匀,告诉我爸爸,我会顺利拿下这次雅思考试。”
他愣了一下,温声说:“好。”
※※※
回去的路上,慕逆黑打电话过来。
铃声响了很久,我才接起:“喂?”
“小白,在哪呢?”
他的声音笑意满满,本该让人听了如沐春风,我却觉得有些冷。
“在车上。”我音调平平地答。
“出去了?”
“是。”
“在公交车上吗?”没容我回答,他又温笑着说,“把下一站的站名报给我,我来接你。”
“不用。”我亦笑,“我现在坐的可是宝马车。”
他默了一下,问:“你跟程匀在一起?”
“是。”
“你现在在哪?”
“市中心。”
“我说的是具体位置!”
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声音里明显多了一丝烦躁。
程匀,一直都是他忌惮的对象、假想的情敌。这一点,我一直都心知肚明。
我笑了一声,用指甲刮着牛仔裤上的细密纹路,不答反问:“怎么了?你要过来么?”
“是。把位置报给我。”
看向前方不远处的校门,我对着电话柔声问:“怎么了?想我了?”
闻言,程匀转头望了我一眼。
电话那边传来他均匀的呼吸声,几秒后,他答:“是,想你了。”
嘴角歪了歪,勾出一抹嘲讽的笑,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五点二十分。
“好,我知道了。你在宿舍楼下等我,我一会就回来。”我低低柔柔地答着,形容乖巧。
“好。”
挂了电话,我将手机在掌中转了两圈,转头对程匀说:“小师父,请徒儿吃饭吧?”
他讶然抬睫,瞳若渊泉:“怎么了?你不是答应慕……”
“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今天去吃顿好的吧?”我水着一双眼,期待地望着他。
他唇角动了动,欲言又止一番,方道:“好。”
到了地点时,我望着店前的招牌,表情夸张地跟程匀调笑:“喂!姓程的,你不至于吧?我可听说这里杀人不见血,一杯饮料的钱都够我喝几个月的矿泉水,还是有点甜的那种农夫山泉!”
他用手转着钥匙,望着店门,呈沉思状:“那咱换个艰苦朴素地儿?”
“别啊!都到这了!”我拉着他朝门口进发,“大不了我不点饮料,给你省几个钱!”
他顺从地跟我进了餐厅,嘴角噙着清雅的笑。
我的饭量本就不大,吃西餐更是吃不下多少。一份套餐,吃了不到三分之一,便有了饱意。
放下刀子,我边用叉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叉着面前的沙拉,边跟程匀感慨:“早知道我就该点儿童套餐,可以便宜许多呢!现在剩这么多,真是浪费!”
程匀还没搭话,那边便有一个清亮的嗓音接话道:“你这点饭量,估计儿童套餐你也吃不完。”
转过头,韩初见挽着一个年轻男子的胳膊,正站在不远处望着我笑。那男子看上去跟她年纪相仿,面若冠玉,毓秀温雅。虽一见便知出身大家,却不并非是报纸新闻上所报道的——韩初见的绯闻男友蓝潜墨。
我愕了一下,弯眉浅笑:“初见,好巧!”
“可不是巧?”她弯下眼睫应了一声,又看向我对面的程匀,熟络地招呼:“程匀学长,我刚还跟莫倾说到你之前帮三木在礼服上画泼墨山水画的事,这一抬头,就瞧见你了。”
程匀笑了笑,问她:“你们这是刚来还是要走?”
“刚结完帐,准备走呢!”初见看了一眼我面前的餐盘,又说:“小白,你食量跟我差不多,这的儿童套餐你铁定吃不完。我是每次都要剩呢!”
“至少人家不像你那么挑食。”她身边一直沉默的男子望着她丢出这句话,语调柔和,略带宠溺。
初见温温地瞪了他一眼:“我从小就不爱吃胡萝卜和西芹,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人眼神软了软,唇角扬了扬,没再言语。暖褐色的瞳子里,那温柔到骨子里的纵容,让我有一瞬的失神。
曾何几时,我也拥有过这样宠纵的温柔。
“咦?这镯子……”初见的眸光被我左手腕上的镯子吸引过去,端详一会,眼神微闪,忽然笑了,“这成色和纯净度,竟真是件稀罕物!不枉十四为了它差点丢了小命!”
我惊愕地望着她:“丢了什么命?”
“你不知道?”初见蹙眉反问。
“我应该知道什么?”
她望着我片晌,眼神流转,轻叹一口气:“你不知道就算了!我也不多言,免得十四说我八婆!”
听她这样说,我没再追问。低头望向镯子,有点走神。
之后,初见又跟程匀简单说了几句,才跟身边的男子转身离开。临走时,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小白,十四最近挺忙,你多体谅一下他。有些事,他也是身不由己。”
我含笑应着:“好。”
两人走远后,程匀见我一直盯着那镯子不说话,面露关切地问我:“小白,你怎么了?”
我抬眼看向他,笑:“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书上说,佩戴玫瑰碧玺有助于增进情侣间的感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扬唇:“这些东西,你也信?”
我没回答。默了一下,方问他:“对了,你怎么会认识韩初见?”
“之前通过桑梓榆认识的。我们都是艺术学院的,在院里的展览上合作过几次。她得名师高传,油画画得相当有灵气。”
我“哦”了一声。
程匀眼中的涟漪漾了漾,问我:“你是通过慕逆黑认识她的吧?”
“恩。之前跟慕逆黑圈子里的人一起出去玩了几次。那帮人,我也只跟初见和桑梓榆比较熟一些。”
“这样啊。”
“是。”我点头,又问:“对了,跟她一起的那男人是谁?她们的关系好像很亲密。”
“他叫夏莫倾,我们学校管理学院的学生。”皱眉想了想,程匀又说:“听说,韩初见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一对青梅竹马。虽然中间因为一些事分开了几年,但分离的岁月并没有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很大的影响……”
“他们是恋人吗?”
“虽然韩初见从未公开说过两人在恋爱,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程匀迟疑了一下,又道:“或许,是因为家世的原因。你知道,像韩初见那样出身诗礼簪缨之族的千金小姐,今后的另一半,必定是出身显赫之人。现在这个社会,越是世家,越讲究门当户对……”
“夏莫倾看起来雍雅贵气、气度不凡,家世应该也是非富即贵吧?”
“富倒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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