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宠物》第4章


我懒得和他说话,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怎么了?兄弟,生意失败?他似乎常来这种地方,不时对台上的几个舞女抛着媚眼。
我继续喝着酒,酒吧嘈杂的音乐可以使我暂时忘记对小兴的思念,酒精可以麻痹我的大脑,此时此刻,我是快乐的。
失恋了?他突然表情变得很严肃,眼睛深邃了许多。
我突然停止了喝酒,泪水悄然滑落,是的,他说进了我的内心。
给我烟。我说。
他从口袋里拿出半包中华,里面装的却是三块一包的散花。
我猛吸了一口,曾几时许?我已不再戒烟,失恋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又是多么遥远与陌生。
他叹了口气,似乎回忆到了往事。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也是一个女人害的,我爱她,错了吗?
错了吗?我问。
错了,错就错在我太爱她,我可以把一切都给她,她还是会离开,而我却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我开始不断追求刺激。
我黯然,他说的不错。
忽然,我看到他的手开始发抖,表情狰狞,脸部极具扭曲。
他吸毒了。周围人象躲避瘟神一样边议论指指点点躲开他。
他抓起酒瓶,拼命的往台上一砸,碎了一半,然后用另一半刺向了自己的喉咙,我阻止不住。看着他口中血液喷涌,血溅在我的脸上,他紧紧的抓住我说,兄弟,要坚强!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了,我简直惊呆了,我甚至没有想起要送他去医院。
第一次,我感到了恐惧,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我想大叫,却发现已经喊不出来声音。从医院出来的这一个月时间里,我有多少次想到了死亡,可当死亡真正来到我的面前时,我颤立的发现它是多么令人胆战心惊。
这个不知道什么名字的陌生男人被推向了停尸房,我出钱葬了他,这个陌生人。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很害怕再次临近这个酒吧,同时恐惧回家,我怕孤单,怕一个人,怕极了。
我曾经的老板,那个待我很好的老乡要请我喝酒。颓废了好久,我硬着头皮艰难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看自己,几个月没有洗脸,除了吃饭,睡觉,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体重也不是很给力,来的时候还是六十公斤,如今五十就够我高兴了。
再临“望天香”,我犹豫踌躇了很久,伤心的地方,承载了我多少压力?又让我怎么敢再进入!
老乡不由分说的拉我进入,要了几瓶啤酒和几个女郎,很妖娆。我不是很喜欢,她们也被赶走了。
我们大口大口地喝着一百多一瓶的洋酒,老板大声诉说着他的苦,我只是个听众,一个已经麻木的听众。
酒过三旬,我们在舞台中疯狂的笑着跳着,一个很时髦的女孩不断地蹭着我的身体,刺激非凡,我把她抱在怀里,我有些醉了,不知被几个陌生的男人打了一顿。
临走时,老乡给了我一万块钱,然后开着他的五菱之光扬长而去。他不是买不起好车,他的性格比较低调,象每个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一样,喜欢把财富藏起来,不让外人知道。
老乡曾经是个农民,我也是,农民的儿子。
那天以后,我每天九点之后都会准时出现在“望天香”酒吧,用酒精麻醉自己,却从不叫小姐,孤酒畅饮,体会李清照的无言独上西楼。
正文
05
他是谁我不认识,压根儿我都没打算认识。
那天我很快喝完最后一瓶烈酒,钱没有多带。他就那么突然做在我的对面,手中握着两瓶酒,微笑着,自我介绍说是天明。之后我们就喝酒,我并不关心他的目的,因为在我的心里,没有了小兴也就没有了我,现在的我和行尸走肉没有区别。
那天起,由我一个人喝酒变成了两个人,他总是一个人来,从不叫小姐。两个从不认识的男人一瓶接一瓶的喝,也不说话,甚至我感觉他很讨厌听到我的名字。
春天是在酒中过去的,夏天也不算太热。
一天夜里,我们都喝的大醉,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了过来,喂,哥们,我大哥要在这个桌子上喝酒,麻烦让一下。
我瞥了一眼天明,他二话不说,抄起酒瓶就对着那个混混砸了过去。
啊,打人啦!
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在酒吧和一群混混来起了酒瓶乱战,多么惊险那。我得承认我当时把三个月以来的所有愤怒都发泄了出去。
我们疯狂的逃跑,把那群混混远远的拋在后面。我们坐在干净的路上,大口喘息粗气,两人相视大笑,我把眼泪都笑了出来,夹杂着重重的喘息。
天明甩给我一张名片,那是个很不错的名片,质量很好。他要我明天去他的公司上班,并说,有人不想看到你这样。
谁?我惊道。
不是她,他冷冷的说了一句便走开了。
“明天创意集团”名片上很霸气的写道,董事长是天明。
瞧瞧,瞧瞧,多么气派,我笑道。天明回头看了我一眼,笑笑。
这一夜,我格外的清醒,我把自己泡在浴室内,找了他们中心的最顶级的按摩女郎帮我按摩。
按摩女郎二十多岁,她真的很漂亮,除了眼睛中遮不住的沧桑,要是在大街上遇到她,我会以娶她为荣。
在单间里,我就那么赤裸。。身子被她任意看着。她似乎已经习惯,麻木的表情,职业般的动作,那么熟悉。媳妇儿,肩膀好酸,帮我按按好嘛?我有些疲惫加撒娇的看着小兴。
怎么了?是不是打字太累了?告诉你要经常休息的嘛,来,让我看看。小兴关心我的表情都让人爱惜,她是我的开心果,我唯一的爱人,我的宠。
我是个不争气的男人,从小就是,随便受了点委屈就会找母亲诉苦。回忆起小兴,我的眼睛不经意的留下了泪。
怎么了?是不是弄疼你了?女郎忽然停下了动作,很害怕的盯着我的眼睛,生怕我突然出手打她。
包你一晚多少钱?
什么?女郎没有反应过来。
多少钱?
五千。
她好贵,我喃喃道。
我起身穿上衣服,拉着女郎,从口袋里拿出银行卡。如果我猜的不错,里面还有大约五千元,是我还没有来得及感谢的老乡给我的。
牵着女郎的手,她的皮肤很细腻,我感觉可以捏出水来。
我176,,她170,,我们在大街上散步,多么自然,就像情侣一样。
我把她带回家,门上那张被风吹得烂了大半的纸还在,只有部分在上面贴着,上面血红的印着我的名字。
让女郎坐在沙发上不要动,我开始去厨房捣鼓东西。三个月没有进过厨房,我发疯般的清洗着每一个餐具,拼命地想把小兴的印记抹去。
啪!手中的碗摔在了地上,啐了一地。
怎么了?女郎慌张的跑了过来,惊恐的看着手中滴血在拾瓦砾的我。
不要进来!我吼道。
我被女郎拉到沙发上,然后她很认真的帮我包扎,象极了我最爱的小兴,有那么一刻,我真的感觉小兴又回到我的身边,腻在我怀里,傻傻的笑着。
女郎进入了厨房开始忙活,我坐在沙发上吸烟,场面很温馨。
一个小时过去了,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川菜,那些都是我三个月前买的青菜。她竟然做了出来。
这一切显得那么温馨,那么熟悉,那个每天叫我亲爱的的女孩却不见了踪迹。
大口吃着女郎做的菜,味道好极了,不时我还要点评一下。
这个,盐放少了,味道淡了可不是我们北方人的口味!
米饭好像没有熟撒!
她仔细地听着,也不反驳,也不吃饭,静静地听着笑着。
曾几时许?我想有个安静的女孩女孩做我的妻,那么温顺,听话,象个孩子。
饭后,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抱着她,她依偎在我肩上,我们没有说话,一夜没有说话。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斜照过来,找在我的脸上,我满嘴胡子的脸上。女郎已经离开,桌上有一沓钞票,谢谢你,昨晚我睡的很安逸。
我光着上身走到镜子前面,看到一脸颓废的自己,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开始整理自己的面型。拿起剃须刀修整胡子,从衣柜拿出久违的西服,套在身上感觉大了许多。
走出房间,把那张写有我名字的残纸撕掉,闭着眼睛享受了几分钟的阳光沐浴,我开始告诉自己,姓陈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路过一个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株玫瑰,把玫瑰轻轻的放在了小兴的墙角,似乎是最后一次,我用半个小时来回忆我们的曾经。
我终究还是离开了,朝着天明告诉我的地址,我没有看到的是,在我离开半个小时之后,一个女孩捡起了那株玫瑰,紧紧的抱着玫瑰,然后看着我远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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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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