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个深吻》第41章


戆祝热羲谋戆撞皇浅鲇谡嫘模切榍榧僖猓抟苫峋醯檬芰擞夼芯醪皇娣?br /> 更危险的是,她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他的离开。
她从未有过对人产生过依赖感。即便是和卓越最热烈时,她也不曾有过这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以前他出差十天半个月是常事,她也不觉得时间难熬,现在风炳辰不过离开了两天,她就已经不习惯了。
这可真要不得。
她为他的丽色诱惑,饮鸩止渴,终于把给自己陷了进去。但是,她对开始这段情感缺乏信心和安全感,所以尽量回避这个问题,不去想它。
在这座著名的繁华之都,她有一个已经分了手的恋人,几了相交泛泛的同学和同事。她唯一的亲人就是她的父亲,但他们的个性太像,所以关系不是太好。他永远拿捏着父亲的威严,而她却自命已经看透了他。他在离此不远的T市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但家里没有她的地位。
她的生活就像一位已故女歌手曾经唱过的那样: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她喜欢一个人生活,有时也难免觉得孤单寂寞,需要非常强大的意志来抵抗这种寂寞,用一切有趣有效的方式转移情绪。一旦抵抗失败,就会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然而,即便是悲伤如潮,找不出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只要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必须打起精神,投入到阳光里去。
她是这样的,很多人也是这样的。这座城里有成千上万的男女,他们的人生寂寞如雪。借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句式就是,他们依靠这座城分泌出来的绝望生活,因此他们的死,就像被这座城毒死。
她坐在窗口,吹着冷气,喝着香茗,翻一本过期刊物,眼睛却望着窗外出神。从她的角度可以看见对面的健身馆,有几个男人正在跑步机上运动。她也曾在那里练过半年的瑜伽,后来因为工作太忙,就半途而废了。
这个夏天,她失去了一段感情,又陷入一段纠结的关系,实在很有借口和理由放纵一下自己。不过,职场专家的说法是,那些刚毕业的职场新人,通常都会在开始的两年内经历一个倦怠期,各方面的压力都可能会让他们产生挫败感。
她这个情况,大概也可以归入其中吧。即便努力百倍,依然敌不过那些有关系、有背景的人。那些经常拍马屁,围着上司谄媚的人,稿子也更好发,各行各业都得经营关系,都有人际往来。她不善逢迎,不啻拍马,这种超然物外、流水山高式的情怀,在如今这个社会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因为幼年的经历,她对人性失望,仿佛把世事看透了,但是,这种看透相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还是相当肤浅的。她的内心深处对人情世事依然怀有期待,略显天真的期待。她也因为这点天真的世故,而显得可爱。
也不知是浪漫电影看多了,还是什么缘故,对于情感方面,她显得过于理想化了,期望那种心有灵犀、不点即通的情感交流。可惜现代人都太忙、太累了,没有太多精力去探索钻研另一个人的心灵世界。蔷薇曾开玩笑地刻薄过她,说她应该找一个,吸血鬼情人。
吸血鬼永远青春貌美,学识渊博,又能窥测到别人的思想,很适合她。
如今,出现了一个风炳辰,虽然没有吸血鬼那种窥见人心的本领,其他各方面却完美得不像话,风趣,幽默,贴心,成熟,脚又不失童真。真是今夕何夕,见此良人。这等美事,像在做梦。她简直需要一点坏消息,来唤醒自己。
如此一想,风炳辰不给她消息,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助于她早日梦醒解脱。
但是,她又控制不住要去猜测他的行踪,总不至于忙到连打个电话、发个信息的时间都没有吧。
她想不通,心里烦躁。在电脑跟前坐了一下午,只写了寥寥得几十个字,干脆关了文档,到书架随手抓了一本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翻了两页之后,又烦躁起来。书页之间仿佛另有一行虚幻的字在浮动,全都是风炳辰这三个字。
她的整个心神都被他牵引着,没有办法不去想他。
读书一向都是她平静心情、转换情绪的法宝,现在也不灵了。无奈只得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垫布,开始练习瑜伽。
就在这时候,门铃忽然响了。
这一瞬间,她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起身去开门,走了两步又转回来,对着衣橱上的梳妆镜整理一下仪容,然后才走出去开门。
门外站着身穿职业制服的快递员。
她顿时泄了气,并且无法控制地把失望之情全部写在了脸上,甚至都懒得问是哪里来的快递,就签收了下来。
拆开来一看,居然是一套粉蓝色礼服,比天蓝色稍浅,偏亮。还有一只鞋盒,里面躺着一双同色系皮鞋,细带,高跟,尖口,无缀饰。
她把衣服提出来看看,长袖圆领,胸前缀了一朵珠花,裙子的长度刚刚过膝,很简约的款式,没有繁复花哨的手笔,是她中意的款型。无论是衣服的材料质地,还是剪裁做工都是超一流的,却没有商标,不知道是哪个品牌。
在她认识的人里面,有谁会寄这服饰给她呢?
她微笑起来,蒙在心头的那层阴霾一扫而空,忍不住想要把脚伸进鞋子里去感受一下。这时候,她忽然发现鞋帮内侧有一行白色字母。仔细辨别一下,是她的名字拼音,CHUNJIE。如此看来,这双鞋子应该也是特别定制的。
又把衣服拿进卧室试穿,再贴身不过了,他将她的尺寸掌握得如此精准,不禁令她的脸皮微微发热。
不过,他寄这两件东西来是想要表达什么呢?这几天连电话也不打一个,她真应该把这些东西全都扔出去的。但是,这样美轮美奂,精致漂亮的衣服,怎么舍得往外扔呢?亏得她平时也有脸说自己不爱靓服的。
镜子里那一抹浅浅的粉蓝色,极素净的颜色,像晴日午后的天空,纯净,沉稳,很衬她的气质,有一种深邃的冷静,又不失典雅大方。而且,据说在伊斯兰教中,蓝色是纯洁的颜色。
纯洁实在没有理由不喜欢这套衣服和鞋子。她足足高兴了两个钟头,然后才渐渐平静下来,开始反省自己的高兴。但反省是一种很不愉快的体验,没一会儿就被她抛之脑后,继续高兴去了。
风炳辰的电话一直到凌晨才打来。
纯洁刚洗好脸,贴了一张补水面膜,躺在床上看新闻。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出的名字,心里顿时有一种悸动的感觉。深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情绪,然后才按下接听键。他的声音自电波中传来,隐约有一丝淡淡的倦意。
“有没有打扰到你?”
“你说呢?”纯洁反问。
“知道你可能已经睡了,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要打给你……”
“是么,可你都已经忍了这么多天了……”
“噫,你在生我的气吗?”
“哪敢啊?”
“呵呵,”他笑出声来,“抱歉,这几天有点忙。”顿一下又问,“我不在的这几天你都干什么了?”
“无所事事。”
“有什么新闻吗?”
“持续高温算不算。”
“呵呵……”
“你为什么要送我衣服?”
“难道我非得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可以送衣服给你吗?”
“我无以回报……”
“对我来说,能够找到一个让自己真心去付出的人,比付出本身要重要。你懂我的意思吗?”
纯洁当然懂他的意思。茫茫人海,能够遇见那个让你发自肺腑地说出那三个字的人,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倘若那个人对你也有同感,那简直是从上帝那儿偷来的礼物,太奢侈了。是的,她明白他的意思。但她却要用极度的自卑和自尊对他筑起高墙,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问道:“你在哪里?”
“在路上,快到酒店了。”
“刚下飞机吗?”
“嗯。”风炳辰应了一声,道:“太晚了,你休息吧。”
“好的。”
“明晚六点我来接你。”
纯洁待要问为什么,转念一想,又咽了回去,乖乖地答应了一声。俩人已经有好几天没见了,见个面还要找理由,未免也太不人道了。
挂上电话之后,原本的一些睡意全都跑光光了,大脑皮层太兴奋,难以入眠。直到凌晨才朦朦胧胧地睡了过去。
翌日醒来也觉得饿,立刻便进卫生间沐浴、梳洗、吹头发,然后坐到镜子跟前,一边听音乐,一边妆扮自己,将平日罕用的一套化妆品都摆出来,结果发现派上用场的甚少。
她的皮肤细白无斑点,肤色均匀,基本用不着遮瑕膏。眼睛是她脸上最漂亮的地方,除了隐形眼镜之外,完全不用修饰。但没有女人会对自己的相貌百分百满意,所以,她还是一遍遍地刷眼影腮红,怎样也不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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