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第10章


我凝视着阿爸的照片,突然压克力护贝上反射了一个移动中的影像。
我抬头四处看了看,竟然看见一隻蝙蝠!
蝙蝠在空中快速盘旋绕圈,但经过阿爸遗照时却放慢速度。
也许是因为脑海中还残留着刚刚凝视阿爸时的影像,也许是因为蝙蝠刚好经过阿爸,也许是因为我的视线渐渐模煳……
我彷彿看到了阿爸,不是平面的阿爸,而是立体的阿爸。
“妳阿爸来看妳了。”文贤的表情有些尴尬,“但如果妳会害怕,那……那我只好赶走牠了。”
“你疯了吗?”我虽然笑了笑,眼泪却窜出眼角奔流至唇边,“那是你岳父耶。”
“阿爸。这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的男生,他叫文贤,我和他合起来就是文静而贤慧。”我牵着文贤的手,“我们在三年前结婚,文贤一直对我很好,我过得非常幸福,请你放心。”
我抬起头对着蝙蝠说话。
不,那不是长相噁心的蝙蝠,那是我阿爸。
那是喜欢温柔地摸摸我的头的阿爸,那是我20年没见的阿爸。
“阿爸。这是你的外孙。”我让怀中的小杰坐直,并把他的脸转正,“他叫小杰,现在七个多月大,眼睛很像你。”
“阿爸。阿母很好,阿弟也很好,请你不要担心。阿爸,我们已经求地藏菩萨度化你,你要在西如寺好好听经、好好修行哦,不要再有牵挂。阿爸,阿爸,阿爸……”
蝙蝠俯冲而下,逆时针绕过我和文贤的面前,再拉起身往上飞。
在空中盘旋两圈后,又俯冲而下,顺时针绕过文贤和我。
然后从半开的窗户飞出去。
最后消失在夜空中。
◎米克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你相信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11年前,我大概会嗤之以鼻;而现在的我,可能会相信。
但与其说相信,不如说我希望这种说法是对的。
我今年39岁,依台湾人的说法,岁数逢“九”那年会比较难熬。
伟人尤其是如此,例如岳飞和郑成功都在39岁那年去世。
幸好我不是伟人,只是平凡的男子,所以活到40岁以上的机率很高。
虽然39岁这年应该难熬,但我在这年的运势反而逆势上扬,甚至可说是我生命历程中的高峰。
或许当我70岁时回顾人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但对39岁的我而言,只觉得艰难的岁月似乎都过去了,从此我将平稳、安定地过日子。
所谓“艰难”的岁月是从何时开始?
大概可以从我28岁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养了一条狗,牠叫米克。
米克的原名其实是米克斯,英文的意义是mix。
第一次带牠去打预防针时,兽医在“品种”那栏填上:mix。
“mix?”筱惠问,“米克斯犬?这是哪种狗?”
“笨。”我说,“mix表示溷种或杂种的意思。”
“哦。”她笑了,“不过米克斯这名字不错,我们就叫牠米克斯吧。”
但米克斯只叫了两天便觉得拗口,后来乾脆省去“斯”,只叫米克。
筱惠那时是我的女朋友,我在研二快毕业时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
我们年纪相同、兴趣类似,也很谈得来,一个月后便成为男女朋友。
其实认识她的时间点并不恰当,因为我一毕业就得去当兵。
俗话说:男当兵女变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担心的事就是这句话成真。
记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等车。
月台上还有几对和我们一样因入伍而即将分离的情侣,他们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甚至如丧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车终于进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筱惠笑着说,“放假时一定要来找我哦。”
“为什麽妳不难过?”我很疑惑,“妳在逞强吗?”
“哪有。”她轻轻推了推我,“快上车吧。”
我上了火车,走进车厢前还依依不舍回头望着她。
“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她说。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的心瞬间下沉。
“我——会——等——你。”她双手圈在嘴边,一字一字小声说。
我心头一热,眼角有些湿润。
“bye…bye。”她挥挥手。
“不准妳追着火车跑。”火车起动的瞬间,我说。
“我才不会。”她又笑了。
筱惠果然没追着火车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断挥手,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视线消失为止。
但有几个女孩真的追着火车跑,边跑边哭边呼喊情郎的名字,其中有一个穿高跟鞋的女孩还不小心跌倒。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吗?
新训时我的心情还好,但下部队前我居然抽到外岛弧倚南胪炅恕?br />
果然在外岛服役期间,我只回台湾本岛三次。
虽然每次都见到筱惠,而且她的笑容依旧甜美,但我担心这只是假象。
部队的老鸟说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后,才会说出已变心的事实。
因为她们怕男孩想不开而成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于是发疯抓狂,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后开枪扫射同袍。
一年十个月后,我终于等到退伍这天。
听过《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这首歌吗?
我的心情就像歌里所唱的一样,但我没叫筱惠在月台柱子上绑黄丝带。
我先坐船回台湾本岛,到台湾后打通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她,告诉她我退伍了、刚回台湾,然后我再坐火车回家。
下了火车,走出车站,竟然看见她站在出口处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没有变心哦。”
我感动莫名,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要跟这女孩一生一世。
筱惠在我服役期间离乡背井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两年。
退伍后半个月,我也离乡背井到筱惠所待的城市里,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
这年我和筱惠都是26岁。
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很努力工作存钱,不放过任何加班的机会。
原本工作很稳定,但后来公司受不景气影响,开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薪水的窘况下,老闆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筱惠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研究所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唸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筱惠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筱惠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麽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馀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唸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里像是只属于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里两个多月后,家里就遭小偷。
家里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印表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筱惠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麽,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筱惠说。
“养狗?”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
“为什麽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
筱惠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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