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苍老疼爱你 九年》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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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狠狠地“呸”了一声,把嘴里衔着的烟吐到了地上,这个过程当中她的目光始终都没离开我的脸。她的眼神,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鄙夷。
她穿着有好几公分高的高跟鞋,用力地踩着被她吐在地上的烟蒂,眼神刀锋般划过我身上那件天蓝色的背带裤,然后就无比娇媚地笑了,哟,这是哪里来的小妹妹?告诉大姐姐,你幼儿园毕业了么?
赭她说完这句话,身后那些同样装束奇特的女孩子们就附和地哄笑了起来。
我虽然乖,却不傻,那些女孩子,该是她的死党或者朋友。无论是两者中的哪一个,可以确定的是——都不会是帮我的那一个。
我咬了咬嘴唇,安安静静地从我背带裤的口袋里抽出了自己的校牌,递到她的眼前,认认真真地说了一句,“我是初二九班的安然。”
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想要回答她刚才那个问题而已,可是很显然,她并不这么想。
——她像是突然被激怒了一样,娇嫩的面庞登时一阵涨红,就连嘴唇都开始哆嗦了起来,她的指尖几乎要碰到我的脸了,语气更是凶狠得不得了,“许远是老娘的男朋友,凭你一个还没长开的小丫头居然敢跟我林妍抢男人,不想活了是不是?!”
她的语气很凶,我居然一点都不害怕,不知道是被许远如今的美色给诱惑了还是被鬼魂附体了,我居然扬起了下巴,仰望着那个因为穿了高跟鞋的关系所以比我几乎高了一头的女生,一字一顿字字清晰地说了一句,“我喜欢的是许远,又不是你,关你什么事?”
我想,远哥哥的女朋友,林妍,就是被我这句话给彻底激怒的。
她的手干脆利落地扬了起来,狠狠地朝我的脸砸了过来,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架势,连躲都没来得及躲,就实实地挨了这一巴掌。
我的脸颊火辣辣地疼,可是林妍依旧觉得不够解恨,她咬着牙对我厉声威逼,“离许远远一点!敢让我看见你靠近他,老娘饶不了你!”
我捂着脸,没有哭,可是真的真的疼得说不出话来。
林妍见我没有方才那么嚣张了,哼了一声,又说了几句恶狠狠的话,然后就带着她的死党们,呼啦啦全撤了。空旷的巷子里,剩下我自己一个人,有风穿过,夏天的风明明燥热,刮过我的脸颊,却是刀割般凛冽地疼。
我安安静静地捡起被林妍扯过去扔在地上并且狠狠踩了几下的我的书包,抬起头来,眼前多了一双匡威的白色帆布鞋。
往上看,是蓝色牛仔裤,再往上,是白衬衣,再再往上,是一张好看得不得了的脸。
是阔别了七年之久的许远。
他笑容清好,嘴角都是戏谑,清澈的一双眼睛里亮晶晶的,盯着我的脸,用一种近乎痞里痞气的语调问我,“听说,你喜欢我?”
我想也没想,几乎是出于本能地点了点头,然后他就笑了,他上下看了看我,居然问了我一句和他的女朋友林妍问过的一模一样的问题。他说,“小妹妹,你幼儿园毕业了么?”
不知道为什么,林妍这么问我,我尚且可以保持冷静,可许远这么问我一句,我忽然间就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我扬起了下巴,倔强而又骄傲地告诉眼前这个我喜欢了整整七年他却不认得我了的男孩子,“我是初二九班的安然,记清了,早晚有一天,你会再次听到这个名字。”
这句话,我说得那么骄傲,那么有底气。一瞬间,盯着我看的他的眸子更黑,更亮了。
下一秒,他几乎是轻车熟路地伸过手来揉了揉我的额发,一边笑,一边狡黠地对我眨眼,“你的脸,疼不疼?”顿了一顿,他嘴角的笑意更深,另一只手抬起来,指了指小巷深处的一个墙壁后面,加了一句,“她打你的时候,我其实就在那边看着哟。”
我温驯地由着他抚摸我的额发,没有反抗,在他说出这句风凉话的时候,也只是安安静静地笑了笑,我说,“嗯。英雄救美,那都是电视剧里才有的东西。”
他呆了几秒,然后,就笑得愈发愉悦了。
这是阔别七年之后,我与他,第一次那么那么近距离的接触。我被他的女朋友打了一巴掌,明明很疼,却倔强地忍着不哭,狼狈地就像一个傻子。
而他,就站在一堵墙的后面,痞痞地笑着,看着两个女生为他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深墨色的眼睛亮晶晶的,泊着我根本看不懂的情绪。
许远。
七年之后,再相见,我依旧对你喜欢极了的喜欢,可是你已经不再是那个会帮我拿书包的远哥哥。
你甚至没有认出,我就是你八岁那年总跟在你屁股后的,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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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送你一个远哥哥之然然3】
林妍不许我去找许远,但是,第二天,他就来找我了。
看见他那张脸的那一秒,我就又开始犯花痴了。
他明明依旧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衣、牛仔裤和帆布鞋,可是衬着那张好看的脸,就成了我的瞳孔上面怎么看都看不厌怎么看都最好看的风景线。
班里同学看到了校草许远,立刻嘘声一片。他们原本不明就里,知道了他是来找我之后,起哄起得就更加凶了。——他虽然只在我们学校呆两个月,但是因为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的关系,所以他们都认识。我那么高调地宣布喜欢许远,而如今校草许远居然主动来找我,所以他们都激动。
居同学在起哄,我窘迫得不行,一张脸又烫又红,倒是许远一脸平静,他不仅笑吟吟地朝我们班那帮起哄的同学们看回去,而且还做了一个痞极了的动作——对那些起哄的人眨眨眼,而后甩了一个飞吻。
明明是很女气的一个动作,他做起来,却潇洒极了。
众目睽睽之下,他将修长的手臂一伸,拥着很有几分无措的我,扬长而去。
赭所有人都不明就里,当然,也包括我。到了校门口,我顿住脚步不肯再往前走,他这才停住步伐,笑嘻嘻地告诉我,他是要出去打一场群架。
我皱了皱眉毛,有些不明白他的话,他就又来揉我的额发,笑得宠溺而又狡黠,他说,“安然,是你的名字没错吧?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小孩子啊,所以当然要带着你去助阵喽!”
说完这句,他就不由分说地扯着我继续往前走,走了好几步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其实还没有放学,还有,为什么门卫根本就没拦大摇大摆地出了校门的我们?
直到坐上了他的摩托车后座,我才明白过来——他不仅是我们学校里出了名的校草,还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痞子。门卫不会拦他,这是多么符合常理的一件事。
一路上,他把车子开得很快,我的裙子顺着灌进来的风猎猎作响的时候,他抽空扭一下头看我一眼,墨色的眼睛亮晶晶的,笑得痞极了,“哟,今天不穿你那幼稚到死的背带裤了?”
七年未见,他已然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不记得我了,小孩子,幼稚到死,这应该就是他对我的第一印象吧。
到了地方,看到眼前那黑压压一片呈对立僵持局面的两拨人,我有些懵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打群架的场面。
远哥哥却很激动,他那漂亮的眼角眉梢里都写满了跃跃欲试,临走前还正正经经地把摩托车的头盔扣到了我的脑袋上,拍了拍我的脸颊,笑嘻嘻地说,“小妹妹,待会儿只准看我,你要仔细看清哥哥的英勇神武!”
我根本就没来得及拦他,他已经分开众人走了上去。
再之后,就是一场混乱无比的斗殴场面。那些比我大不了几岁的面目张扬的男孩子们,拎着各种各样的凶器——啤酒瓶、铁棍甚至桌子腿儿,毫不客气地朝对立那一方的身上砸过去。
而我的目光,始终都没敢离开他——我的远哥哥。人群混乱,穿白衬衫的又不只是他一个人而已,所以我只好艰难地寻觅着他右耳上那颗亮晶晶如闪钻的耳钉,以确定他的位置。
太过投入地盯着他看,以至于我忘记了害怕,更忽视了那一个直直朝我砸过来的啤酒瓶子。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哥哥,所以他朝我看过来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他俊秀好看的一张脸因为怒气与紧张而变得微微扭曲,远远地朝着我喊,“趴下,快趴下啊笨蛋!”
我半懂不懂地看着他,身体却率先遵照他的指示朝前倾了下去,然后,我就听到了有什么东西裹着锋利的风,擦着我的耳朵飞了过去。
我吓得不轻,天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架势,就连生平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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