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方书乔》第26章


“那就随我吧!”
他说着,就发动了车子。
车子一路开往郊外的公墓,风很大,空气很冷,路边的田野白茫茫一片,显得很荒凉。
紫苑觉得又冷又疲倦,浑身僵硬,像是一直被泡在海水里,于是她裹紧了大衣,把头靠在车座上,闭上了眼。
身边的男人悄悄地调高了车内空调的温度。
不久后,车停了下来,紫苑走下车,到附近的花店里买了一大束百合,接着两人便静静地往山上走去。
墓园里空无一人,到处是寂寂的,野草丛生,显得苍凉。
紫苑站到江槐的墓碑前,放下花,弯腰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就地坐了下来。
照片上江槐仍只有二十出头的模样,有灿烂的笑颜,如同永不枯萎的纸花,娇艳盛放。
是永恒的青春。
却是死亡的礼物。
书乔往远处退开了几步,背对着紫苑。
他想,紫苑至少要哭一场,为这些年来所受的苦,为这些年来一直压抑着的、没能和江槐好好诉说一番的话而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才行。
但紫苑哭不出来。
紫苑在回国后,也一直不肯来见江槐,每逢忌日,书乔打电话给她,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她一概回答,不,不去。
她身边有小罗的时候,她这样回答书乔:“我已有我新的世界,我不想再让过去的人或事影响到我。”
她甚至不肯提江槐的名字。
但实际上,她当时所谓的新世界是如何的呢?
是整日整夜躲在黑暗肮脏的公寓里,和小罗在一起,酗酒、埋头吸食大麻。
公寓的窗户从来不开。
床单可以N久不换。
换下来的衣服,会直接丢进带烘干功能的全自动洗衣机内,等下一次换衣服时,直接从里面捞出一件穿上。
当然没品味可言,两件白T恤,两件运动短裤,就撑过整个夏天,到了冬天,就随便再在外面套一件黑色的大棉服。
除了上街,她没照过镜子、梳过头。
但小罗不会嫌弃她。
那间公寓,大而冰冷,一入秋便要开暖气,因为小罗很怕冷,所以空气干燥,皮肤常常干到起皮,夜里睡到一半会觉得口渴,只好爬起来倒水喝,但怎么喝,好像都无法湿润自己那颗荒芜的心。
一片黄沙漫天。
她自知活得像蛆虫,也只有小罗,会接纳她。
因为他说过,他是她的同类。
他们相互依偎,虽然也经常地相互仇视,向对方发起冲击,但对她而言,这就是她当时尚能支持住的人生。
摇摇晃晃的。
即使是找不到任何意义的。
所以,之后书乔每次打电话来找她,想约她吃饭,或者只是见见她,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推掉了。
她见不了他。
见到书乔,也就意味着自己心里那道已经被遗忘的伤口又要开始疼起来。
如何忍受?!
她只要跟小罗在一起。
她也只能和小罗在一起。
因为只有和他在一起,她才不会悲伤。
小罗对她而言,是一双能将她带离恶梦的翅膀,让她体力残存的一丝力量,仍能重新派上用场。因他是一个堕落的、邪恶的小朋友,浑身长刺,拒绝他人进入他的内心,是个随时会溃烂、死去的人。
紫苑认识他的时候,他才十九岁。
当时,他在酒吧里干杂活,每天搬各种重物,活很累,但赚的钱很少;他穿着破烂,却长相英俊,有标致的眉,锐利的眼神,和冷酷的笑容;他很瘦,因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身上全是皮包骨;他患有严重的胃病和哮喘,体质虚弱,时常感冒发烧;他的身体还有残缺:左手断了三根手指。那是因为偷盗行为而被人砍伤,但他告不了砍伤他的人,他当时就连断掉的手指也来不及捡,只能拼命狂奔,否则就不是丢掉几根手指那么简单,而是——不是死在当场,就是死在更为可怕的牢狱里。
紫苑是在他工作的酒吧里认识他的。
他做事。她喝酒。一开始谁也没搭理谁。最多有过一两次的照面,匆匆而过,但因为同是中国人的长相,而又在潜意识里记下了对方的面容。
但也仅此而已。
可是某天晚上,他们睡在了一起。
在异国他乡。
两具同样冰冷的身体。
在冰冷的月夜下,借着酒意,沉默地交缠。
事后,小罗要她付钱。
紫苑默默地笑了。
她一边问着“要多少?”一边吸着烟走到桌子那边,拉开了装钱的抽屉。
满满一抽屉的现金,让小罗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两眼。
打那之后,他们便住在了一起。
曾经,紫苑是大卫身上的寄生虫,而后来,小罗又成为了紫苑身上的寄生虫。
紫苑给他钱花,也给了他自己所能付出的最大程度的照顾与呵护。
她从没说过这么做是为什么,而对这一切,小罗也从不问过。
小罗最大的好处是,他从不向人追问原因,他只要钱,其他的,他一概不在乎。
他们不问彼此的过去,不考虑现在,也不会展望那遥远而虚幻的未来,却在一起,像藤蔓和大树,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彼此吸取体内的养份,共同在阴暗中残喘呼吸,然后,也可能,在最后的时刻,抱在一起死。
爱么?不是,只是彼此依赖,各取所需。
是在两人相处了很久之后,紫苑才断断续续地了解了一些小罗的事。
曾经,他是一名小提琴手。
、残忍的拜托
小罗说起这件往事的时候,故意把他断了三根手指的左手摊开来在阳光下细细地欣赏。
曾经,这个男孩拥有着一双特属于音乐家的手,手指修长,指关节有力,可以轻松自如地在琴弦上飞跃,演奏出最完美的音乐,而如今,它们已残缺不全。
阳光穿过指缝,在小罗那年轻而苍白的脸上留下了高高低低的阴影,坎坎坷坷。
他在阴影里微笑。
那是一种嘲讽的笑,像在风雨里飘摇的蓝色蔷薇,是冰冷、孤独、而又带刺的。
他说,我曾拉得一手好琴。他说这话时,眉毛跟着他的嘴角挑了一挑,仍是他贯有的冷漠骄傲的表情,一副音乐家的清高姿态,他说,六岁时母亲便带我拜师学艺,给我买最好的琴,为我找最好的老师,为此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母亲说,她想让我成为中国的帕格尼尼,“六岁的我当然不晓得谁是帕格尼尼,可我喜欢看到母亲在我拉琴时露出的那副满足而骄傲的笑容。”
他有拉琴的天份,小小年纪便斩获无数国内外大奖,谁都认为他将来一定会有成就,会有很高的成就。
那为什么不再继续学下去?紫苑问。
小罗笑了起来。
“当然是因为没钱了呗!”
他说完就把手□了口袋,然后在阳光下,厌倦地闭上了眼。
到澳洲念了不到一年,家里就没再寄钱来了,最初没在意,直到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他才打电话回国,结果听到了父母亲离婚的消息。
他问妈妈要不要让他回国去,妈妈说让他再忍一忍,再过一个月,她就想法儿给他寄钱去,他说没关系,我可以打工挣钱,妈妈没说什么。
于是他等了一个月,一个月后,银行卡里的数字依旧没有变化。
他再打电话给妈妈,发现妈妈手机已停机,他只好打给爸爸,可是爸爸不接。
我爸爸啊,对这个家庭而言,只是一部提款机,每个月只需提供给妈妈生活费,其余一概不理。
于是那个学期的生活变得很艰难,他一边要顾好学业,一边还要为了填饱肚子和支付学费而四处打工。
父亲终于打电话来,告诉他,母亲死了,而他马上也要结婚了,他问他,你要回来吗,如果要的话,我另外给你找个住所,但是音乐就不要再学了。
他请他父亲打点钱让他回国奔丧。
父亲却在电话里向他咆哮:她不是你母亲,她只是个□!就算你要回来,我也不许你去看她!
后来他知道母亲是自杀死的。
会是怎样的绝境,才会让人产生自我毁灭的念头?一个做母亲的,到最后,也不考虑一下儿子的感受,就这么任性地把他抛在了异国他乡。“还以为她很爱我呢,结果却发现,我不过是她为了实现她未完成的理想的工具。”
他拒绝回国。
他离开了学校,开始尝试独立生活。
但金钱的压力,让年少的他很快就崩溃。
我不停地换工作,但没有文凭、没有资历的我,能做什么呢,除了最底层的体力活。
经常受欺负,挨打更是家常便饭。
一开始我还会反抗,但很快的,我就学会了沉默。
反抗会使一切变得没完没了,因为厌倦,所以只想让一切尽快结束,只要打不死就成。他说。
紫苑形容他的脾气:就像厕所里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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