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邂逅(高干)》第89章


林菀低声回答:“是你不要脸。”
“嗯,我不要脸,只要面子。”
还好工作人员效率高,很快就轮到他们了,陈劲把灯谜号和答案一一报上,工作人员核对后递过来一堆“精美”小奖品,林菀一看就笑了,各种钥匙扣,蜡笔小新小叮当还有她不认识卡通人物,陈劲则是很认真的扒拉着一堆小玩意儿,然后冲工作人员说:“把这两个重样儿的给我换一下。”
林菀别过头,翻白眼,心想这个人真是不打算要脸了。
陈劲把一堆小东西收起来,统统塞在林菀羽绒服口袋里,林菀低头瞅瞅鼓鼓囊囊的口袋,就想往出掏,又听到工作人员说:“两位答对二十条,可以抽两次奖。”
陈劲当仁不让的先抽,结果刮了卡一瞧,谢谢。他摊摊手冲林菀说:“一人一次,该你了。”
林菀把手伸进抽奖箱,抽出一张小卡片,等着工作人员验证时居然还有一点儿小紧张,工作人员看完满面堆笑:“恭喜这位小姐,你中了一等奖。”
林菀还没反应过来,人家就把一只小小的泰迪熊交到她手上,陈劲在旁边失笑道:“一等奖就这玩意儿?”
林菀呆呆的看着手里的小东西,摸了摸它的绒毛,然后惊讶的指着它胸前垂着亮晶晶的雪花状项坠,问:“这个是不是放错了?”
工作人员笑呵呵的解释:“这个才是真正的一等奖。”
“钻石的?”林菀惊异的把项坠拿起来冲着灯光看,陈劲在旁边不以为然的说:“仿的吧。”
工作人员抹汗,“是真的,这是我们商场周年店庆特别定制的限量版。”
两人在楼上吃饭时,林菀还有点难以置信,放下筷子拿起旁边的小熊,把项链解下来小心的收好,陈劲好笑的问:“有那么好吗?一看就值不了几个钱。”
林菀头也不抬的答:“你知道什么?”然后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这个该不是你做的手脚吧?”
陈劲差点没咬着筷子,说:“你太高估我了,这么迂回的招子我可想不出来。”
“真的不是你?”林菀越想越像,刚才那种激动和惊喜感一下子就被这个认知冲淡了。
陈劲认真的看着她问:“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林菀被噎住,眨了眨眼没答话。
陈劲也不追问,笑着说:“真的不是我,要是我的话,起码得挑个好点儿的东西,用不用我对灯发誓?”
“不用了。”林菀低下头,拿起勺子舀元宵。
陈劲伸过手盖住她搭在桌沿儿的手背,说:“菀菀,你要相信,一个人不会一直倒霉的,不是有个词叫否极泰来吗,过了这个最低点,以后你只会越来越好。”
林菀保持着姿势没有动,她知道,如果她抬头,一定会看到对面男人漆黑明亮的眼睛,那里面一定会闪烁着一种叫做真诚的东西。她知道,所以她不敢看。一直以来,美好的事物对她来说都带着极大的诱惑性,像美味的饵,可她知道,在短暂的享受之后,迎接她的就是冰冷的鱼钩,嵌入她的喉咙……
她不能忘,也不敢忘,去年的今天,她无助的躺在医院惨白的病房里,身上带着被他给予的伤,看不到未来的方向。如今,她坐在他对面,虽然被一片大红喜色和祥和气氛包围,可是她心里,还带着他留下的伤。
她很困惑,人生到底是圆圈,兜兜转转总就要回到原点?还是一条直线,只需看着前方无需回头望?没人告诉她答案,她只能遵循着自己的本能,本。能的铭记,本。能的逃避,本。能的保护自己不再受更多的伤。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愉快!
73、失踪 
不知道是不是预示着什么,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冰雪早已消融,寂寞了几个月的树木纷纷抽出新芽,舒展成嫩嫩的叶子,很快街道两旁就绿意盎然了。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林菀的病情也日益好转,气色好了脸上的表情生动了话也更多了,就好像被雪埋了一冬的枯枝重现了生机,渐渐染上了喜人的绿色。
李瑾说,林菀很坚强。当然也说了,陈先生你做的很好。
陈劲心想,他做的的确挺好,好的回过头想想都不像是自己做出来的。他时常觉得现在的自己很陌生,有好几次洗漱时突然抬头照镜子,确认自己还是不是那张脸。 
林菀越来越活泼,也越来越放肆了,跟他顶嘴成了家常便饭,动不动就甩脸子,还嫌他啰嗦,管他叫老妈子,差点没把他鼻子气歪了,瞪着眼睛凶巴巴的说:“靠,什么老妈子?怎么也得是老爹吧。”
林菀笑盈盈的答:“现如今男人都能当护士了,你当老妈子有何不可?”
他气呼呼的说:“你还知道我是男人,我他妈自己都忘了。”
可不是么,就为了在林菀心里树立个好形象,他已经吃了几个月的素了。说起来也奇怪,从来不把操守当回事儿的他现在居然有了洁癖,就算是再难受也没起过出去找人败败火的念头。至尊宝说,吐啊吐啊就习惯了,他现在想说,憋着憋着就习惯了。
不过这世上总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不知道哪个嘴欠的又给他起了个外号,二十四孝男朋友,然后迅速就在圈子里传开了。就因为他连续数次推掉了聚会?就因为他无意中提过几次要去接林菀下班?还是因为有几次应酬时抽空给她打了个电话?……好吧,二十四孝就二十四孝吧,他就这命了。
不过,他喜欢男朋友这个称谓。
有一次陈劲难得的腾出空来跟兄弟几个聚了聚,席间当然少不了姿色上佳的女人,他身边那姑娘跟被人抽了脊椎似的,一个劲儿的往他身上靠。大伙一致要求他为之前的数次缺席自罚三大杯,还得喝交杯酒,大的,陈劲也无所谓,反正以前又不是没玩过,男人么,逢场作戏是必须的。只是,当那女人柔软的身体贴上来时他忽然有种后退的冲动,强忍住之后又被她身上的香水味儿给刺激着了,他很有风度的没把酒水吐到她身上,却把自己给呛得咳嗽半天。
结束后大家都打算带各自怀里的女人回去,他打开钱包抽出一叠钞票递给他身边那位,女人似是被伤到了自尊一样,拉住他的袖子眨着大眼睛问:“我不好么?”
他笑笑说:“你很好,只是我家里已经有个更好的了。”
回去的路上接到方正电话:“阿劲,你越陷越深了,还能放手吗?”
他忘了当时怎么回答的了,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很言不由衷。他发现自己从来没这样回避过一个问题,他好笑的想,人性果然是软弱的,强者一旦有了人性,就会变回弱者。 
回去时林菀已经睡着了,现在她的作息很规律,不到十点就能入睡。她身上沐浴露和洗发水的清新味道比美酒还让他沉醉,他坐在床边痴痴的看了她半晌。他想起大学修过的一门名著赏析课,有一次介绍的是《简?爱》,他对某一段印象特别深刻,那是简和罗彻斯特先生讨论他的疯老婆。
罗彻斯特说:“我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发了疯。要是你疯了,你想我会恨你吗……你身上每一丁点皮肉如同我自己身上的一样,对我来说都非常宝贵,病痛之时也一样如此。你的脑袋是我的宝贝,要是出了毛病,也照样是我的宝贝。要是你呓语连篇,我的胳膊会围住你,而不是紧身马甲——即使在动怒的时候你乱抓乱拉,对我说来也是迷人的……”
他当时嗤笑一声说,真他妈酸。现在想起那段话,他还是忍不住发笑,太他妈对了,简直写出了他的心声。
当天夜里,陈劲做了个梦,林菀离开了,毫无征兆的就走了,他立即吓醒,感觉到怀里的温热才舒了一口气,后背凉嗖嗖的,用手一摸一层冷汗。他在黑暗之中愣怔了好一阵子,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林菀不好,是不是就不用离开了?他不在乎她健不健康,就像罗彻斯特说的那样,她什么样子他都能接受,只要她像此刻这样呆在他身边就好。他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太疯狂了,也太自私了。
若是从前,没准儿真能做出来,现在,他做不到了。
可是,若是让他眼睁睁的看着林菀跟别的男人恋爱结婚,他自问做不到,一想到她会跟别人躺在一张床上,还要做那些亲密的事,他就会寝食难安心如虫咬,难保不会找人做掉那男的……
陈劲纠结了半宿,到了第二天眼睛红得像兔子,还带了浓浓的黑眼圈。想起头一天晚上的心思,不由得笑话自己傻,想那么多有毛用,男人就得像男人的样子,要么就当坏人对别人狠,要么就做回好事但别怕自己疼。
然而让陈劲震惊的是,一个礼拜后,他的那个噩梦居然成真了,林菀走了,准确说是,失踪了。
当时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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