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作者:膏药狐》第27章


一切,都是命。
人如蝼蚁,又怎能争得过天?
沈世慢慢……合上眼。
却不闻耳边长华对他说的话。长华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心中的魔,离你越近,离佛越远。”我的出生就是为了你,我来到这世间是为了你,我存在这世间的意义,也是为了你。我爱你。我的父亲。
沈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一边的和尚却能看见。
和尚看见那只不归人间不属地府的阴煞,伸出利爪,对著自己一身白骨上唯一的一片人肉肌肤──胸口,狠狠刺下。血溅开来,熏红了双眼。鲜红的一整颗心脏被生生剜出,双手捧到沈世嘴边,喂他饮下那心头之血。
结局(上)
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被和尚带出镇子,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沈中书被吞了怨魂,肉身却未坏死,昏迷三天後醒来,前尘往事尽忘,黄粱一梦,再世为人。
近来山中晴好,清风朗朗,正是出游好时节。
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要去旅行了,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古董玉瓶,陈年花雕酒,烟色玉枕,各种古玩。收拾到最後,东西太多无法带出,只得去了趟镇外,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麽麻烦,说带不了就不带了,反正都是些身外物。
长华道:“父亲喜欢,便带著,也不麻烦,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我们轻松的很。”
说起这外面的家,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如今终於做到,心里极欢喜,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让人终於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沈世觉得他高兴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所以不再说什麽,一切都听他安排。
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他走的时候,终於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他将袈裟披在身上,平静地说:“如今小僧终於可以放下,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
长华问他:“既然看开了,为什麽不打算还俗?”
和尚笑道:“施主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施主觉得这红尘好,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念了声阿弥陀佛,对沈世说,“还望沈施主看开些,一切自有命数,切莫再有执念,只有放下,才能超脱。”
沈世颔首:“您放心。”
和尚说:“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
沈世道:“多谢。”
和尚对二人点点头,道一句珍重,离去。
家中仆人散尽,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跟镇上的人道了别,准备启程。临去前,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替容娘上了香後,来到一座新坟前。
这坟前只立著简单的一块墓碑,无名无姓,石雕的碑铭上,刻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银环之墓。
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他想,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应当有个完结。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当日祭祀後,他入了祠堂的穴,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形状凄厉狰狞,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他便千年如一日,束在那阵法中,日夜备受煎熬。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掐出他的咽喉。银环起先是反抗的,但是长华却对他说:“当年之事,并非沈云飞害你。”
银环厉笑:“不是他又是谁害我?他将我骗回沈家,让人活埋了我。因我是个戏子,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
沈长华说:“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当年沈云飞带著戏子银环私奔,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连夜审罚,逼他认错。沈云飞性子倔,不肯回头,沈老太爷怒气攻心,亲手行杖刑,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事後怕事情败露,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银环并不知真相,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因此生出怨魂,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
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他定在原地,失魂落魄喃喃:“你休得骗人,你……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
长华道:“我若想知道,又有何难?你莫忘了我是什麽东西。”
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後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後,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著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麽,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著。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沈默了片刻,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麽都没说, 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後,忙著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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