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阴谋》第61章


他告诉她自己已经跟父亲通了电话,他们交谈了很长时间。几年来,父子两人第一次谈得那么轻松。
他们又点了一瓶葡萄酒,也放松了下来。她很自豪自己也成功地查到马修斯亲属的情况,在布莱克本城北部,她已经租好车明天赶去,她还计划随后到湖区去旅行——当然,是在他们有了可以庆祝的收获的前提下。
“你怎么查到他的亲属的?”他问道。
“不是很难。既然意识到莉齐写的R·M·就是理查得·马修斯.就什么都容易理解了。马修斯的信不是给他妻子的——你记得,他只有十几岁——而是他妈妈。她还有个儿子,马修斯的哥哥。两人都没有回过英国。所以她死后,她的房子便给了马修斯几个堂兄堂妹。这也正是莉齐日记里写到的。”
“我又读了日记里莉齐描述她去拜访R·M·亲属的旅途的章节。她写到朝东南方向走。在肯德尔转车,行程近两个钟头。这样便能确定她目的地的大致区域。我又查了她的花销——别忘了,日记作记账本有双重功能——我发现她那天花了1镑加l先令。我给英国铁路博物馆打了电话,结果他们保留着旧时的时刻表和汇率卡。那儿一个热心的小伙帮了忙。我们查出l英镑加1先令恰好是去布莱克本的票价,旅行时间也吻合,大约两小时。”
“于是我瞄准了布莱克本,当然那儿有几个马修斯,且名字的拼法都是这几个字。我挨个儿打电话。排除掉5家,剩下的就是要找的人了。电话上,马休斯的亲属听起来都很友好,也非常乐意配合。”
一个小时后,休和贝丝一块儿步行来到她家。屋里很暗,不过艾丽斯没有关走道里的灯。贝丝抓住他的手,将他拉进屋,两人悄悄上楼进了她的房间。休开始解开她的衣服,她吻了他一下,后退了几步。他迷惑地看着她,她呢。朝休邪邪地一笑,将他拉到身前,悄声说:“来买我的果子吧,来呀,来呀。”
第二天早晨,两人还是睡限朦胧时便开车直奔布莱克本,终于找到了那家人。房屋外壁看起来很破旧,屋里却是温馨舒适——印花棉布,绣着花的帏帐,胡乱摆满了家人相片的几张桌子。
房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他们听说来者对阁楼里的那些旧信很感兴趣,非常高兴。老夫妇乐呵呵地递过整个包裹。“都看看吧,找找你们想要的,复印下,方便的时候还回来。”不过他们坚持让客人先饮一壶茶,昕一听他们的家谱,从老到少,直到住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孙子等。贝丝和休高兴地向他们致谢。
他们决定暂时先不打开包裹。两人先停下手头的事,赶到布莱克本市郊吃三明治,然后向北驶往湖区。
他们吃完饭上床时都晚上10点多了。不过两人心情激动,还是睡不着。贝丝打开法式窗子,走到小阳台上,向远处鸟瞰。一面湖泊伸展开去,四周是绿草树木。满月的银光泻在平静的水面上,竟然铺就一条橘光闪烁的大道!湖泊地区空气清新,气候凉爽。她又走回房间。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说今晚要晚到几个钟头。安伯塞德湖庄的庄主人睡前给他们留着前门没锁,房间里准备了两个火腿三明治,两瓶暖啤。两人一顿狼吞虎咽——毕竟忙了一整天了。
休从背包里掏出包裹,上面依然系着一条褪了色的蓝饰带,也许正是莉齐日记里提到的那一条呢。她将信摊在床上,两人按日期将信归类,再按字母顺序一封一封地读。
45分钟后,休取上一封,开始从头读起。“淘到金矿了!‘’
他把信递给贝丝。她眯起眼看了一下——字体很草,很不整齐,每一行都写着写着便斜到下面去了,不过字倒还是能够认得出来。
信写于新西兰的群岛湾,日期是1835年圣诞节。信的开端写到:在这个特殊的节日,他是多么想家.多么想见到妈妈。他说他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进步,现在他已经离开小猎犬号,很快就要和他哥哥一起在北海岸毛利地区做传教工作了。他没有描述自己在火地岛被独自留下和印第安人生活的恐怖经历。贝丝断定他前一封信已经详细讲过了。
不过他确实写到,接下来他要描述在杰米·巴顿的家园度过的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他说,这个夜晚好像给在场的每一个人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甚至是以一种不可捉摸也无从描述的方式把他们改变了。
“你还真找准了”,贝丝说:“就是这个,我来朗读。”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空阴沉可怖。我们沿着一条磨得精光的小道,基本上朝正北方向前行。几个小时后,地形变了,由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满目荒凉变成了一片青葱繁荣,四周全是高大的蕨类、野草,后来是丛林甚至高树。我们走不多久就得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因而我们一定是在沿经度方向走,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太阳越来越近。这也可以解释气候越来越暖和的现象。不管怎么说,四周郁郁葱葱,很是悦目。
我们一行4人——我、达尔文先生(或者说阿哲,我们都这么称呼他)、麦考密克先生,即船上的医生,当然还有我以前去信给你提过的杰米。达尔文先生我以前在信上也讲过的。他是个温和的人,讲话口音很重.不过他不怕艰苦,喜欢探险和探索新事物,因而赢得了船员们的尊敬。他和麦考密克关系不和,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麦考密克似乎带着一种嫉妒心(这一点上,他与我认识的矮个子很类似)。两人一直争着讨好菲茨洛伊船长。因为阿哲与船长一块就餐,他不可避免地占有优势。我很高兴船长不站在任何一派,不然很快就会干起仗来——不过要补充两旬,船长最近也变化无常,你也摸不清他哪天会冲着你微笑,哪天他会火冒三丈,狠狠批你一顿。
我们就这样走着,我密切观察着我们的导游杰米·巴顿。他傲气十足,言行举止有几分像威廉将军狞猎队里的皇家探员。他确实行为有点异常,四处蹦蹦跳跳像极了玩偶盒中的玩偶。他跑到我们前面,然后叉拐回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我从达尔文先生那儿听说的,他情绪这么高昂足因为他一育盼着有机会给我们展示他的村庄,也把我们介绍给部落里的长者。我以前也提过他的穿着非常有个性。这一次他比平时打扮得还牛,穿着长大衣,直捂得他汗流浃背,走在丛林里看起来很搞笑。
艰苦行进了大概有3个钟头,我在一条小溪旁立住脚迅速吃了一顿晚餐。这里是最漂亮的一个场景,如诗如画,水流沿着两岸蜿蜒而行。就在我们刚刚吃完饭那会儿.天幕拉开了,大雨倾盆而下。我还很少见过这么急的雨,响雷轰鸣,闪电刺眼。地面好像都在摇晃,我们躲到叶子下去避雨,不过很快就浇了个落汤鸡。我们别无他法,站在那儿任由衣服越来越湿,这显然不会增加我们的兴致。这反倒也激化了麦考密克和阿哲的矛盾,两人一直争执不下——在哪儿避过这场暴雨最佳?是应该躲在树下避开雷雨闪电还是果在空旷的地方?杰米因大雨延误了行程很是沮丧。雨终于停了,谢天谢地。太阳马上出来了——唉,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气候真是变幻无常。
我们重新上路,要爬过一座山,杰米像猴子一样爬在前面,跳过石头、山缝,我们都很难跟上他。每当我们落得很远时,他便低头瞪着我们,似乎很盼望我们走得再快些。
约一个小时后,石面上已经干了,攀登也轻松了一些。我开始注意到山上有些小道,尽管我说不上来是人还是动物踩出来的。我有种感觉我们已进人了定居区。
很快我便确信了,我们来到了一间小屋旁,外形是圆锥状的。墙全部用石头一块块砌起来,杰米讲这是用来储藏食物的。房子有个不到3尺高的小木门,刻成了人体状。
阿哲打开门,将头探进去,看到房里装满了谷物。
“天哪,这个部落比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都要高等,他们从事农业,储存粮食。”
听他这么讲,杰米满脸高兴,说:“像英哥(他指的是我们国家,发音不准,刚开始都把我搞糊涂了)。”
然后莪们继续沿途跋涉,很快路旁又见到一些石头围起来的小露台,是用来种些绿芽之类东西的。我想大概就是蔬菜吧。
这个地方我们就能见到人了。不知哪儿闪出一个小男孩儿大胆地盯着我们,然后转了两圈,朝山上跑去。过一会儿,跟着几个年长者又回来了。他们好奇地注视着我们,不过,我能看得出,他们并不恐惧。他们穿得也比北部的印第安人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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