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第30章


。在那儿出入的人大都不是很正派,不过会跳舞就是了。”
她抱着欣赏的眼光巡视房间,边走边发出赞叹之声。“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像这么整齐的地方。当个艺术家……我会被线条逼疯的。所有墙壁上、地板上和角落上的直线,都把空间变成了箱子了,例如棺材上的直角就让我受不了,要逃离这些的唯一方法就是喝上几杯,让自己变得醉眼朦胧,让线条看起来变得弯弯曲曲、模模糊糊的。如此一来,世界才会感觉舒服一点。如果所有东西排列得像你这里这么整齐,我一定会发疯。如果住在这里,我大概会整日喝酒,什么事都不做。”
说着,她突然将身子荡到我面前。“嘿!你可以借我五块钱吗?等二十号我的赡养费支票寄来就还你。通常我是不缺钱的,但上星期出了一点小问题。”
在我还没回答是否愿意前,她就自个儿溜向钢琴弹奏起来。“我以前也弹钢琴。我听过你随兴弹过几次,心中暗想这家伙可真不赖,那时我就很想找一天看看你长什么模样。哇!我已经好久没这样痛快弹琴了!”我去厨房拿咖啡时,她也离开了钢琴。
“欢迎你随时来这里练习。”我这样告诉她。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会突然变得这么随和了,应该是受到她散发出来全然无私的气息影响吧!“我前门一向是关上的,但是窗户都没上锁,如果你想过来的话,就跟今天一样从防火梯爬进来。咖啡要不要加糖和奶精?”
她没回答。我回头朝客厅看,发现她已不在了。我走到窗边查看她是不是已顺着来时路回去,却听到她的声音从阿尔吉侬的房间传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她仔细查看我为阿尔吉侬做的三度空间迷宫。研究一会儿后,她尖叫一声:“这是现代雕塑!完全由盒子和直线构成!”
“这只是个特殊迷宫。”我向她解释:“是阿尔吉侬的学习用具,很复杂。”
但她仍然饶富兴味地绕着它。“如果摆在现代美术馆,一定有很多人为之疯狂!”
“这不是雕塑品。”我坚持原意,打开阿尔吉侬居住的笼子门,这道门和迷宫相通,让阿尔吉侬走到里面去。
“我的天啊!”她轻叫了一声,“雕塑品和有生命的东西,多么不凡的创作啊!查理。自从废车和废物创作派以来,就很久没看到这种作品了!”
我继续向她解释,但她仍旧坚持这种挽杂生命的雕塑品创作,一定会在青史上留名。直到看见她充满野性的双眸透出笑意之后,才顿时明白原来她是在作弄我。她继续自顾自地往下说:“这可能是自觉式的艺术品,会给艺术爱好者带来一段不凡的经验。你可以再找只老鼠来跟它配对繁衍出更多只,这样你的作品就可以不朽,然后将多余的卖给赶时髦的人,做为他们茶余饭后嗑瓜子聊天的话题,仅留一只复制,这主意怎样?你打算给这个创作取什么名称?”
“好了!好了!”我叹了一口气说:“我投降。”
“这并不是句好词,”她从鼻子里哼出这句话,同时在阿尔吉侬通往目标盒的塑胶拱形通道顶上轻轻弹了几下。“我投降这句话都被用烂了,改用‘生活其实就是一座迷宫’,怎么样?”
“你真的是疯了。”我说。
“与生俱来。”她调皮地转了个身,然后像舞者谢幕一样对我做个鞠躬礼。“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注意到呢!”
这时咖啡已经滚烫到溢出来了。
喝了半杯咖啡后,她清了一下嗓子说她必须离开了,事实上,她跟人约好半小时前去看艺术展,已经迟到了。
“你是不是要借钱?”我问她。
她迳自伸手到我已半开的皮夹内,抽出一张五块钱的纸钞。“下星期支票寄来就还你,万分感谢!”说完,把钞票收好,送给阿尔吉侬一个飞吻,在我还来不及开口前,早已爬出窗外,没入防火梯里,一下就不见踪影了。
我呆立原处望着她离去。多么有吸引力的女孩啊!全身散发出生命力和热情。她的每一个动作、眼神和声音,都让人很想和她接近,而这样一个女孩竟然住在隔邻,离我只有一扇窗户和防火梯远。
第三章恐怖的气氛
「六月二十日」
或许,我该等一段时间再去看马特,或者是干脆不去,现在我也拿不定主意了,有许多事都不如我原先预料的那样进展。如果按照报纸上提供的线索,要找到他应该不难。他目前住在布隆克斯区。我记得他曾是纽约一家理发器材店的推销人员,这让我得以前往“首都理发器材供应店”找到他的下落,那里有个以高登理发店为名开设的帐户资料,登记地址为:布隆克斯区温渥斯街。
马特常提到他想拥有一家理发店。他憎恨当个推销员,为此,他已和罗丝不知吵过多少回了。罗丝常尖叫说,当个推销员起码比当理发师好,至少还是个有头衔的工作,她才不会嫁给理发师当老婆,她不愿让玛格莉特?芳妮笑她是个“理发师的太太”。而洛易丝?海奈的丈夫是意外灾害保险公司的理赔核保员,如果知道罗丝的丈夫去当理发匠,也会把鼻子抬得老高嘲笑她。
所以,那些年来他都一直忍气吞声当推销员,内心实际上恨透了这份工作,没有一天不想从中脱身(尤其是看了《推销员之死》这部电影后,更是快忍无可忍了)。他梦想有一天成为老板。有一阵子,他常向我提到存钱的事,甚至还在地下室帮我理发。他夸说他的技术非常精致,是史格尔大道那些廉价理发店比不上的。大概就是那阵子起,他才开始有当老板的计划。后来,他离罗丝而去,也退出了销售的行业。我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想到要和他会面,我就很兴奋。过去那些跟他在一起的回忆,让人心头暖烘烘的。马特一直都很愿意把我带在身旁。在诺玛还没出生前,他和罗丝吵架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罗丝想要我让邻居刮目相看——她总是要我外出跟别的小孩在一起,而我实际上是应该留在家里的。诺玛出生之后,我虽然不像其他小孩那么正常,但起码有自己的生活,马特总是替我辨护。想起这些事,我已等不及要去看他。他是个可以跟我分享过去的人。
温渥斯街位在布隆克斯区下坡的路段上,沿街大部分商店都在窗户贴上出租的条子,有的今天打烊不做生意。下了公车往前走一段路,就远远看到前面一家理发店像棒棒糖一般的旋转招牌灯光,映在窗玻璃上。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位理发师坐在最靠窗的椅子上看杂志。他抬头看看我,我一眼就认出他是马特——身材仍然有点臃肿,双颊泛红,头发几乎都掉光了,只在两则留了几撮灰白,看起来比以前老多了,但仍看得出他就是马特。他看到我站在一旁,赶紧放下杂志。
“不用等,马上就可以替你剪。”
我稍微有点犹豫,没马上答腔。他误会了以为我不想剪,继续说:“这时通常打烊了,先生,但我与一个老顾客有约,所以就继续开店,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来,我正准备关门坐下来歇个脚,你很幸运,刚好碰上没什么客人。我们这里是布隆克斯区理发和刮胡子技术最好的一家。”
我顺着他的引领走进理发店。他开始张罗修剪用具,依序拿出剪刀、梳子和围巾。
“你可以看得出来,这里样样都很干净,我敢说,比附近理发厅的都还要干净。理发和刮胡子都要吗?”
我勉强装作镇静地坐到椅子上,很难相信他竟然不认得我,而我一眼就瞧出他来。我提醒自己,毕竟我们已经有十五年没有见面了,何况过去几个月来我的容貌也改变了不少。他替我披上围巾,在镜中仔细端详我的脸。从镜中影像,我看到他轻皱一下眉头,仿佛觉得我似曾相识。
“理发、刮胡子、润丝和抹油都要……”我边看价目表边点头说。
他的眉毛往上扬起。
“待会儿我要去见一位很久没碰面的老朋友,我想好好修剪一番。”我用肯定的口吻跟他说。
阔别多年,让他再度剪我的头发,竟然有些情怯。当他在橡皮带上磨刮胡刀时,那霍霍的声音更让我感到畏缩颤抖。他用手轻轻将我的头往下压,小心翼翼地推剪颈部的发根,我闭上双眼,静待他完工,但感觉好像又要被推上手术台一样。我的颈部肌肉紧张得都绷成一团了,不自觉地抽搐了几下,让停在颈间的刮胡刀刚好推到喉结。
“嘿!”他叫了出来,“放轻松点。你动了一下才会刮伤你,真的很抱歉。”他赶紧冲向水槽沾湿毛巾。
镜中,我看到红色鲜血形成一条细线沿着颈间流下来,快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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