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罗杰历险记》第368章


因为湖里有鱼。不过,等我们回到家,我敢打赌,我们准会看见它们一只只蹲在石头上,享受着新鲜空气。”
4、“聪明的”家伙泽波
屋顶上那个被大家伙北极熊顶穿的洞已经补好了。这会儿,哈尔、罗杰和奥尔瑞克正舒舒服服地坐在温暖的雪屋里聊天。
“顺便问一句,”哈尔说,“你是在哪儿学的英语?”
爱斯基摩小伙子答道:“在你们的国家。我在哈佛大学度过了两年时光。不久,我还会再去完成我的学业。”
哈尔震惊了。“我敢说,你几乎是唯一曾出国留学的爱斯基摩人。”
奥尔瑞克笑了。“我们的人当中已有不少人去了英国或美国留学。他们尤其想学英语。”
“为什么想学英语?”
“学会英语回来能找到工作呀。在格陵兰有6千名英美人士,这你们早就知道了吧?这儿的大多数行业都由他们经营管理,还有两个大型机场——一个在休丽,另一个在桑德·斯特罗姆约德。爱斯基摩人要想找工作,只要会说英语,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但格陵兰岛属于丹麦呀。这儿的丹麦人不是很多吗?”
“是很多——而且,他们都是些很优秀的人——但他们没有英国人和美国佬那样的专门技术。”
“我也听说是这样,”一个刚刚进屋的相貌粗鲁的家伙说。“你说得很对,我们就是精明能干。你们爱斯基摩人就是世界上最笨蛋的。我说的就是你。”
他直盯着奥尔瑞克。奥尔瑞克一声不吭。
哈尔忍不住反驳:“别太放肆,泽波。他们已经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大熊把我们的屋顶顶破以后,别人来帮忙,你也跟着来了。但我记得你躲在后面,什么忙也没帮。”
“我干嘛要跟一群爱斯基摩人搅在一起?”泽波不假思索地说。“我根本不屑与这些无知的笨蛋们为伍,我的伙伴比他们强多了。”说完,他又盯着奥尔瑞克。
“你上过哪一所大学?”哈尔问。
“苦难和挫折的大学。”
“你知不知道,”哈尔说,“你冒犯的是一位哈佛生?”
“什么玩意儿?”
“一位曾经留学哈佛的人。”
“从来没听说过叫这样一个蠢名字的古怪城市。至于我——我是纽约人——那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我到你这儿,是来要工钱的。”
“要什么工钱?”
“帮忙抢修你们这座笨蛋雪屋的工钱呀。”
你压根儿就没动过一根手指头去抢修过任何东西。帮忙干活儿的是爱斯基靡人——他们是为友谊来帮忙的——一个子儿也不会要。不过,为了把你打发走,我可以给你工钱。“他掏出一张5美元的钞票,扔给泽波。
“才5美元,”泽波咕哝道,“给50才对。”
“我会给你50的——揍你50拳——你要不赶快滚出去的话。”一向说话彬彬有礼的哈尔真发火了。
泽波走出屋时,还恶狠狠地威胁说:“我还会来找你的——你这牛皮大王。”
外面传来一阵枪声,哈尔应声冲了出去。睡在伊格庐背风处的南努克站了起来,正在咆哮。那无赖企图枪杀他们的宝贝北极熊。哈尔和罗杰摸了摸南努克,它不过在脖子那儿伤了点儿皮。
泽波跑了。这家伙的枪法太糟糕,一个重达四五百公斤的巨靶都打不中。北极熊仅仅掉了几根毛。
5、谁在乎驯鹿
一天,一只北美驯鹿顺着伊格庐后面的山坡滑下来,撞倒了屋墙,落到屋里。这么一来,两个孩子可就有事儿干了。
屋里闯进只北美驯鹿,这实在是太过份了。
这算倒霉还是幸运呢?爸曾要求兄弟俩弄一只北美驯鹿。现在,驯鹿自己送上门来了。
北美驯鹿属于鹿科。有时候,人们也管它叫北鹿。但它与我们常见的鹿大不一样。它没有那双可爱的褐色眼睛,既不温顺也不友善。
眼前这只驯鹿已经开始大发野性。不知为什么,在伊格庐里,它感到很不自在。它那对漂亮的其犄角胡挑乱撞,把茶炊、煎锅、碟子和灯全都弄得满屋乱飞。
“咱们逃吧,快!”哈尔说。
他们逃出了雪屋。不过,驯鹿那对尖利的犄角扎进人柔软的血肉之躯的滋味,他们还是尝到了。那并不怎么舒服。
对驯鹿来说,雪屋不是家,而是牢房。它要把雪屋撕个粉碎。它身体的两头都隐藏着杀机——前头是它的犄角,后头是它的蹄子。
驯鹿的蹄子厉害得出了名。它曾踢死过多少妨碍它的动物,包括那种把自己叫做人的两腿动物。
“它会把雪屋撕成碎片。”哈尔说。
他没有夸大其辞。驯鹿的那对犄角正在把伊格庐一面墙的冰砖撞塌,而那对可怕的后蹄同时也正在把另一面墙践踏成雪粉。锅呀盘呀什么的摔得乒乓直响。爱斯基摩人被惊动了,纷纷跑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奥尔瑞克也来了。
“你们干嘛要放它进伊格庐?”奥尔瑞克莫名其妙。
“我们没请它,”哈尔说,“它自己进去的。碰上这种事情,你们通常会怎么办?”
“见鬼,但愿我知道该怎么办。”奥尔瑞克说。“这种事,哈佛可没教过。”
泽波来了。他倒知道该怎么办。他悄悄翻过倒塌的雪墙溜进去,一把抓住北美驯鹿那残存的短尾巴。驯鹿立时撅起双蹄踢中他的肚子。泽波直飞起来,摔在3米以外的一块尖石上。他像虾米似地弓起腰,捂着肚子,娃娃似地嘤嘤哭泣起来。
他埋怨哈尔:“你得赔我。”
这家伙总是什么也没干就要人付工钱。
哈尔没搭理他。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娃娃身上。
伊格庐全毁了。驯鹿正朝三个孩子直冲过来。哈尔抓住一枝鹿角,立时被挑到离地两三米的半空中,然后又被甩下来。不过,他仍然挂在鹿角上。鹿犄角的很多枝权伸向四面八方,奥尔瑞克和罗杰也各自抓住了一枝。他们终于让驯鹿站定了。
泽波一只手还在捂着肚子,另一只手却举起了一根鞭子。他说:“我来教训教训这畜生。”
就在鞭子将要落下的那一刹那,罗杰一把抓住了它,把它从泽波手里夺了过来。
“你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别多管闲事。”泽波嚷道,“对野生动物你懂得多少?”
“不算多,”罗杰说。“但我知道,你如果想让一只受惊的动物安静下来,用鞭子是不行的。”
他一只手仍然抓住一枝鹿角,另一只手则去抚摸那只激动的动物的脖子,同时对着它的一只大耳朵说一些虽无意义但却甜蜜动听的话。他坚持了整整10分钟,一边爱抚,一边温柔地说话。
这是罗杰的拿手好戏。那只驯鹿不再挣扎,一双眼睛凝视着罗杰,看上去已经没有了恶意。
罗杰总算运气不坏,没费很大周折就把驯鹿制服了。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的爱斯基摩人曾经驯服过成千上万只驯鹿。套上挽具的驯鹿拉起犁或车来,丝毫不逊于马和牛。事实上,它们比牛强多了。一只驯鹿拖着双人雪橇飞奔时,时速可达29公里。要驯服它们,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点点的体贴和理解。
罗杰注意到北美驯鹿的脚大得像汤盘。
“所以它能够在雪地上走,而不会陷进雪里。”奥尔瑞克说。
“它上唇上面的那块扁平骨头真好玩,像把铲子似的,那是什么?”罗杰问。
奥尔瑞克答道:“那呀,正像你所说的一样——那是一把铲子。它用这把铲子推开挡着它的雪,这样才吃得到埋在雪底下的地衣。一年当中的大多数日子,驯鹿几乎只吃地衣为生。”
“地衣是什么?”
“是一种植物,长在别的东西都不生长的地方。它甚至不需要土壤,在岩石上也能长。因为它有点像苔藓,所以人们有时也管它叫驯鹿苔。所有的鹿科动物,包括驯鹿,都认为它是一种好吃的东西。即使埋在雪下,它也能继续生长。它总也长不高,最高不过四五厘米。有些爱斯基摩人也吃它——我自己就吃过,挺不错的。”
“爸让我们弄一只这样的北美驯鹿。”哈尔提醒弟弟说。“他说驯鹿是爱斯基摩人最好的朋友。它几乎能为爱斯基摩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驯鹿皮是他们最暖和的毯子。驯鹿皮很结实,还可以用来做鞋子。驯鹿血做汤味道很鲜。切开鹿胃取出的苔藓,他们觉得像蛋糕一样好吃。驯鹿给他们提供肉食、奶酪、衣裳、帐篷、水桶,还有卧具。在加拿大北部,千万年以来,驯鹿一直是爱斯基摩人生活的主要来源。驯鹿皮制成的衣服暖烘烘的。好啦,你已经把这一只驯鹿弄得服服贴贴的,我想,我们该把它送到机场去了。”
这个大家伙,这一堆4百多公斤重的肉和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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