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噩梦》第28章


阿秀心里明白,自己早已被这个大色狼握在手里,成了他的工具。眼前这个男人表面上对女人有求必应,很有绅士风度,实际上却是个玩弄女性的老手,谁敢不顺从,他就辣手摧花,毫不心软。一旦落在他手里,只能任其摆布,否则就会灾祸临头。
那天夜晚,阿彪在“夜明珠”开了房,阿秀没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与这个男人同床。
51 告密
第二天是星期天,阿秀上午刚回到自己的住处,就接到了林卉的电话。
当林卉一说到“凳子”问题时,她马上领悟到了林卉的思路。其实她心里很清楚,阿芬“自杀事件”有明显漏洞,那个现场很可能是伪装的,警察无疑会看出其中的破绽,案发现场的那只凳子还在警方手里,他们一定会追查它的来路。
可是她不明白,当时警察怎么没把整个大楼从上到下彻底搜查一遍呢?到目前为止,警方仍未采取行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不管怎么说,她应该把这个情况赶紧告诉阿彪,说不定自己会得到阿彪的重赏呢!
在阿秀眼里,那个小骚货阿芬完全是自食其果。自从她把阿彪弄得神魂颠倒之后,她这个以往在销售部可以说一不二的女人,突然间就失去了原来的价值,那个臭不要脸的财婆李玉芳也更加不把她放在眼里。
更可气的是,自己很可能会因此丢掉升迁的机会,有人早就猜测,下一步要成立天成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的位置非她莫属。看来,这块肥肉要掉到别人嘴里了。
只要对自己有利,她才不会像林卉那么傻头傻脑地要调查什么事情真相,阿芬即使死得冤枉,也该由警察去管,你一个女孩子逞什么能呢?当了总经理助理就以为自己有了什么天大的责任,把自己当正义的化身了。
于是,林卉的计划落了空,那堆废物包括那两只破凳子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使林卉感到非常懊丧。但是由于这事做得太露骨,林卉没有办法不把怀疑的眼光落在阿秀身上,但偏偏这个时候阿秀却出差去了。
这些因素一连起来,林卉认定阿秀出差是假,其实是溜了,她可能再不会回来了。可是,她还给自己打电话,是良心发现,还是继续行骗?林卉自己也吃不准,她现在根本搞不清阿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阿秀是星期一上午走的。早晨一上班,她就接到阿彪的电话,让她马上去大厦顶层见他。
一到那里,阿秀很意外地看到保安队长陈刚也在场,预感到有重要情况或变故。果然,她吃惊地听到了阿彪对她的安排:你上午马上准备一下,9点半以前去深圳,先在那里住两天,我会打电话告诉你下一步去什么地方。陈队长亲自开车送你,他还要在深圳办点事。有什么情况可以跟他商量。
说完,阿彪拿出2万元钱,用作阿秀今后一段时间的车马费和生活费,暂时由陈刚保管。
阿秀问他为什么急急忙忙让她去深圳,又没有什么事情要办。阿彪不想罗嗦,只说是临时的安排,等到了深圳陈刚会告诉她的,现在时间太紧,赶快去准备吧。
就这样,陈刚开着公司车队那辆“捷达”把阿秀送到了深圳,住进了离华侨城不远的一家四星级酒店。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实在是社会生活的一大写照,揭示了一条深刻而普遍的社会学原理。如果说陈刚与阿彪走到一起,是属于臭味相投的话,那么阿秀与阿彪混在一起,则是出于互相利用。现在的问题是阿秀与陈刚滚到了一起,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酒店办好手续之后,阿秀借口去卫生间,偷偷给林卉打了个电话。把随身行李安顿好,陈刚就硬拽着阿秀去附近的“世界之窗”,用陈刚的话来说,就是“来深圳好好放松放松”。
阿秀的确需要放松一下了,眼下她离开了那座充满了恐惧和阴谋的写字楼,觉得生活原本可以是另外一种样子的,应该好好享受几天。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有这个陈刚在身边。
在浓缩了世界各地名胜的“世界之窗”,阿秀只顾自己游览、拍照,全然不理身旁的这个男人。
阿秀当然希望有位男士陪在身边,一个人是很寂寞的,也很乏味。但是她从心底里讨厌这个男人。
阿秀认为,他与阿彪的区别在于阿彪虽然玩女人,但从不伤害女人,而且还会尽力满足女人的一些要求;而陈刚却是个纯粹的色鬼,根本不可能给女人带来浪漫和愉悦,相反,那种对女人的饥渴和最低下、最无耻的欲望却随时会从他身上表现出来。这种人只知道在女人身上无休止地发泄,无止境地满足性欲,女人纯粹是他们的性玩物。
那还是几年前的事了。
陈刚因赌出了名,成了阿彪的赌友和亲信,于是与阿秀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时间一长,阿彪看出了陈刚的心思,有时当着阿秀的面暗示陈刚对她有意,还故意找机会让阿秀与陈刚单独在一起。陈刚也心领神会,对阿秀越来越来放肆,不放过任何能够接触阿秀身体的机会。
52 悔恨
阿秀虽然相貌一般,但很会打扮,加上身材出奇的匀称、丰满,在男人眼里是那种十分性感的女人。陈刚早就对她想入非非,垂涎欲滴,只是因为她是阿彪的情妇,所以不敢染指。
既然阿彪已经有了那方面的暗示,他就没有什么可顾忌的了,只要不当着阿彪的面胡来,不伤阿彪的面子就行了。但是,阿秀却从来没给他面子,也没给他机会亲近自己。
可是,无法在阿秀身上满足私欲的陈刚,竟然将魔爪伸向了那些无依无靠的年轻女工。有一天放工时,保安在人群里发现了可疑现象,一名女保安上前搜查,从一个年轻女工身上搜出了一件衬衫。
这个倒霉的女工立即被押送到保安部。保安队长陈刚正在悠闲地抽烟,他吐了口烟,告诉押送的保安可以吃饭去了,便独自在保安部里侧的一个小房间里审问她。陈刚那双色迷迷的眼睛贪婪地盯着女工丰满的胸部,借口怀疑她在身上还藏有别的东西,竟提出要对她进行脱衣检查,并用威胁的口吻对她说,如果不依,他就公事公办,把这事向老板报告,那样就要罚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立即开除。
那名女工当时还不到18岁,尚未谈男朋友,她又羞又怕,犹豫再三,只得顺从地解衣脱裤……。
后来此事传到阿彪耳朵里,阿彪担心引起公愤,把他找去大骂了一通。
阿彪回头又找阿秀做工作,要她对陈刚客气一点,让他一次算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阿秀看在阿彪的面上,答应了。于是在阿秀的记忆中留下了那个被兽性蹂躏、痛苦异常的夜晚。从此,阿秀宁可一辈子不找男人,也不许陈刚这个混蛋再碰一下自己。
吃过晚饭,陈刚不请自来,说是要跟阿秀谈谈,消除误会。什么误会?还不是借口再跟自己扯上男女之间的事?
果然,还没说上几句,陈刚就提起了几年前那件令人恶心的事。阿秀不想听他罗嗦,几次把话题岔开。陈刚自讨没趣,十分尴尬。
“你知道为什么让我匆匆忙忙来深圳吗?来时阿彪说你会告诉我的。”
“这件事你没必要知道得太多,主要是为你考虑,怕林卉怀疑你,找你麻烦。”
听他的意思,有关林卉的事他一定知道不少,说不定还有他参与其中的事情呢。阿秀很想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有些事情阿彪显然是瞒着她的。于是她利用对方极力想同她表示亲近的机会,假装随意地问道:
“那你呢?阿彪有没有派你做什么事?林卉不会找你的麻烦?”
“我不怕她找麻烦……,因为她没有证据。”
“要什么证据?”
“她决不可能知道是谁找过她的麻烦。比如几次夜里的行动,主要是吓唬她,让她不要乱管闲事。算她走运,老板不让伤害她,否则她早就被……”
“这么说,是你带人去修理她的?”
“对付她这个小婊子还不容易?说实在的,只要老板发个话,她就得服服帖帖的,否则就叫人轮着干她!”
“你是不是也想干她?你们这些臭男人,个个都是色狼,没出息!”
“男人嘛,总得找女人……,比如现在,我不就找你来了?”
“不要脸,休想!”
阿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一点底气也没有。因为那2万元钱还在陈刚手里,没有钱她是走不了的。走时她自己只带了两千多块钱,过不了几天就会花完。再说阿彪让陈刚陪着自己,本身就没安好心,说不定是拿自己当人情送给他呢,这个老色鬼,自己玩腻了就不管别人愿不愿意,简直不是人!
“你还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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