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噩梦》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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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昨天就搞出来了,但她不太满意,还要作一些修改、润色。
这会儿她眼盯着电脑显示器,手指在键盘上跳动,全神贯注,心无旁骛,似乎把这世间的一切都甩到了脑后,包括昨晚在麦当劳看到的那位女孩,以至于送报人把报纸放在电脑边的桌上,她也没斜眼去看一下。
“林助理,看报纸了吗?又出事啦!”办公室一位女秘书走了进来,那声音好像海湾那边又开战了,萨达姆有大麻烦了。
“什么事?大惊小怪的。”林卉边说边忙着敲键盘,连头也没有动一下。她听声音就知道是黄丽丽,那个对什么事都感兴趣的女大学生,平时总爱跟林卉说一些希奇古怪的事情,包括外国恐怖小说中的那些凭空杜撰的魔鬼故事。
“有个女孩被人杀死了,就在昨天晚上。”
林卉心头一震,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去翻刚送来的报纸。
在本地的一份早报上,有一条醒目的黑字标题:歹徒当街行凶,少女生命垂危,还配发了一幅压题照片,一个女孩倒在地上,洁白的上衣沾有一些血迹。
照片很清晰,可以看出那姑娘身穿一件白色女式夏装,底领、无袖。天哪!莫非是她?昨晚在麦当劳见过的那位少女?
林卉越看越像,不禁叫了一声:“是她!就是她!”
叫声倒把黄丽丽吓了一跳,她第一次看到林卉脸上露出被什么东西吓坏了的表情,那不是害怕,不是惊诧,也不是慌张,而是恐惧,无以名状的恐惧!
报纸上是这么报道的:昨晚9时许,在本市光华路“天惠”歌舞厅附近发生一起凶案,一名少女突然遭到歹徒袭击,腰部被刺伤,血流不止,当场昏到。
案发当时虽然周围行人不少,由于事发突然,没人注意到凶手模样。
少女被被紧急送到市中心医院抢救,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尚未脱离危险。
55 没有下一次了
据初步了解,受害人系本市某电子厂的湘籍打工妹,21岁。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调查案情,全力追捕凶犯。
“天惠”歌舞厅在那家麦当劳餐厅的西面,相距不到百米,估计那位少女从麦当劳出来后往右一拐,朝“天惠”方向走去,前后也就是三四分钟。可见,少女在进入麦当劳之前已经被凶手盯上了。
回想起昨晚的情形,林卉突然意识到,凶手一定搞错了,凶手的目标不是那个姑娘,而是自己!因为昨晚林卉那件夏装与那姑娘几乎一模一样,而白色和浅黄色在灯光下是很难分清的。
林卉逃过了一劫,而那位少女却喋血街头,她完全是无辜的呀!
林卉的心被报纸上的那幅遇刺少女的照片揪得发疼,她什么话也没说,扔下手头的活儿,就跑出了写字楼。
在中心医院的抢救室里,少女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鼻孔插着一根氧气管,手臂上接了一根软管,鲜红的血浆正一滴一滴地注入她的体内。林卉透过玻璃凝视着少女惨白的脸色和那一头乌黑的秀发,眼前又出现了昨晚少女吃东西时那优雅的姿态,不觉鼻子一酸,眼中湿润起来。
她走进医院门外的花店,挑了一束鲜花。她请护士把鲜花放在少女的床头,再次看了一眼昏睡中的少女,然后怀着一丝愧疚默默地离去了。
阿秀睁开眼睛,天已大亮。陈刚的一条腿压在她身上,还在呼呼大睡。两人都赤裸着,虽然盖着一条薄薄的毛巾被,但是身上还是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汗味儿。阿秀厌恶地抽出身来,披上浴衣,进了卫生间。
等她冲洗完毕,准备穿衣时,陈刚醒了。他翻身坐起,发现自己还光着身子,拿过床头柜上的裤衩想穿上,忽见阿秀脱下浴衣,露出白花花的肉体,两只乳房高耸着,好像在故意逗引他。
阿秀正要穿胸罩,冷不防被陈刚一把从身后抱住。阿秀生气地挣扎了几下,没好气地训斥他:“别胡来!天都大亮了,快放开我!”
陈刚将阿秀使劲拉到床上,恬不知耻地说:“这是最后一次,听明白了?是最后一次了……”
阿秀听厌了这样的话,男人只要想做那种事,就从来不会有什么“最后一次”,所以她把头一扭,没搭理他。
突然,陈刚用手使劲把她的脸扭过来,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凶巴巴地说:“没有下一次了,你不相信?你马上就会知道的,不过,现在不能告诉你,我不想错过这最后一次机会。”说完就像一只发情的公狗一样向阿秀扑了上去……
阿秀已经毫无感觉,她现在的处境就像一个被人豢养、供人玩耍的小狗。可恨的是在要被主人抛弃之前,随便给了另一个她所厌恶的人,还要供他玩耍。
在深圳的这两天里,陈刚几乎没离开她一步,虽然住的是两个房间,可是他大部分时间都和她在一起,而且连续两个晚上都是在她的床上度过的,她成了一个被监视、被控制、随时可以被玩弄的女人。
在她离开公司、离开了阿彪之后,她才省悟了,她这几年其实是当了老板的工具和玩物,虽曾显赫一时,最终却像一件穿旧了的衬衣一样被扔掉了。
然而她不甘心,她不能承受如此的屈辱,接受一个可悲的命运。她想知道下一步阿彪到底想怎么做,而这个下流无耻的陈刚却偏偏不告诉她,目的无非就是想玩弄她,使她处于他的控制之下。
但是现在她只好任其摆布,没有别的办法。短短两天,她感到自己已经不属于自己,包括自己的精神和肉体,她尝到了悲哀、沮丧、无奈、恐慌和悔恨的各种滋味,但她仍抱有一丝希望,她一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陈刚心满意足地从床上下来,不慌不忙地穿上衣服,然后在椅子上坐下,点上一支烟猛吸了几口。等阿秀收拾停当,从卫生间出来时,他才阴阳怪气地告诉她:“老板让我告诉你,要你尽快回湖南去。”
“回湖南?干什么?……是不是要炒我的鱿鱼?”阿秀完全没想到要她回老家去,通常这就是炒鱿鱼,不过说得好听一些罢了。
“炒不炒鱿鱼我不知道,反正这是老板的意思,不信可以问老板。不过,你最好不要问,问了也是这么回事。”
阿秀倒不是担心被炒鱿鱼,其实她早就萌生去意,她只是觉得事情来得太快,太突然,毫无思想准备;况且就这么被一脚踢回老家,她是绝不会甘心的。
56 警觉
“什么时候走?”
“车票已经订好了,等一会吃了早餐就去退房,9点半送你去火车站。我起先说什么来的?对了,最后一次,我没骗你吧?”
阿秀心里还是没底,不管怎么样,在临走之前,她要打电话问问阿彪,叫她回湖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当陈刚在大堂办理退房手续时,阿秀来到一旁拨通了阿彪的手机。
“没什么意思,就是让你离开公司回去呆一段时间,现在这里的情况不大好,可能会有麻烦……”
没等阿彪说完,阿秀就急不可待地说:“你说话要算数喔,想炒我鱿鱼就直截了当跟我说,反正你已经不需要我了……”
听阿秀这么说,阿彪就用哄人的口气说:“你放心啦,我不会不管你的,到湖南后要跟我保持联系。好了,就这样。拜拜!”
陈刚送走了阿秀后,当天下午就开车回到了公司。
保安部里的值班保安告诉他,派出所来过两次电话了,要他回来后去个电话,找杨所长。
虽然陈刚早有预感:警方可能会找自己,但是真找上他了,心里还是有一丝慌乱。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走到办公桌旁,拿起了电话。
“喂,派出所吗?杨所长在吗?”
接电话的是一位民警,一听是天成公司保安部的陈刚,就说:“杨所长出去办事了,你半个小时以后过来吧,他有事要跟你谈。”
放下电话,陈刚马上拨通了阿彪的电话。他把杨所长找他的事告诉了阿彪,问他知不知道这个情况。
“有这个事吗?我不知道啊。是谁告诉你的?”
“是他们来电话找的,我刚给派出所去过电话。”
“……这样吧,你先等一会儿,我马上给杨所长打电话问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里,陈刚一直在猜派出所找他可能会谈什么事。这两天他不在公司,公司里也没再出什么事,……那就是阿芬那件事了,这事警方一直没什么动静,据可靠消息警方前段时间倾向于按自杀来结案,应该不会有大的变化了。再说,阿彪早就给有关方面打了招呼,暗地里还送了不少钱,哪能出现咸鱼翻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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