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魔人之岚风记》第16章


“道长!包头!走,肚子饿了,我们去喝酒吃肉,哈哈哈——”林田过来一把搂住包头的肩膀,却没留意包头的眼神。
此时,天空已经是风吹云散,撒下一道道傍晚的霞光,四人朝酒家走去。
兰小婷站在绿色的芳草丛中,闭上眼睛,任风吹动着裙摆与秀发,然后看着林田的背影婉尔一笑,继而追了上去,大声在林田耳边说道:“林田!秋天来啦——”
林田与包头接着道:“秋天来啦——天气凉了,燕子向南飞走了——哈哈哈~~~”
笑声,融化在微微的秋风深处……
(冰尸传说·完)—待续—
作者语:本篇的最终谜团,将在两篇外传中记述:『前传之·杀人者』,『前传之·路小可』,请期待吧。】
冰尸前传 第一幕 杀人者·狼
我叫狼,因为在我手臂上刺有一个白色的狼头,所以他们也叫我“雪狼”。
我这个人喜欢自由。在休息的时间里,会常常去人群喧闹的地方,最喜欢去肯德鸡或是麦当劳。并不是因为喜欢吃那些幼稚的东西,那是因为我在那里能感受到一种宁静。一个人在家待着的时候,却很难安静下来。我很喜欢安静,心的安静。
一直以来,我的工作都是接受雇佣,杀人,或者这是我对自己无聊生活的一种——娱乐?或是别的的什么吧。我喜欢他们在我刀前发抖的样子,很滑稽。鲜血喷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让我能感觉做人的快感,呵呵,他把生命丢了,丢给了我,我会很艺术的处理他们,然后把他们装在袋子里,随手扔在某个垃圾站。
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情的,模糊的印象里,只有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儿,他什么时候便跟我一起生活,我也不记得了,只知道他临死的时候,把一把极其精致的短刀给了我,这把刀太漂亮了,我只能用绝美来形容它,这个老头告诉我,它叫——凌迟。很好听的名字,像个女孩的名字,我把它收在胸口的时候,感觉到它在呼吸,吸进滚烫的热气,呼出冰冷刺骨的冷气。老头在死前要我好好对待它,平时不要老把它拔出来玩,因为它一离开刀鞘就要吃血的,不然它会死。
一个星期后,我才发现那老头子已经断气了,晚上的时候,我把他埋在了我住的那栋楼的花圃里,自此,那花圃里长出了许多健壮的绿色植物,不错啊,这老皮囊还能养花啊。
有次在外面,肚子疼得厉害,于是去了一个偏僻的公用厕所,蹲厕的时候实在无聊,我就把“凌迟”拔出来看看,这刀在这昏暗的地方,看上去好像雪片一样,刀锋有着清冷的光,我看得有些入迷了,但没想到,一会功夫,这刀颤抖了起来,抖得厉害,就像一个病人突然吸不上氧气了,全身痉挛。渐渐的我发现这刀变得黯然无光,仿佛中毒一样“肤色”黯淡起来。我忙站起来,心里急得很,想起了老头临死前的话:离开刀鞘就要吃血的,不然它会死。
这时正好有个人进来,拉开了裤链,在小便着。我走过去,把刀伸了过去,这刀仿佛没有刺中他,我感觉是不是刺空了。但面前这个人身体在不住的抖动,嘴巴发出呜咽声。我揭开他身后的衣服一看,这刀居然已经没入到刀柄了。真的很不错的短刀,现在又是像雪片一样好看了。
有天,一个电话打来,说是要找“皮革师”,我想他应该是要找那老头子吧,于是我说他死了,然后电话里说,哦,那你是他接班人吧。我在电话这头说了声算是吧。电话那头说现在有个比较急的活,做了就有一万元。而我当时在家很闲,于是说去玩下吧。他说你口气可真不小。我却觉得电话里的人有些可笑。我去玩了,玩了才知道“凌迟”用来切肉是很不错的,骨头也是稍稍用下力就如豆腐半被切成两半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下雨的声音,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窗台上听雨,感觉美妙。我在办事的时候也喜欢下雨的天气。如果一定要把这两个联系起来,我可能是觉得雨声与喷血的声音很相近吧。常常在想,不知道血从自己身上喷出来,会是怎样的声音和感觉。我又有些害怕起来,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杀人不好玩了,那我改怎么生活下去,这世界太没多少有意思的事情了,不如自杀吧。
都说一个人身上背负的人命多了,总会遇到鬼魂报复的。说到这些,其实我也很怕,毕竟,鬼是异类,是人总会怕的。你也许会问,象你这样的,也算是人?其实我也并没有把自己当过人,但在杀人的时候人除外。
小区里有家小小的餐饮店,我很喜欢她那儿的碗面,味道很不错,简单、干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了这个习惯,每次办完事情之后,都会到那家小店光顾。我十分痴迷的喜欢那家的汤面,因为她的汤够烫,辣椒也放得很多。当那种又烫、又辣的感觉,到达我的喉咙的时候,感觉身体不在那么冰冷,也感觉自己还是个人。呵呵,做人的感觉对我重要吗?
当然重要,因为,我要很好的掩饰在人群里,这样,比较安全。
这家小店其实只是用一些竹竿和塑料搭成的小棚子。开店的是一个女孩,很漂亮。也许她是专门等我吧,或者她知道我每天晚上都一定会来。所以,就算是半夜,她也会为我这个只吃一元五角的光头面,而且从来不说一句话的客人做最后一笔生意。
有个不错的夜晚,下着小雨。因为是年底了,天气有些冷,我刚刚做完一笔生意,杀了几个人,把他们处理之后,便随手扔在一个垃圾站里。雨下得大了起来,全身早就湿透了,那衣服冰冷的贴在皮肉上,让我感觉冷得有些战栗。想去吃碗面,一看表,都凌晨2点了,还会有吗?碰碰运气吧,我朝小店那边走去,远远的就看见那个女孩在雨中撑着伞,好像在等人。看见了我,她笑了,白稚的面颊在街灯下显得绝美。
“我还以为今晚你不会来了呢。”她似乎有些冷,声音有些发颤。
原来她一直都在等我,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她说道:“今晚雨好大,你没打伞吗?”
我只是对她笑了笑。
“喔~,我忘记你不会说话,呵呵~,还想吃面吗?”
“…你…,是一直在等我?”一直以来,我都懒得说话的,我也不知道现在为什么会对她这样说。
她有些惊慌的说:“你会说话呀,真对不起,把你当…呵呵,我还给你留了最后一碗面。请问今天你还吃吗?”
“…恩,好。”我很感激她,要是没有这碗面,今晚一定睡不好觉。
从这一刻开始,我和她说话了,还聊得很多。原来她是个孤儿,叫路小可,父母是在车祸中死的,当时我就在想:要是死在我的刀下,一定比车祸舒服,因为我的刀够快。她现在一直住在姨妈家,姨妈30多岁,对她很不好,常常打她。
此时,我开始努力回忆着自己的童年,可就是想不起是怎么一回事。也许,时间太久了。
“我该回家了。”路小可小声说道,她似乎很不想回家。
“好的,明天见。”我说道。
她撑起伞,然后递给我,在接触到她手指的那一刻,有种温暖。这,就是人的感觉吗?此后的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聊到很晚。
清闲了一个月,渐渐的觉得快失去自己,我对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产生怜悯,将它带回家。只因为小可喜欢小动物,我想送给她。我会很关心她的喜怒哀乐,每天都会去看她。
我怎么了?也许病了……
有天,我的经纪人找到我,这次的活儿是去杀一个很有背景的人,会很危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经纪人还告诉我,可以不接这笔生意,但做完这一单,就可以收手了,因为可以得到两千万的报酬。我突然有个决定,做完这次就不干了,带小可走,去没人认识的地方,或许去有天空与草原的地方,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柜子里,有我的刀,喜欢鲜血的一把好刀,我仔细的抚摸着它,虽然隔着刀鞘,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它的狂暴。我要用它做完最后一次。
来到小店,小可正在忙碌着,她不知道今天,对我,还是对她,都是最重要的转折点。
“小可,今晚12:00,地铁站等我,我带你走。”我对小可说。
她点了点头,默默的没说什么。
此时,天空下起磅礴大雨,一个很好的天气。我不想打伞,任凭雨水顺着头发不住的往下滴。按照线路,我来到了一个很气派的大宅。“呵呵~,你真的是该死。”我走了进去。
刚踏进门,许多黑衣人拿着武士刀堵在庭院里,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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