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边草》第38章


也是跟同学去学校附近的廉价菜馆。至于上次相亲去过的酒店,又好像太大了,没见到小卡座。
最后夏以南只好用提问的方式来确定:“你喜欢吃香酥排骨吗?”
林妙直点头:“喜欢喜欢。”
“番茄三文鱼呢?”
林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呻吟着说:“不要这么诱惑我好不好?尽拣我喜欢吃的说。”
夏以南看着林妙的馋猫样子好不开心:“以后要多跟你一起吃饭。好胃口是有感染力地。要是对方皱着眉头食不下咽,你也会受到影响。当然最难得的还是,你们居然口味一致,这样不管在家里吃还是带你们出去吃都好统一意见。”
“谁跟谁口味一致啊?”既然是“带你们”。那里面就不包括他自己了。
夏以南回答:“当然是我妈了,我又没别的亲人。”
林妙有点郁闷了,他的意思。不会是以后都要三人行吧?虽然孝顺是美德,可如果恋爱期间就带上婆母大人约会……越想越觉得怪怪地,她试探着问:“我们这是要去接阿姨吗?”
夏以南摇了摇头:“今天就不了,以后吧。今天我单独给你庆祝。”一面说,一面打开车上的音乐按钮,林妙一听就笑了起来:“这首曲子是神秘园的,叫steps。翻译过来叫《舞步》还是《脚步》?神秘园地曲子好像都没翻译过来的。”
夏以南一脸惊喜地问:“你也喜欢神秘园的曲子?”
“嗯。”
“最喜欢其中哪几首?”
林妙慢慢数着:“除了这首Steps,就是Si,还有Dreamcatchr,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不是神秘园的。而是班得瑞的。”
“班得瑞的我这里也有啊。”夏以南换上一盒磁带问她:“想听哪一首呢?”
“都可以,班得瑞地曲子我都喜欢,最喜欢的有《巴格达之星》,《童年记忆》,《追梦人》……”
“这些也是我喜欢的,不信你听。”夏以南的声音有些急切,他把带子稍微倒了一下,放出来的正是《追梦人》。
两个人不再出声,静静地坐在车里。听钢琴轻轻敲击心扉,然后是小提琴缓缓拉出销魂蚀魄地弦律。
一曲终了,夏以南按下暂停键问:“再听一遍好吗?”
“正合我意。”
夏以南取出磁带,重新倒到开头的位置,两个人再次静默。
第二遍听完后。夏以南关掉音乐。林妙惊讶地看着他说:“原来。这世上还有跟我的习惯如此相同的人。我听曲子也是这样,听到喜欢的就一直听一直听。不愿意再换别的,听多少遍都不厌。”
夏以南望着前方不说话,当林妙以为他要用沉默表达反对意见的时候,他开口道:“我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一起整夜听一首曲子或一只歌的人了,怪胎只有一个的时候难免寂寞,可如果是两只凑一起,那就是快乐了,你说对吗?”林妙从他地话语中听到了压抑的激动,她自己何尝不是心潮澎湃?也许是这气氛,也许是相同的癖好,竟让她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种找到了Mr。righ的感觉。
美食,美酒,再加上音乐这个催情剂,吃过饭后,夏以南顺理成章地去了林妙那里。他甚至没有拿醉酒当借口,很自然地跟着林妙上了楼。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烧开水,然后给每个人泡了一杯浓茶。端茶给夏以南地时候林妙说:“对不起,我没有喝咖啡地习惯。我一直只喝茶的,准确地说,只喝绿茶。”
“喝茶是好习惯,清热解毒,还能减肥。不像喝咖啡,高热量不说,还会上瘾。”
“喝咖啡只要不加很多糖,上瘾也没什么啦”,对夏以南来说,不存在消费不起地问题,只要不摄入太多糖分以后弄出什么糖尿病来就没事了。不过,“很多欧美人一辈子只喝咖啡,根本不喝茶的,他们喝的时候也加糖,没听说欧美人患糖尿病特别多啊,那应该就是没问题了。”
夏以南笑着说:“总算我们有了不一样的习惯,要是什么都一样,那就太可怕了。”
“为什么可怕呢?”
“你想啊,假如你遇到一个人,什么习惯和爱好都和你如出一辙,你们俩就像彼此照镜子一样,看到了根本就是自己,那不可怕吗?”
听他这样说,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半圆满圆论:据说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被上苍切开的两个半圆,彼此寻找,以便合成一个整圆,这样的人生才完满。否则,会永远有缺陷,永远觉得空虚,永远在岁月里等待。
可是,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她也不会说。在林妙看来,女孩子还是矜持点好,因为男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狩猎,对完全到手毫不反抗的猎物,总难有很大的兴趣,这甚至与爱不爱无关。
就像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男人并非不爱女人了,可他就是对自己的老婆没感觉,对外面的女人流口水。并非外面的女人真的都比自己的老婆优秀,只是她们对他而言是未知的领域,能激起他探索的热情而已。
夏以南说这句话本为抛砖引玉,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林妙接腔,有一点小失望。终于等到林妙回话时,说的却是:“不早了呢,你也该回去了,别叫你妈妈等着。”
夏以南不甘心:“这就赶我走啦。”
“不是赶你。你家就你和你妈,你晚上不回去,她肯定等门的。”
“现在才8点,就等什么门啊。“我11点之前回去就行了。”
也就是说,某人还要赖在她家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做什么好呢?
第五十章 天干物燥 小心擦枪走火(三)
夏以南端着茶杯在林妙的屋子里到处转了转,然后点头赞叹道:“还是女孩子会收拾,随便弄弄,看上去就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样子。”
林妙对自己布置的小窝也挺满意的,要不是学校那边总有些事牵扯着,她恨不得每天都住到这里来。
活到25岁,她从未有过独居的经历,以前不是住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就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她又是新奇又是兴奋,这些天便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到处搜罗各种形状独特的摆饰,用极大的耐心来装点她的“家”。这里放块绣毯,那里挂个草编,每天光看着这些东西她就满心欢喜。
得到了夏以南的肯定,她笑着说:“有人住,自然就有家的样子了。我始终觉得,房子也是有灵性的,跟住在里面的人声气相通。一栋房子有人住,一百年都不会坏;如果没人,可能几年就开始衰朽,甚至连家具都会腐烂。”
夏以南点头道:“确实有这么一说,房子本为人造,人在房子上倾注自己的智慧和感情。房子盖好后,人长期住在其中,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一切都与房子息息相关。按信息学的观点,人与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流,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说到这里,他忽然眼角一挑,抛给林妙一个华丽丽的“媚眼”,然后加上画龙点睛的一句:“我和你,也处在这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
林妙不由得想到了网上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雷词:“狂狷邪魅”,于是也咧嘴笑了起来。好在眼前的这位还没有修炼到“狂狷邪魅”的等级,不然她可真不敢要了。
她喜欢纯朴一点的男人,这类地男人也许没那么颠倒众生,却是最适合过日子的人。
至于夏以南这种地。应该说,相当诱人。无论精神层次还是经济层面都比较能满足一个小资女人的需要。
夏以南不是富豪,但他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小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其实最好了。如果一个男人太有钱,出入有宝马奔驰,动辄上千万的交易,整天混迹于各种高级场所,美女们会成堆成堆地粘上来。拿苍蝇拍都赶不走,安全系数为零。
不过话又说回来,男人的安全系数与他荷包的鼓囊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让他出去花地首先是他的心,然后才是他的钞票。如果本人生来洁身自好,荷包再鼓也不至于糜烂;如果是西门庆投胎,哪怕捡破烂也要勾搭几个丐帮女弟子。
夏以南见林妙只顾着喝茶。不肯接他的话茬,大声抗议道:“我是客人。你要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冷落我。”
林妙好笑地说:“宾至如归是旅馆的广告词,不是普通家庭的。”
“普通家庭应该要求更高才对。要待我如上宾。”
“上宾啊,需要哪些服务项目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林妙就后悔了,正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夏以南无比暧昧地说:“所有地,全套的。一条龙地。我统统都需要。”
越心急越容易说错话,林妙仓促间居然问他:“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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