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杀》第1章


作者:朱古力
第一部分:兕亏 第1节:兕亏
兕亏
初夜,天已灰蒙,月独倚微云,光抚叶梢,柔若波痕。
坟场,丁字坟场,人头攒动。
坟场里只会躺死人,夜间鬼火丛生,路人途经,往往吓出一头冷汗,所以夜间基本没有人敢走动。丁字坟场不同,无论昼夜,那里永远有人,活人。里面只躺着一个死人,却是江湖上数百年来最具声名的枭雄,无论是谁,提到他的名字都会肃然起敬。因为百年后的江湖再无一个人能创下像他一般的侠名,和他一样的霸业,同他一致的武功。没人,没有人可能。他的躯体虽然躺倒乃至腐烂,他的精神却永远不死,无数热血青年、初涉江湖的人都还以他为超越的目标。每年他的忌日坟场总会聚满了参拜的人。
丁一字,就是他的名字。三月初七,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每年的今天,这里反如集市一般热闹,很多人来,很多香焚燃,然后到晚上来人一个个散去,没有人敢多留。丁一字生前所创的丁字帮不允许有人在夜间打扰丁一字,谁也不许。丁字帮虽然已经不是丁一字在世时的天下第一大帮,但百年的基业却依旧矗立到今天,绝对不容小觑。黄昏刚至,丁字帮就出动高手驱散所有人群,派人严密把守丁字帮的禁地——丁字坟场。
饶是丁字帮人手充裕,行动迅捷,面对蜂拥而至的参拜者,还是颇费了些时辰。人多易乱,丁字帮的人没有留意,来的两千五百四十三个人只有两千五百四十二个离开了坟场。当然就算他们发现,也不会大惊小怪,按照惯例,坟场每天都有丁字帮派出的精英轮番把守,他们自信一只苍蝇也飞不进丁一字的墓穴。
如果他们知道是王斩留下的话,也许会立即求援。
只可惜他们不知道。
王斩轻轻推开手中灰黄的纸卷,借着月色细细翻阅。
纸上的内容他已经看过不下十四次,早就倒背如流,这是他最后一次阅读。这次行动必须分毫不差,连他这样的老手也不得不分外小心。
看完,他将纸揉碎,放入嘴里咀嚼,下咽。
他确信这些细微的动作绝不会让坟场守卫的人发现,现在他人在坟场,却不是站着的。
倒挂,他倒挂在一棵水杉最细的嫩枝上,那段嫩枝只要轻扭就会断裂,王斩却完好地倒挂其下,惬意得随时都可以睡到天亮。
十八个,守卫坟场的一共有十八个高手,纸上说得分明。
每三人分居一方,形成六位方阵,每半个时辰交换一个次位,互相巡逻,一旦有变,以点燃手头的焰火为号,哨声为讯。
王斩遁于坟场的正北,将遇上两队人搜查,只是他已等不得别人过来,他必须主动出击。杀人并不是愉快的事情,但为了能顺利进入墓穴,不走漏风声,这十八人,一个都不能留。
前方一人刚临近所藏的水杉时,他已出手。
黑夜下,就见他的眼发出饿狼般的绿火,剑悄然出鞘又迅速入鞘。
来人的喉头已有一线深痕,他惊愕的表情僵于触碰死亡的瞬间,来不及感叹世上为何会有如此迅疾的一剑,喉间深咽着却发不出任何声响,他的身躯开始缓缓躺倒。
尸体没有倒,王斩用剑柄撑住前倾的尸体,看起来像来人正低头看着脚下,而尸体正好隐没了王斩的身躯。
〃看什么呢?还不快走……〃后头跟来的两人其中一人话未说尽,就感觉喉头一阵阴凉,一种腥腥的咸涩突然涌入嘴内,他想起他看到过的发臭的死鱼。他大概不会知道自己也会开始像死鱼一样发臭。
没有喊的那个只看到白光淡淡地从眼前晃过,还以为是自己眨眼时的幻觉,然后他才发现他的同伴已经安然睡在冰冷的地面上。他下意识去按左手的焰火装置,却发现他已经无法操纵左手了。他的左手已经跌落在一丈外。随后他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但马上他就不觉得疼了,死人永远不用再忍受疼痛的折磨。
第一部分:兕亏 第2节:他是神……偷神王七
三个。还有十五个。王斩没来得及擦拭剑上的血迹,他知道一切才刚刚开始。
侯爵府。
天下的侯爵很多,却极少有人像魏安魏侯爵一样豪富。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也只有他,才配得上〃富可敌国〃这四个字。
他的侯爵府府门是纯金打造,开启的时候总要五个大汉一起用力推拉,从客厅到书房的路皆用彩锦铺展,彩锦都是在京城最大的染坊定做,每年都要更换两次。府上的用具不是金便是玉,据说给猫喂食也是用上好的翡翠盘,府中没有一样东西不在显示侯爵的豪富。
树大招风,几乎没有人不喜欢钱,没有人会对钱不动心,很多人都在打魏侯爵的主意,打他钱的主意。只要拿到他府上猫吃的盘子,普通人都可以幸福地过上一生。就算不能多偷,挖走金门前的几根金丝也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然而没有人能成功,谁也不敢在侯爵府撒野。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侯爵有钱,又肯出钱,他很早就笼络了大量的高手为他所用,势力甚至大过了七大帮派的任何一派,成为新近最不可小觑的人物。投靠他的能人越来越多,侯爵大把大把挥霍着金钱,让人惊叹的是侯爵依旧可以过着如此奢靡的生活,难道他的财富真的永无止尽吗?没人知道。
侯爵新近已经很少露面,只要有钱,总会有人把他想干的事处理得极为妥当。人们都说现在的侯爵只喜欢在家里种种花,养养鸟,当然他种的花可能你一辈子连听都难听到,他养的鸟你一辈子见都别想见着。
然而今天,三月初七,丁一字的忌日,侯爵却非亲自见一个人不可。不光要见,还在很少人可进的密室见,不带贴身保镖,只有一个俏丽侍女,秘密交谈,无人可知。
究竟谁人有这么大的面子?说来好笑,他只是个小偷。
偷神王七。
密室,灯火通明。
十一盏灯,燃着最浓的香蜡,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侯爵有钱,自然不会吝惜几根蜡烛。
室内有一张红木圆桌,两把凳,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每个盛菜的盘子都用最纯的翡翠特制,一片绿颜交会眼球,似跟烛火争宠。筷子是汉白玉精制的,分量刚好,柔韧性好到坠落桌底也不会碎,那种纯白与翡翠的绝绿十分匹配,既高贵又纯粹。桌上有两双筷,两只杯。杯是最好的夜光杯,杯中的酒自然是最上乘的葡萄酒,据说早已成特贡的御酒,有的人一辈子连想都不敢想,只有侯爵,可以和帝王一般随时享用。
现在有人也在享用,而且享用了许久,桌上的一壶葡萄酒已经见底,桌上的菜也被他狼吞了许多,他甚至不用筷,只用手。他的吃相让人看出他已经三天没有进食。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来这间密室之前才在张家包子铺吃了十五个包子,一壶上好的女儿红。但他同样承认,任何人,如果闻到这些菜的味道,吃上一口,都会像他一样宁肯胃裂也要继续吃下去,吃到死。那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好,少有机会吃到。
他已顾不得斯文,他的职业也不需要他经常斯文。
他的职业经常让人联想成过街的老鼠,无数人唾弃,而他却为自己自豪。
在那个行当,他是神——偷神王七。
一个人如果被人称为神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如果说世界上有一样东西连王七都偷不到的话,通常只有两种可能:一、根本没有这样东西;二、这样东西已经毁了,再也找寻不到。
世上早已没有王七进不了的密室,偷不了的东西。所以侯爵请王七根本不需要由人带路,王七自己已走入了密室,没有人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法,知道的话你也可以是偷神。
第一部分:兕亏 第3节:兕亏是古代隐秘的部落
但这样一个可以偷尽天下宝物的偷神却对侯爵的菜肴毫无抵抗力,足见这些菜有多么的可口。
王七吃到最后筋疲力尽方才停嘴,打了个最响的饱嗝。
侯爵一直静静地在一旁陪着王七用食,他的筷子很少动,只偶尔饮尽一杯酒,态度优雅无懈可击,天生的贵族气质。看到王七如此吃相,侯爵很高兴,任何客人吃得那么尽兴主人都会分外高兴。他示意侍女再给王七斟酒。
密室只有三个人,侯爵和王七面对面端坐,侍女在一旁伺候侯爵。这个侍女身材曼妙,每个部位都完美到令任何男人都会想入非非,尤其是那双削葱根般的玲珑玉手,白皙可人。侍女用这双手为王七斟酒。
王七也开始想入非非,他恨不得立即握住这双手,永不放开。他一向是个敢作敢为的人,否则也不会挣得偷神的名号。此时他却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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