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武器之霸王枪》第31章


邓定侯道:“可是你….”
王大小姐道:“我当然也睡在这里,我怕蛇。”
邓定侯道:“你……你可以睡到车上去。”
王大小姐道:“蛇难道不会爬到车上去?”
她嫣然一笑,又道:“假如你怕我,我可以睡得离你远一点儿.我的睡象很好,绝不会滚到你身边去的。”
她的睡象并不好,年青的女孩子,睡象都不会太好,何况,一个象她这么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睡在这种草地上,当然睡不安稳。
睡梦中,她忽然翻了身,一只手竟压到邓定侯胸口上了。
她的手柔软而纤美。
邓定侯连动也不敢动。
他也不是那种坐怀不乱的君子,对年青美丽的女孩子.他一向很有兴趣。
可是这个女孩子…。
他叹了口气,禁止自己想下去。
他开始想丁喜——
这个年青人的确有很多长处,他喜欢他,就好象喜欢自己的亲兄弟一样。
他又想到了他的妻子——
这几年来,他的确太冷落她了,她却一直是个好妻子。
他需要时,她就算已沉睡,还是从来也没有拒绝过他。
想起了他们初婚时那些恩爱缠绵的晚上,想起了她的温柔与体贴,想起了她柔软的腰肢,想起了丰满修长的双腿……
他又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又是一阵柔风吹过,他轻抚着臂上的伤口,忽然觉得很疲倦,非常疲倦……
他睡着了。
(三)
丁喜却还没有睡得着,他们刚才说的话,每—句都听得清清楚楚。
“就算他心里喜欢你,嘴上也绝不会说出来的……”
“他心里一定有很多解不开的结……”
邓定侯的确很了解他.却还了解得不够深。
他疏远她、冷淡她,并不是因为他怕连累了她.而是因为他不敢。
他不敢,因为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一种别人永远无法解释的自卑,已在他心里打起了结,生下了根。
根已很深了。
饥饿、恐惧、寒冷,象野狗般伏在街头,为了一块冷饼被人象野狗般毒打。
只要一想起这些往事,他身上的衣服就会被汗水湿透.就会不停地打冷战。
他的童年,实在比噩梦还可怕。
现在这些悲惨的往事虽然早巳过去,他身上的创伤也早巳平复。
可是他心里的创伤,却是永远也没法消除的。
“你好象总是替别人着想,好象总是这么样了解别人…。”
他又想到:邓定侯的确是个好朋友、好汉子,他已经欠他太多,几乎很难还清。
丁喜知道他也很喜欢她。
虽然他已有了家,有了妻子.可是这些事对丁喜说来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是绝不能对不起朋友的。
“—个从来没有家的人,对朋友总是特别够义气。”
“你认为他对小马不够义气?”
丁喜在心里叹了口气,小马不但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兄弟,他的手足。
小马这一去,的确是送羊入虎口的。
难道他真的就这样看着?
他闭上眼睛,决心要小睡片刻.明天还有很多很多的事要做。
繁星满天.夜风温柔。
明天一定最好天气。
(四)
旭日东升。
第一线朝阳冲破晨雾,照射在大地上时,邓定侯醒了。
他醒来的时候,阳光照在王大小姐柔软乌黑的头发上。
她的睫毛也很长,她的双颊嫣红,柔发上带着种醉人的幽香。
她就睡在他身旁,睡得就象是个孩子。
邓定侯大醉后醒来时,常常会在自己身旁发现一个陌生而年青的女人,他通常都要想很久.才能想起这个女人是怎么到他床上来的。
可是这—次……
他没有想下来,悄悄地站起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晨郊外的清新空气。
然后他就忽然怔住。
睡在车顶上的丁喜已不见了,系在树上的那匹马也不见了。
清晨郊外的空气很新鲜。
邓定侯见到马车还停在原来之处,不过那匹马和丁喜去了哪里?
良驹是不会自己走脱的,一定有人把马匹解开。
这是丁喜所做的吗?
他再深深地吸了口清新的空气,但似乎还没有把醉后的酒意消脑子有点模糊。他想着:丁喜走了,为什么不说一句话?
魔 索
(一)
“丁喜真的走了!”
他是真的走了,不但带走了那匹马.还带走了一坛酒,却在车上留下两个字:“再见!”
再见的意思,有时候永远不再见。
“他为什么不辞而别?是不是我们逼他上饿虎岗?”王大小姐用力咬着嘴唇:“我怎样也想不到他居然是个这么怕死的懦夫。”
“他绝不是。”邓定侯说得肯定:“他不辞而别,一定有原因。”
“什么原因?”
“我也不知道。”
邓定侯叹了气,苦笑道:“我本来认为我已经很了解他。”
王大小姐道:“可是你想错了。”
邓定侯叹道:“他实在是个很难了解的人,谁也猜不透他的心事。”
王大小姐道:“我想他一定认得百里长青,说不定跟百里长青有什么关系。”
邓定侯道:“看来的确好象有一点,其实却绝对的没有。”
王大小姐道:“你知道?”
邓定侯点点头道:“他们的年纪相差太多,也绝不可能有交朋友的机会。”
上大小姐道:“也许他们不是朋友,也许他真的就是百里长青的儿子。”
邓定侯笑了。
王大小姐道:“你认为不可能?”
邓定侯道:“百里长青是个怪人.非但从来没有妻子,我甚至从来也没看见他跟女人说过一句话。”
王大小姐道:“他讨厌女人?”
邓定侯点点头,苦笑道:“也许就因为这原因,所以他才能成功。”
他也知道这句话说也有点语病,立刻又接着道:“说不定丁喜也是到饿虎岗的。”
王大小姐道:“为什么不愿我们一起去?”
邓定侯道:“因为我受了伤.你…。”
王大小姐板着脸道:“我的武功又太差,他怕连累我们,所以宁愿自己一个人去。”邓定侯道:“不错。”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真的认为他是这么够义气的人?”
邓定侯道:“你认为不是?”
王大小姐道:“可是他总该知道,他就算先走了,我们还是—定会跟着去的。”
邓定侯道:“我们?”
王大小姐盯着他,道:“难道你也要我一个人去?”
邓定侯笑了,又是苦笑。
他这一生中,接触过的女人也不知道有多少,却从来也不懂应该怎么拒绝女人的要求。
——也许就因为如此,所以女人很少能拒绝他。
“你到底去不去?”
“我当然去。”邓定侯苦笑着.看着自己脚上已快磨穿了的靴子:“我最近肚子好象已渐渐大了,正应该走点路。”
“你走不动时,我可以背着你。”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当你走不动时,也要我背着你?”
“我们是不是先去找老山东?”
“嗯。”
“你知道老山东是谁?”
“不知道。”
我只希望这个老山东还不太老,我一向不喜欢和老头子打交道。”
“你难道看不出我就是个老头子?”
“你若是老头子,我就是老太婆了。”
两个人若是有很多话说,结伴同行,就算很远的路,也不会觉得远。
所以他们很快就到了饿虎岗。
他们并没有直接上山,邓定侯的伤还没有好,王大小姐也不是那种不顾死活的莽汉。
山下有个小镇,镇上有个馒头店。
“老山东.大馒头。”
(二)
“老山水馒头店”资格的确已很老,外面的招牌,里面的桌椅,都已被烟熏得发黑了。
店里的老板、跑堂、厨子,都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叫做老山东。
这个人倒还不太老,却也被烟熏黑了,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会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除了做馒头,他还会做山东烧鸡。
馒头很大,烧鸡的味道很好,所以这家店的生意不错。
只有在大家都吃过晚饭.馒头店已打了烊时.老山东才有空歇下来.吃两个馒头,吃几只鸡爪,喝上十来杯老酒。
老山东正在喝酒。
一个人好不容易空下来喝杯酒,却偏偏还有人来打扰,心里总是不愉快的。
老山东现在就很不愉快。
馒头店虽然已打烊了,却还开着扇小门通风,所以邓定侯、王大小姐就走了进来,
老山东板着脸,瞪着他们,把这两个人当做两个怪物。
王大小姐也在瞪着他,也把这个人当做个怪物——有主顾上门,居然是吹胡子瞪眼睛的人,不是怪物是什么?
邓定侯道:“还有没有馒头?我要几个热的。”
老山东道:“没有热的。”
邓定侯道:“冷的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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