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第10章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奇書網整理提供'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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