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第14章


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暗杀的人失手,这些人还能活过今晚吗?”
哈森愣住了。
他现在才发现他一向以为只娇生惯养的骆铃,原来不但在武斗上骁勇善战,而在斗智上也心细如发。
他已对骆铃刮目相看。
他望向张小愁。
张小愁那美丽的脸容也显现出一种极其坚毅的神色来:
“她说的对。我听哥哥说过:他们留住顾影不杀,是想借他找到修练‘绿发’的方法;甘玲也只是个遭淫辱的对象。他们的生存一旦会威胁到毛家争危时。这些丧心病狂的人,杀人决不会手软。”
“正好。”骆铃说,“我打击恶人也决不会手软。”
“手软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着脸说。“你们总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来制裁他们?那还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让他们得逞多少时候!”骆铃不屑的笑了起来,“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所谓要守法的只是一种欺善怕恶的饰词而已!可不是吗?越是集权国家,要打击政敌时,也只是什么遵守‘宪法’、‘国法’、‘法制’来压制,当作生招牌。这玩意儿一亮出来,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乱,一如有人拿‘民主’当招牌,也只不过在骨子里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戏罢了!”
“你可不能这么说,”哈森这时才挣扎起来,勉强挺着胸膛,说,“我毕竟是警务人员,刚才是被迫自卫,可以原谅,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径办事,我是绝对不允可的。要知道,许多帮会、堂口、私会党徒,就利用‘私行执法’的名义壮大作恶,要是人人都执行的一套‘家法’、‘帮规’,那国家的法律还要来做什么?社会不是乱作一团?我承认在法律执行制裁罪犯时,有诸多漏洞,欠缺难免,但我在没有更好的法规对,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别看他平时“息事宁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错”
的样子,而今争持起来,可是十分执拗不屈、坚定不移的。
骆铃斜瞥着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样子。
3、烧夜
“啊哈!”骆铃斜乜着眼打量他。
“什么?”
哈森给骆铃看得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
“你别这样看我。”
“哦?警察不能给市民看个清楚的么?”驼铃笑得十分杏靥桃腮的说,“我以为你位居高官,得过且过,没想到你好像还是个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别小看我,”哈森的脸红了一红,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没给人瞧出来,否则,驼铃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时候,好勇斗很,也赚警力不足以维持治安、济世助思,所以才老爱出头打不平,也犯过事。年长后得到长辈启导,说我既有心惩恶锄奸,何不索性献身于警队。我这一加了进去,混了些对日,才知道要彻底肃清罪恶。无疑异想天开;若要以恶制恶,只怕永无宁日。我办了几宗大案,火气也磨平了,知道虽有志在做些大事到头来也成不了几件事,所以就只求尽心尽力就好了。我会尽力维护法纪,尽可能不贪污,用尽方法手段来打击罪恶,已是最大心愿了。”
温文在这时候却老气横秋的插口说。“所以说,人的年纪愈大,志气愈小——要是这样了,我真得要拒绝变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绝者就不会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远不死了。
拒绝长大。其实多跟保持幼稚同义。”
温文伸了伸舌头:“我可不愿当老不死。”他喜欢跟人找碴说笑,但却没意思要与他辩个露筋粗脖的。
哈森游目看了看地上的死伤,“我现在只想早些押这些人回警署,再设法请检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这班人绳之以法。”
“他们有钱、有律师,法律制裁他们,罚多少?十万?百万?他们有。缓刑?多久?一年?五年?他们早已远走高飞,给他们害死的人尸骨早寒。”骆铃决然的说,“你当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骆铃。别忘了。我是‘六人帮’的一员。‘六人帮’的人,谁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这时候,哈森和骆铃、温文,虽一面对话,但另一方面却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
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望他手上的枪,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扬了扬他手上的枪,苦笑。
骆铃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枪:“别忘了,我也有枪。”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为营的试图走近来看个究竟的人们。“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这儿已有了围观者。很快救火车便会到,我一旦把他们押回警署落案,定必尽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毛锋这家人决不是好意的。”
驼铃用枪指了指自己秀慧丰润的鼻子:“我骆铃可也不是好惹的。”
“纵你有三头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个人也决不是他们整个集团的对手。”
“谁说她一个人,”温文抗议,“我也去。”
“你去?”骆铃倒有点意外,然后故意吓他,“很危险的呢!?”
“你也不怕,”温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觉似高了三寸半,“我会怕?嘿,嘿!”
“嘿,嘿!”骆铃学着他的语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实,骆大小姐心里可乐着呢:有人伴行,最好不过,何况,看来。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看他三拳两脚,边叫救命边打滚的就把三名对手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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