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媳妇还是那么美腻》第26章


己的挚友,他只能努力活着,以霍克的身份活下去。后来,他得知,自己需要去联姻。
丹尼尔接到国王的赐婚诏令时,刚刚结束一场战斗,他脱下了头盔,擦了擦脖子上的汗,传令官战战兢兢地等着丹尼尔的回信,丹尼尔喝了一口营养液,极为冷淡地说:“好的,我知道了。”
霍克和丹尼尔一起走进了婚礼的举办现场,他们手挽着手,霍克偷偷地看丹尼尔的侧脸,心里刷屏了无数次,卧槽卧槽卧槽,真的好帅!
他不知道,在他转过脸的下一秒,他的联姻对象,丹尼尔先生也微微侧过了头,打量了一下他的小伴侣。
很白,很可爱,身上还带着牛奶的甜香。
番外 写给另一个世界的你
我和丹尼尔在度第八十一次蜜月的时候,突然收到了通知,因为凑不够字数,所以让我来和围观群众们说说话。
好吧,第一次得知,我们是书中的人物的时候,我感到惊异又忐忑。但我可能没那么聪明,我没有怀疑自己的人生是被操控的,也没有质疑我自己的存在,就是单纯地很好奇,很好奇另外一个世界是什么模样的,而你们得知我和丹尼尔的故事的时候,大概会是一个怎样的反应。
我知道我比较蠢,也不太符合很多小说的主角的设定,然后我还是个攻,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还听说很多人都在呼吁反攻什么的。
反攻什么的,不可能啦。我媳妇他舍不得我难受或者疼,当然我也没有让他难受或者疼过,就是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我媳妇一直让我在他的上面为非作歹。
什么?你们说骑乘?骑乘也是,也是我是攻啦!
虽然我好像什么也不懂,人长得不够帅,脑子不够清楚,也没有什么金手指,更不能给我媳妇任何帮助,还经常拖后腿,但我媳妇就是喜欢我,不服你打我啊啦啦啦啦啦~
讲道理,我媳妇这么美腻,这么温柔,这么霸道,这么有理想,这么有能力的男人,我大概积累了很多很多的人品,才能遇到他,才能和他结婚,才能和他相爱,享受在一起。
我记得很久以前,听家里的老人说,人的福气是有限的,我大概用光了所有的福气,所以才会有那几年的磨难。
我不恨我媳妇,也不太恨让我这么凄惨的,你们叫做作者的那个人。
如果你们再给我一个选项,让我选择遭遇磨难遇到我媳妇,还是不遇到他,平淡地过一辈子,我想我还是会选择遇到他,即使我已经知晓了所有的磨难。
有的人写信给我说,说我只看上了我媳妇的脸,实在太肤浅了。
但对我而言,喜欢上脸只是第一层的喜欢,也是最简单最明白的喜欢,我媳妇是一个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好的人,好到我难以用语言还形容他的好,好到我只想把他踹进口袋里随身带着因为怕别的人会跟我抢,因为外貌而吸引,因为内在而钟情,因为相处而深爱,大概就是这么一个逻辑,完全没有毛病。
我很爱很爱很爱很爱他,爱到可以失去一些原则,爱到可以委屈自己。我知道如果我换成一个渣渣的现场,说不定早就被虐得死去活来,庆幸的是我遇到了我媳妇,更庆幸的是他喜欢我,或者说,他爱我。
也有很多人说,我媳妇对我的爱来得莫名其妙,我也问过他这个问题,他回了我一句,意识到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没办法分辨是因为什么。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力量吧?我记得在我穿越之前,有很多偶像剧里,霸道总裁和灰姑娘,总是莫名其妙地相爱了。
一开始我们都被故事感动得稀里哗啦,觉得爱情就是这样,来得莫名其妙。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觉得这种偶像剧不合常理,是脑残才看的戏码。我们开始觉得,王子必须要和公主在一起,灰姑娘就要搭配着灰小伙。我们开始接受门当户对的观念,开始认为一方强势一方弱势的关系无法持续下去,开始认为差异大的爱情只是费洛蒙在作用,无法持续很久无法白头偕老。
就连文学作品中,也要给一方加上层层的金手指和背景,好叫两个人门当户对,强强联手,爱情必须在平等的条件下才能萌芽。
我可能还是比较幼稚,我还是觉得爱情就是爱情,无关一切外在的东西,时候到了,感觉到了,它也就来了,可能每一段爱情没办法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但那种相爱的心情,是做不了假的。
有人写信问我,遭遇了很多的磨难,我为什么还爱着我媳妇。
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回答啊,可能我比较傻吧,我把我的爱情全都透支了出去,没办法再爱上其他人,我就是认定了他一个人了,就是很想抓住他的手,或许很偏执,但那是我唯一的愿望。
我可以放弃我的事业,可以放弃我的一切,但我无法放弃我对他的爱,特别傻逼,特别傻逼,特别傻逼,但我就是改不了。
有人写信问我,我幸福么?
此时此刻,我正在握着我爱人的手,他让我告诉你们,我们会很幸福,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一直默默地看着我们的故事,谢谢你们给我们写了很多的新。
我也爱你们,祝福你们天天快乐,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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