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猎》第50章


望他一会被猎枪打成筛子才好。
猪头不再管吊在树上的小丫头,自顾自的欣赏着缓缓落下的夕阳,“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吧,真怀念当初与蓝蓝一起看夕阳的日子啊,快了,马上就可以去见她了。不过临走前,牛一戈的帐我们一定要算清了!”
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牛一戈混黑道二十多年得罪过的人他难免会忘记,猪头就是这其中的一个。其实猪头跟牛一戈从来没有面对面的打过交道,早先说过猪头是一个特种兵,做为特种兵有时候就要执行一些特别的任务:那一次就在西南地区,他们被临时派来执行打击走私的任务,虽然按道理这本来不应该是他们的事,但既然是上级派他们就说明事情已经是相当的严重了,连警察那怕是特警也没有了办法。那一次,他们行动很不顺利,在追击中,先后有两个战友甚至被蛇咬伤了,这其中就有一个是在部队里很照顾他的老兵。当他们快要将这伙家伙给堵住的时候,没想到上级居然来了指令要他们立刻撤退,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得不撒但已经被激怒的猪头很是想不通,为了这他干脆中断了联络继续追击那伙人,追击的结果虽然将对方打死打伤了好几个,回来之后猪头也受到了严重的处分,不久就以不服从命令为由给清出了特种部队,然后转业。
转业后的猪头一切也不顺,先是工作没着落,好在他原来就喜欢弓箭,又有丛林经验靠给那些在野外旅游或打猎的贵族们当向导也能混个全家温饱,而祸不单行的是他的老婆,曾经守在家里等了他好几年的老婆蓝蓝不幸患了重病,家境本就不好的猪头尽管卖了房子也无法交齐如同天文数字的医疗费,无奈之中的猪头正在这时候受了一个弓友的诱惑——射杀大熊猫来挣钱,当时那个弓友答应过他只要东西下来一张皮可以弄到手二三十万,猪头在法律与老婆性命之间虽然很犹豫,但最终还是情感战胜了理智,做出了令警方苦恼万分的事。当然这其中的辛苦风险也是无法可知,猎杀熊猫容易,躲避警察对猪头也不是太难的事,他甚至在一次不期而遇中狠狠地给那帮林业警察一个教训,但是虽然熊猫皮是有了,但那个曾经的弓友却摆了他一道,迟迟不出手,出手后给他的钱也很少,已经上了贼船的猪头此时却在威胁下不得不继续为人卖命,就连他老婆在家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也仍然在深山中潜伏。
拿着从那个所谓“朋友”中手里拿到的最后一笔钱,望着只剩下骨灰盒的老婆,早就无家可归的铮铮铁汉猪头第一次放声大哭,他觉得自己彻底被人类社会给抛弃了,就如同自己起的名字一样被命运给愚弄了。他要报复,首先要报复的是那个骗了自己“贪污”了自己大笔钱的“弓友”,尽管对方苦苦哀求,甚至答应将以前的钱加倍还给他,猪头还是以一种很残忍的方式结果了那个曾经的朋友——他恨那个人不是因为他将自己带上了黑道,为了救自己亲爱的人就是去抢银行猪头也不在乎,他恨他是因为由于他的贪婪与无信使自己失去了救老婆的最后时机。
猪头恨骗过自己的人,恨那些没有钱就不肯救人的医生,恨那个曾经下令让自己放弃追击的上司,不过猪头说起来还不是一个滥杀的人,他仅仅收拾了那个他最恨的人,然后就收拾行装,跟随着昨天律诗在猎场门口见到的那个国际猎人旅游团来到了这个高原猎场——他打算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当然就算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也不打算让别人好过,他本来是想干掉这些第一批进入国内的国外打猎者的,一是再给警方添点麻烦,二是他觉得以前一直是自己猎杀动物,现在临死前这样作也算是给动物们赎上一个罪吧。
如果猪头的打算成功了,估计这必将是一场震动整个国际社会的巨大风波,不过也不知道是猪头幸运,还是那些老外们幸运,正当猪头欣赏着那些正兴致勃勃地举行检阅式的“猎物”时,那个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人出现了。猪头永远不会忘记当初那些打伤自己战友又连累自己被开除的那些走私犯,从那人一进猎场的一刻起,他就认出来,牛一戈正是那个领头的人。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看见牛一戈猪头改变主意了,他决定放弃那些算是无辜的老外们,而将本打算对外的枪口转达向了对内。
“我要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特种兵,上次如果不是上边那帮官僚总是让我们抓活的,那两个战友的一根头发你们也别想碰到。收拾完了这帮杂碎,用你的箭给我送行,也不枉我用弓这么多年,希望你(律诗)不要让我失望才好!”面对终于落下最后一道红丝的天空,猪头紧了紧衣服,下山走入丛林,他最后的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了……
**********************
有一个说明:在前面的书中,可能有些读者会因为本人写作的方式对一些人会产生误会,其实这也是本书的一种先抑后扬的写法,随着情节的展开,你们会发现本来存在误会的人会越来越可爱,其实有时候有第一人称写作很麻烦,用第一人称就意味着在必须要以这个人的观点来描述问题,而这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认识是在不断变化中的。还有有读者反映本书主角现在很窝囊,其实本书主角设定本来最初就不高,只是随着这次打击之后才会坚强起来。
第054章 游戏或战斗开始了
随着时间的逼进,游戏或战斗就要不可避免的开始了,大战之前,牛一戈在忙完了该忙的事后指示大家可以稍微的放松一下,作好大战之前的最后准备。到了现在终于可以全面彻底的了解一下这只即将踏上死亡的队伍了。我简单的看了一下之后,很快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队伍如果用来抢地盘也许是一只精兵强将,但如果象特种兵那样去执行一项解救人质的任务,那就不是一般的差了,而是相当的差。
最终参加的人员,我,就是菜鸟一只,除了射过几只猎物之外,杀人放火的事从来没有干过,想到就要开始的真刀实枪,我现在腿一直在发发抖,除了后悔今天不应该来,没有任何其他想法了。
牛一戈,虽然是黑老大,但我总感觉他更适合拿着一个大哥大进行现场指挥,要是真正做战,我感觉那四个人主要任务就是保护他的。
牛白夜,一提这个名字就觉得恶心,以后还是叫他老白得了。据说参过军,但我可以百分之百相信,充其量就是一个普通兵,虽然比刘小烨那种通信兵强些,但要是跟特种兵相比,只能算半斤八两,猪头半斤黄金,他是八两废铁;
老旷、小刀,是两个连初中都沾了义务教育的光才毕业的地痞,虽然现在叨饰得人模狗样了,但我不看好他们,毕竟在丛林中光靠拼命精神是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的,义和团勇敢在八国联军的机关枪下照样是炮灰;
大李,这一路还真对他了解不多,只能再一次寄希望他是一个埋伏的世外高人了,不过这个的比例与在少林寺碰上一个烧火头佗就是无名老僧的机会还小。
虽然对自己的指望不高,但既然已经帮了过河卒子也就只能拼命向前了。
我最后认真的检查了自己的装备,包括一只折叠弓两只箭(早知道会这样,就多带几只好了,不过如果真的早知道这样,我根本不会来,也拉着小丫头不来),小手枪弹槽中的五子弹,打完了就没有了,跟那五个拿来福猎枪的同伴相比,我落后到了原始社会了。对了,还有一把匕首,希望这可以发挥一点作用,毕竟我还有一项本事可用,虽然我一直在掩示,但当命都保不住的时候,什么秘密都没有用了。对了还有一小瓶云南白药,这不是刚才他们给我的,是打猎人的必备,这可是将来(哦马上)作战的必须的物质。其中检查得最为仔细的肯定就是武器,作为一个临时客串的军人,我虽然只受过一个月的军训,但也知道武器就是自己的生命。当你遭遇敌人时,如果你的武器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那你势必就只有死路一条。
随着我慢慢的感受到了那种即将到来的生死考验的气息。现在我的内心没有丝毫的恐惧,充满的只是紧张和激动。
牛一戈好象现在也很不喜欢说话,一个人在那仔细的看着地图,制定和完善着行动的路线,研究着行动中的各个细节。
我能够很好的理解牛一戈严肃而认真的神情。牛一戈作为这一组的行动指挥官,身上的责任和压力可想而知,对他来说生要将人救出来,死,那可能就要留下一个很大的烂摊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