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闹》第9章


老头一把关上车门,大声道:“老子是重庆人!还有,嘘(学)开车就莫要讲哈子(什么)老人家,要喊师傅,晓得不?”
我忙应声道:“晓得晓得,师傅好!”
老头满是褶子的脸上才挤出一丝笑容,拍着我的肩道:“小伙子,还蛮上道得嘛!”
接下来聊了几句我们两人就渐渐熟络起来,老头让我叫他老茂或是师傅都行。
“看不出来你娃娃还是嘘(学)过医勒,好得很嘛!嘘(学)医好啊,卜(不)管是打仗还是太平盛世都有一碗饭吃,跟我们这西(些)手逆(艺)人一样!做医生勒(的)人脑壳都比较冷静,蛮适合开车!”老茂一脸笑意地道。
我不住点头:“老茂你说得是,我原来就喜欢当医生,后来才发现这行太黑!”
老茂劝道:“小娃儿,莫啥子(没什么)!你还是个青勾子(意指年纪轻),嘘(学)起东西来快得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我这几天见惯了有钱人客气的面孔,跟老茂这么一聊,发现彼此都很对脾气,虽然岁数差了不少,但是广大劳苦大众就是有共同语言,即使是初次见面也可以像几十年的熟人一样聊天。
我掏出一包中华递到老茂手里,他也不在意,接过就自己点燃一支,又散了一支给我,然后两人很有默契的笑起来。
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老茂都是在教我怎么样发动汽车,直到太阳落山我都没有学会。
老茂看着我,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叹气道:“老子当年嘘(学)车,不是吹,摸到方向盘就会了!”
然后鄙夷地看了我一眼,道:
“还好你娃是嘘(学)车来了,你这双手要是给别个(别人)住(做)手术,那别个(别人)还有活路啊!”
PS:学车的“学”在四川话和重庆话里发音比较怪,找不到合适的字代替,暂且用“嘘”。
另外透露一下,明天即将迎来本书的第一个小高潮,敬请期待!
我会尽量多更,大家砸票吧!
第010章 蹉跎岁月乐队
晚上7点左右,我拦了一辆计程车来到闹市口街。
闹市口街在杭城市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酒吧一条街,在我们本地可谓是远近闻名,很多外地来的人要是玩的话也大都喜欢去那里。
所以,闹市口街龙蛇混杂,有未成年女学生扮的啤酒妹,有外地本地自甘堕落三百块钱一晚上的女招待卖,也有吸食白粉病毒摇头丸的瘾君子,当然也不乏来这里正经工作的人。
当年,我就是其中之一。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我的前女友,如果不是为了给她买PRADA的高跟鞋,我可能就见不到我这生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
我轻车熟路的找到幽兰岛酒吧,我在这里工作了三年。
最开始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做份家教一类的工作,可是我很快就发现高中的知识几乎忘完了,那些西式快餐店也不错,只不过我没有应聘上,后来经朋友介绍来到幽兰岛酒吧做侍应生,工资高不说,每当推销出去酒水还有提成可拿,而且只是晚上才上班,也不多占用时间。
“宝宝,你TMD这几天死哪儿去了?妈的,还想不想干了!”一个漂亮的妮子杏目圆睁,咬牙切齿,好像恨不得把我吃掉。
我哑然失笑,丽姐还真是彪悍,几天没见,脾气还是依然火爆,将来怎么嫁得出去?我不禁为她将来的老公感到悲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能吃人的女人!
丽姐是我们的领班,年纪稍微比我大一些,而且还是我的学姐。她毕业以后发现在这里拿到的工资比当医生还多,而且还不用做昧良心的事,也不用整天面对愁容满面的病人以及难闻的消毒水味,毅然留在这里,做起了全职领班。
其实丽姐这个人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这些年纪小的服务生还是很好的,据说当年也是个温柔贤淑的女人,只不过环境改造人,在这种地方,你不强势一点,别人就会欺负你,何况丽姐人本来就长得漂亮,而现实生活中又没有白马王子可以天天为她护驾,所以丽姐自好把自己全身武装到牙齿,相传已经跆拳道黑带高手,在酒吧一条街,丽姐还算有一些名气,寻常人都不敢找她的麻烦。
“丽姐,谢谢你,我这两天有事情耽误了。而且,以后我可能也不会在这工作了。”我苦笑道。
丽姐看了我一眼,和颜悦色道:“哦?毕业了,的确是应该好好工作。那你们三个的乐队也不搞了?我可是你们的头号粉丝!你不知道,你这个主唱没来,阿辉和士轩都没有心情表演,不少客人都向老板反应了,老板想要辞掉他们!”
我严肃起来,认真道:“丽姐,阿辉他们在么?”
丽姐道:“他们两个现在正在后台准备,要是今天晚上再演砸了,就得卷铺盖走人了。唉,你劝他们一下,别再唱自己写的歌了!”
我顺着过道朝演出后台走去,一路上不时有啤酒妹和服务生向我问好,都好奇我这两天去哪儿了,我在这个小圈子里人缘还不错,至少没有人嫉恨我,不是么?
我打开化妆间的门,看见阿辉和士轩正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情绪很低落。
“阿辉,士轩…”我看见他们两个,突然间有些哽咽,说不出话来。
阿辉见到我,精神一阵,手在西装上蹭了下,惊讶道:“宝宝,行啊你,混得不错嘛,都穿上乔治。阿玛尼了!”
我笑骂一声,拍着他屁股道:“说什么呢。”
士轩看了我一眼,眸子里有些灰暗,淡淡道:“宝宝,你来了。”
士轩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尤其是对于音乐,简直是个狂热份子。
士轩话语不多,通常给人一种神秘感,这与他曾经的工作性质有关,士轩以前是个科研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科学家,只不过他所研究的项目有些虚无缥缈,他的研究话题是关于“运气”,所以他对这方面的事情很关注,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见一本小说《邪气凛然》,好像是起点大神跳舞写的,书中讲述了一个得到运气戒指的人利用戒指闯荡天涯的故事。不料这事后来注定成为一次乌龙事件,那本书中对于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地方描写得非常详细、逼真,士轩受到书中熏陶忍不住来了一次幽兰岛酒吧,然后遇上了我和阿辉,他自身从小受过音乐教育,机缘巧合之下,我们组成了乐队,而士轩辞掉了科研所的工作。
嗯,说起来,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也太怪异了,不知道和“运气”有没有关系,找个机会问问士轩再说。
阿辉则不然,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小胖子,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今天这样的情绪,平时很难见到。阿辉的家世良好,算得上是个土财主,对我和士轩都挺大方的,凡事喜欢和我们讲“感情”,这“感情”指的是喝酒,“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把我们当做酒肉朋友,我心想就跟着逢场作戏算了,可后来才发现这家伙是真厚道,做人也没什么心机,对脾气就是好兄弟,一来二去,我们三人自然熟络起来。
换在以前我是出身最差的,他俩安慰我“英雄不问出处”,可现在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们三个是搞摇滚乐的,我们的乐队叫做蹉跎岁月。倒不是有什么很深刻意义,实际是因为我们三个长得很挫也很驼,又是混吃等死,所以叫做蹉跎岁月乐队。
国内那些比较出名的摇滚歌手,并不副实,这倒不是酸葡萄心理,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其实他们走的已经是流行音乐的路线
在常人看来,搞摇滚乐的人就等同于神经病。毒品,乱性,爆炸头,这就是他们给我们贴上的标签。更让我感到无语的是,甚至有人把我们同搞人体艺术的混为一谈!妈拉个巴子地!
但了解我王宝宝的人都知道我是个正经人,对不?(作者语:你正经?那潘金莲都成处女了!)
PS:今天更得早,争取再更一章!
第011章 宝少登台全场惊
在蹉跎岁月乐队中,我是主唱兼吉他手,士轩是鼓手,阿辉是贝斯手。阿辉和士轩小时候都接受过系统的音乐培训,底子扎实,不但钢琴等小提琴等乐器精通,作词作曲也极为拿手,用句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老有才了!
对于音乐的主张,他们都很坚持,摇滚是他们信念,他们的生命,把自己写的歌唱给全世界的人听就是他们最大的梦想。
我是自愧不如,我这人比较现实,首先,我并没有追求梦想的资本,其次,说实话我比较随遇而安,唱谁的歌不是唱,要在抗战时期我这样的人容易叛变革命当叛徒,所以我很佩服他们。
阿辉掏出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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