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影》第31章


姥垩D俊?br /> 那个肥胖蛮横的中年女人,也许是为了掠夺失去的时间,所以常将触目惊心的色彩恣肆的用在身上,但却始终不知道颜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了了冰块以后浓烈的红色被稀释,并不纯正,但是那种光泽带着肤浅直接的诱惑,深深地吸引了李芬芳的注意。它促使李芬芳重新发现自己——原来略加修饰的自己可以这样年轻漂亮。
在和我的对话里,李芬芳始终是羞怯的,她的声音柔和温软,已经掩盖了原来家乡的口音。那个来自于江北小镇的语音尖利,上扬的尾音常让人联想到被谋杀的尖叫,现在已经被消融在广义的普通话里。
李芬芳所唯一没有被改变的是皮肤对于温度的适应性,她说气温一升到38度她就燥热难眠,即使是在和她的男主人同居后住在有空调的大房间里还是这样。她皮肤上的热度已经永远停留在那个寒冷潮湿的江北小镇上,常常唤起她的记忆。
她说,我喜欢凉快。
我突然意识到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唯一缺点是太热了,这样的温度促使一切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腐坏。
至于如何和她的男主人由雇佣关系变成后来的同居关系,她说,因为那几天,女主人回娘家去了,她就在家里洗澡。
说“洗澡”这个词语的时候,她暧昧而牵强地笑了一下,后来,男主人回家来了。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这样。最后一个人洗变成了两个人洗。
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
他答应给她安稳的生活,现世的安稳,让她觉得心里沉沉,倘若她不伸手来抓,就会稍纵即逝。
他对你好不好?
他,也不是不好,他给我另外住着一套房子,还有人照顾我。他想起来,就会过来看我,忙的时候,就不记得了。不过有一次,被他老婆知道,带着自己家的兄弟打到门上,她揪住我的头发往门上撞,撞得额角都青了。她的两个兄弟更狠,一个拦腰抱住我,另一个使劲踢我小肚子,说是要打死我。
你有没有报警?
不敢。她有点惶惑地看我,头低下去。不敢,是我理亏。
所以以后她每次睡觉都要用铁链紧紧锁住门,生怕有人闯进来。李芬芳不喜欢自己住的那间房子,大而不当、装修俗气,白森森的墙映着黯淡的朱红地砖,潮湿、空气里泛着霉味,象一坐年久失修的古墓,在那里头,所有的一切静静的发酵、腐烂、死去。家里新添的一个小保姆名义上是照顾她,实际上随时随地监视她的举动,然后报告给那个男人。
我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那么,你爱他么?”
在我这个年龄,总是尝试用情感去看待两性关系,如果打算和一个人在一起,总认为多少要有爱悦的成分在里头。
李芬芳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还能怎么样?”她左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皮肤白皙的,那道蜷伏在臂上的伤疤显得更加可怖。这是另外一次,女主人找上门来刺的,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扎下去。
她叹了一口气,生怕死不了,扎完了,又补一刀。我家里人却跟我说,这是报应,是我自己造的孽,活该。
那个男人还是常常来看她,有一次过生日,她记起自己已经21岁了,他送了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咔嚓”一声戴在腕子上,象是锁犯人的铐子——这个比喻真不好,她笑。
但是他不要小孩,他已经有够多的小孩,全是前世的冤孽,现世来讨债的。他要她避孕。
不过我很喜欢小孩,真的。她的脸上浮现一个苍白而谦卑的笑。
我喜欢小孩,李芬芳说,她想办法生了个儿子,是偷偷地怀上,象是还了个心愿,儿子象她,脾气拧,常常哭闹到深夜都不肯睡觉,大概是不适应城市那种闷热的气候。
而她在很长时间里,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生活里只有她和这个孩子。他和孤单的她相依为命,她的世界里,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希望了。看见孩子安静地熟睡时,她觉得,平安喜乐,那种平安喜乐抵过了曾有的凄凉和无助。
那个不喜欢孩子的男人来看她,看见的是一个身形凝重的女子,敞着怀在喂奶,虽然不复轻俏灵活,但是倒更象一个妻,一个母亲。
“那么,你打算过你的将来么?”
“将来,”她显得局促不安,“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她迟疑地告诉我,前几天回家发现孩子丢了,她无法确认是怎样丢的,但她猜测和那个不喜欢孩子的那个男人有关。
她觉得报纸可以帮她的忙,因为以前报纸也帮过别人,自然就可以帮她。
说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一直微微颤着,低着头,我总觉得她不象李果私访过的那些女性,她比较诚实,没有更多虚设的辞藻来矫饰。
李芬芳这样的故事,到底写的不好,一路平铺直叙地写过来,无非存着一点点“了解之同情”。
老编审稿的时候说,说我写的一点情节都没有,“找孩子”,谁会愿意看这种东西,大家看报纸,总是有一定的阅读期待的。
我不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故事,峰回路转、回肠荡气,还是有刺激煽情的场面在里头。我知道“口述实录”这种玩艺在几家报纸的文艺副刊都有做,但只有中年男女的婚外情,E时代一夜情才受欢迎。
我很颓丧,但是还是要努力工作,老编让我去采访“二奶村”,还说,可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写,要深刻。老编认真的皱起眉头,“那里的二奶都是香港、台湾人包的较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那种。要写好不容易,我们要关注弱势群体。”
我想他更应该关心自己的身体。
我只好笑。
我觉得自己比较起来更象弱势群体。
我泡在“二奶村”一个星期昼伏日出,不过,我见进进出出的都象良家妇女,印象里应该是妖娆的类型偏偏很少,没有人穿紧身皮裙子或者将头发染作七彩擦黑色指甲油。中国以前是多妻制的,所以“二奶”的选择标准还是妻的标准,贤慧温顺的、得过且过的容忍,随遇而安。
并没有人愿意免费提供故事,而保安看我进出总是目光狐疑。
回到家,只好自己杜撰了一篇,讲了一下女主角沦落的身不由己,一切都是社会的错,逼良为娼,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危害,写得有血有泪,跟街头小报的格调非常靠拢。
老编看了以后说,写的不错,但是故事蛮老套的。
我笑说,老套的故事大家喜欢。
疲倦地想起李芬芳。李芬芳是真的,有质感的故事,不过,写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剥离了那些符合窥看的因素,会是什么样子。?
我靠在沙发上,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情形,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以及那种渐渐呈现颓势的美丽。她的故事里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和隐忍、委屈。我甚至觉得她的痛楚放在偌大的城市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孤单无依,含有太多的私隐性在里头,是无处可诉的真正的苦衷。
又是一个星期,李果从湖南老家回来了。
他和我看到的样子没有太大区别,因为日夜兼程赶回来微显憔悴。我听见他和老编在谈话,谈的是本市的新闻。
女子杀夫。
起因是她向和自己同居的男人追问自己孩子的下落,那个男人虐打她,将她推到墙上狠狠地用皮鞋底抽她,她忍无可忍竭力反抗,愤怒之下拿起水果刀一连捅了对方15刀,男人被刺中要害,最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我突然站在门口问:“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们吃惊地看着我。
是了。
和我猜测的一样了。
在这个热带38度的城市,李芬芳的故事演变成一则骇人听闻的传奇。
这个故事是赤裸而恶劣的。
我还从其他的报纸上读到李芬芳的故事,她被夸大成一个艳俗而淫乱的的复仇者,要向亏欠她的城市复仇,好象索命的王桂英、霍小玉之流,在故事中还附有肇事者的照片,带着验明正身的味道。
照片中的李芬芳,脸色平静,有一双波光潋滟的眼睛。不少人看了说,这个女人蛮好看的,这种好看透露出有着红颜祸水的迹象,所谓“红颜”都是“命薄”的根源。
在照片下还写着一句话,她真的后悔了,这一次酿成惨剧是不知法学法的后果。
也许,她后悔的是方式的暴力,至少,如果用温和的方式,结局不会那么悲惨。
我记得最后一次。李芬芳没有和我面谈,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我,她要找回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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