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人是只狼》第14章


最后晨终于累了,但是却说什么也不去后坐好好睡觉,齐枫曦只好叫他枕在自己的腿上睡上一会,晨听了后高兴的将头枕在齐枫曦的大腿上,还用修长有力的胳膊死死的抱住了他的膝盖处。晨虽然累却仍旧过于兴奋的睡不着,他从来没有这样懊恼过自己不能说话,因为现在有那么多话想对曦说……
终于出来了,还和曦在一起,他想到这些即使闭上眼睛也会吃吃的偷笑起来。当昨天夜里他还在科学院的笼子里被冻醒的时候,即使是做梦也从没有想到会这样的幸福。
齐枫曦总感觉躺在他腿上的晨很不老实,常常是迷迷糊糊的没睡着多一会就又很快的醒过来,转过头来看看他才会继续放心的睡去,抱住他膝盖的双臂也一直紧紧的环着,齐枫曦的腿不敢动一下,生怕惊醒了晨。但是,紧贴着他腹部,在他大腿上动个不停的小脑袋却让他……很不舒服。
“晨晨”
“嗯”,晨又转头过来朝齐枫曦看看,比星辰更为璀璨的黑亮眼睛里充满着笑意,不放心的抱紧了齐枫曦。
傻瓜,我永远都不会再丢下你的。不过……我的小祖宗,不要再翻来复去的动了……“好好睡觉,别动来动去的了。”齐枫曦轻声说。
“哦!”晨笑着应了,果然不再动一下。如果不是因为齐枫曦照看晨已久,他肯定会怀疑晨刚才是不是故意的。
………………
等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齐枫曦将车停在高速路旁的服务站上,接连几天的睡眠不足和感冒,再加上昨夜的通宵开车,他有点精疲力竭的感觉。还好今天是星期日,明天早上他们才会发现晨的失踪,而那个时候,他们早就远离了那个繁华的都市。
躺在服务站旅馆的床上,齐枫曦才发觉感冒又厉害了起来,其实他的感冒一直都在加重,只是昨晚兴奋过度的没有感觉了。他将随身带着的感冒药和治头痛的药吃了好几片,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晨昨天夜里也一直没怎么睡,早就在床上进入了梦乡,齐枫曦恍恍惚惚间用有力的臂膀抱住了他。幸福的感觉从心里深处的某个地方涌上来,慢慢的、慢慢的充盈了全身……
等到齐枫曦再次醒来的时候,大概是由于发了汗的缘故,全身都轻松了许多。大脑也一片清澄,不再头晕。看看窗外,暮色已经涌进了屋内,大概已经是晚上6、7点钟的样子了,他想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确认时间,却蓦的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竟然不是原来住进去的那个旅馆房间了!!电光火石之间,齐枫曦本能里下意识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找晨,而本来睡在自己左边的晨也不见了踪影……
这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根本不像有第二个人呆过的样子。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曦枫丹。
鞠花开,鞠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晨月闲。
13
齐枫曦猛地拉开门的时候刚好有一个穿护士装的女孩要走进房间,被他吓了一跳:“怎么起来了,感觉好点了吗?”
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走廊,纯白色的被褥墙壁和浅蓝色的地板砖,还有墙壁上挂的一些玻璃窗里的保健常识,齐枫曦这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小的诊疗所里。
“我弟弟呢?”齐枫曦的仍然有点头晕。
“噢,别担心,小张带他吃晚饭去了。”小护士抿嘴笑着,“你和你弟弟的感情真好!昨天一天他都守在你旁边,直到刚才还什么都没吃过呢。刚儿小张骗他说吃完饭回来你就会醒了他才去的。谁知道还真醒了……”
齐枫曦因为缺水而干涸的嘴唇淡而无色,苦笑了一下:“傻瓜!”
“再打一支退烧针吧。”小护士一边说一边坐进屋里,将手里的医用托盘放在病号床的旁边,“你昨天来的时候都烧到40度了呢!”
齐枫曦再次回到了床上:“请问……今天几号了?”
“8号”
原来自己已经睡了一天多了。
“我明天能出院吗?”
“明天?!”小护士将插到退烧药里针管拔了出来,又小心地将里面的空气排出去,斩钉截铁的说,“最早后天!”
……
晨回来的时候几乎是一下子扑到齐枫曦身上的,带他回来的一个圆圆脸很孩子气的护士朝齐枫曦腼腆的笑了一下,就把门带上了。
门,关住了一屋子的寂静。欣喜异常的晨紧抱着齐枫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齐枫曦也只是无声的搂着他,一会便感觉到晨似乎在瑟瑟发抖,不放心的去看时却发现原来他在哭。齐枫曦内疚的想到这是晨第一次从封闭的实验室里走到人类社会中,自己在旅馆里高烧不醒的时候,不会说话的他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劲才把自己送到这家诊疗所里的:“对不起,吓着你了吧……对不起,对不起……”齐枫曦轻轻的在晨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下一刻却出乎意料的被晨一下子猛压在床上,嘴唇也似乎被一只小狼狠狠地咬住,晨和齐枫曦的上一个吻已经是近一年前的事了,这次齐枫曦只感到嘴唇上火辣辣的一片,近乎野兽的撕咬,中间还混合了晨咸咸的泪水……
等到第二天出院的时候齐枫曦已经在诊所的18寸电视里看到了找寻狼孩的消息,但是忙于试验的章教授这几年间显然没有想到给晨拍几张照片,电视上刊登出来的照片还是晨刚被带到研究院时齐枫曦给他照的,那时他肮脏的头发和拖着受伤的腿的样子和现在的晨大相径庭,就连整天喜欢哄晨的小张都没有看出来。虽然如此,齐枫曦看到那个带照片的启事还是暗自心惊,不过没有听到任何有关缉捕的消息,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发现是他将晨带走了。
“以后我就叫祁曦了,你叫祁晨。记住哦!”齐枫曦上了车以后,先将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放到晨的口袋里,才启动了汽车,“在别人面前你就是我弟弟。”
“还有记得以后不要跟陌生人走,万一和我走散了就在原地等,我会回去找你的,不要随便喝别人给你的东西……”
一路上齐枫曦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的叮嘱。
他们先是到了西部的然市,那里虽然环境很好但只是个小城镇,工作机会本来就不多再加上齐枫曦没有当地的户口,找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最多只能做一些短期的临时性工作。
真正初次来到人类社会的晨大概是由于对陌生世界的恐惧,一开始很不喜欢出门,但是因为每次齐枫曦硬拉他出去时街坊四邻都对他很好,渐渐的也习惯开来。尤其是对门的李奶奶。对这个还不到20岁孩子好的就像对自己的亲孙子,每周三到周五齐枫曦都需要加夜班,所以每周在这三天里李奶奶肯定要叫晨去自己那儿吃晚饭。
后来即使没有齐枫曦陪着,晨也愿意出去了,齐枫曦只好将家庭住址和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要晨拿好。但很快就发现其实并没有这个必要,不仅因为这个小区的治安很好,而且晨也从来不会乱走,一旦到了他感到陌生的地方便会马上折回来。
齐枫曦的工作换了一份又一份,同时他也开始写一些时事评论投稿在报纸上,笔名当然用的和原来的不同。而晨原来只是在家里将屋子整理的干净整齐,后来又喜欢上在小区的小广场四周种些花草,也常常在早上将那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所以那些晨步和遛狗的人们常常会和他搭讪,而每当又有人发现晨不会说话的时候都不禁叹惜。结果不出一个月,小区里的人就都知道这个好心的小哑巴了,就连小孩子们也喜欢拉着晨去玩。早出晚归的齐枫曦知道这一切是在一次买早点的时候,就连摊煎饼果子的络腮胡子也和他说:“你弟呢?我家小二每天早上都缠着他玩,今天一没见他出来回去就那个不高兴呐!……”本想口不能言的晨是不可能被这么多人知道的,而实际情况却让齐枫曦也感到吃惊。
如果晨喜欢这里,即使工作再不好找齐枫曦也会继续呆下去的,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大大的不同——知道晨的人太多了,这里本来就是个小城市,这就更加容易被人发现了。如果,如果是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这个境况想必就好得多了……
来到繁华热闹的东市后,齐枫曦并没感到任何不适,晨却伤心了好几天。任齐枫曦怎么哄也都懒懒的赌气不再出门。
“都三天了,男子汉有什么放不下的!……我不是已经帮你给李奶奶、冯阿姨、郑大爷,还有小二,闪闪,皮皮……写了信了吗?”
躺在床上的人背着身不理他。
“我今天上午没工,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再不起来这一天可就要过去了啊。”
还是没有动静。
“晨晨,吃点早餐好不好。”齐枫曦笑的脸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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