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青春》第46章


父亲叙叙家常啊!我等了整整一年,神不守舍的一年。
论人之常情,儿子不会这么久不理我,我预感到出了什么事。
果然,一天中午忽然有几个警察到樱楼来,要我去警署说话,不许我多问,也不许我回家,粗暴地要带我走。那时我突然想起三十几年前在同仁堂门口被几个警察绑架的一幕,于是说死也不肯走。可那些警察威胁说这是依法传讯,如果我拒传事情就更麻烦,樱楼的伙计们也纷纷劝我不要吃眼前亏,先去了再说。我当时真想,如果小成在,如果他还能紧紧抱住我的腿,那我就是死,也不会跟他们走的。可我是一个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是孤单单的一个人,我就是真的回不来了,人们无非茶余饭后做个谈资,没人会像你,我的妻;像小成,我的儿,那样悲痛洒泪!没有人会!他们把我带到台北景美警察分局,说是传讯,可往地下屋里一关三天不闻不问。我惦念我的鸽子,想着谁会去给它喂食喂水色@@回回@到了第四天,他们像是才想起来似的,把我叫去问话,问话的是个麻子,他拿出一封信给我看。“知道是谁写的吗?”
这当然是明知故问,那正是小成的来信,短短的,不知写了些什么。
“是我儿子的信。”
“你儿子是共党的什么干部?”
“他不是干部,是饭店的侍者。”
“你还想赖?”警察老练而邪恶地笑着,‘你看看这张信纸吧,认识共党的简体字吗?”信纸上方,红字函头:北京万宁宾馆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你当然晓得噗,是共党现行的政权机关,你儿子能够使用这种信纸,不是干部是什么?”我说不上话,只用眼睛狠狠盯着那张麻脸,那脸上集中了人类最专横、最败坏、最愚昧的表情,我憎恨这脸!到现在我也没有闹懂那革命委员会是怎么回事,二勇后来对我说过,七十年代前后,大陆上连托儿所、养老院,连卖酱油。烙大饼的小铺小店,都有革命委员会。可这种满天盖地到处都是的东西却构成了莫须有的罪名,使我身陷囹圄。警察们三天两头逼审我,用种种不人道的手段对待我,要我捐供所谓“通共”的内幕,并且恫吓说要送我到火烧岛去。“一朝进公门,九牛拉不出”,在警署地下屋我一直过了三个月,全仗朋友在外奔走营救,连钱师长都找了他的一些老关系。但警察们却是些认钱不认人的家伙,一直久押不放,也不送院审判。我气恨交加,大病一场,朋友们送药来,他们竟木难我接受,朋友中有个吃法律饭的为我据理争诉,说照着政府的“羁押法实施细则”规定:“被告亲友送入药物,经看守所医师检查合格后得许可之。”警方不准我接受药物是违法的。但警察们借口没有检查设备,仍然拒收,直到牢里接二连三有人病倒,上吐下泻,症状与我无二,才疑心是发了瘟病,急忙把我们隔离起来,打了针。打针的警察不知是不懂还是懒,我们四个病人只用一个针头,只换屁股木换针。我病得连抗议的力气也没有,横着心随他去打,敏芳,要不是你在天之灵的保佑,我也许就活不过那一关了。后来,朋友们背着我用樱楼这些年的积蓄上下打点,疏通关节,正是:钱能通神,一买就灵。恰好又赶上九月十八日发生了两名警察抢劫三重市彰化银行十一万台币的丑闻巨免舆论哗然,所以,到了天气渐冷的深秋,我被放了出来,警察们说:“误会了。”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写信给浅沼先生,要他转告小成,以后来信,千万别再用官家的信纸,什么“革命委员会”,什么“公社”,这种字眼儿都别用,信封上也别写简化字。为了防备再出事,我把儿子的前两封信,连同他和他太太的照片一起烧了。在那照片上,儿子穿着“毛式”的服装,、更加上他太太的脸上没有妆,头发又没烫,外人看了,自然会刺眼、生疑。那是深夜,和现在一样安静的深夜,连我的鸽子也沉沉睡去了。我一个人,身伴四壁,望着儿子的脸在桔黄色的火苗中丝丝作响地变焦,变皱,哆喀着打起卷来,直到化成一撮黑灰……就像我忘不了儿子抱着我的腿的情景一样,我也一直记着那黄色的火、乌黑的灰,还有那窜了一下就完全消失了的青烟……是不是,我也到该撒手而去的时候了?何苦留着一个躯壳无味地耗蚀?
我本来也应该有一个完满的家,三世同堂,一团和气,妻儿老小,厮守终生,可我没有。半生流离在外,朝朝暮暮,岁岁年年,嚼着生活的苦味,难道真的就这样老死他乡了吗?或者早就应该想开,有如缕蚁的苦苦众生啊,你可以痛痛快快地死,也可以好死不如赖活着,但你不能死抱着自己的愿望不放,因为世界是大家的世界,包括你,也包括别人,也包括那些官僚、政客。老板和混帐警察们,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拳头比你大,你就只能忍着,你是渺小的,你没有想怎样就怎样的能耐!我活着,和樱楼一样半死不活地维持着。老军人们照旧到那儿聚饮,酒后的话题照旧是大陆。说到当年乡里事,或眉飞色舞,或热泪横流,我过去和他们一样,“越是天涯无家客,越是逢人说故乡”,说到全聚德的烤鸭、六必居的酱菜,还有东来顺的涮锅子……那膘白肉嫩,见热即熟的西口大羊啊,我能说得叫人垂下涎水来。可是现在,我不想再说,也不想再听别人说。我重开酒戒,天天花钱买醉,以酒浇愁,其实也无所谓浇愁,不过图一时昏噩而已,盼在醉乡之中,把人生烦闷种种,一刀割于肛肠之外罢了。我盘算着卖掉樱楼,然后找个地方,无求无欲地躲着去,老死了算!钱师长好久没来光顾了,他病倒在三军总医院里,我去看他时,已经整天离不开输液瓶了,连医生说起来,也全是一副聊尽人事的口气。他身上盖着被子,瘦得几乎使人感觉不出人形来,声音已完全哑了,却出奇的清楚。“你,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去年秋天,十一月。”
“你的儿子,还来信吗?”
我摇摇头,不想和他扯这个,他也不再问,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似乎又恢复了那早已被人忘却的军人的严峻,又似乎在想着什么很遥远的往事,眼球凝止不动,一动不动,而我,我什么也不想,不想!“你说,你怎么……不回去?”
我没想到他会突然这样问我。
“回哪儿?”
“找你的儿子。”
我没有回答,这个令我半生魂牵梦系,然而此刻又是这样辞不及防的问题。我没法回答。钱师长的声音柔和起来,连那被苍老和疾病拖得形销骨立的脸也柔和起来,“你应当回去,你不同我。”我全身轰地一下,就像个在~道难题面前已经绝望的人,突然被人简单地提醒了那样,目瞪口呆!对了,我为什么不回去?趁现在还没有病老到他这种地步,为什么不走?“你应当回去,你不同我。”
钱师长欠了共产党的血债,现在又只苟延一口剩气暖着胸口,欲归无计,死了心。可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错,我同他不一样,我没有杀过共产党,怕得什么?儿子就在对面,隔着一湾海水,从日本绕过去,不过两站路程。想到这儿,我的胸膛紧张得怦怦直跳,凭这样有劲儿的心跳,我也有资格去争取事几年天伦之乐,了却望子思乡的一段心肠,也省得再受那些警察的勒逼纠缠了。为什么不走?走!我是急性子,决心一下,兴奋得几夜没合眼,恨不能一步跨回去,可是不,这是决定我余生的大事,欲速则不达,得一步一步走。头一步是给残沼先生写信,请他帮我办好去日本访友的入境手续。然后,得把樱楼卖掉,换成现金。台湾为了防止外币流出,规定临时出境人员只能兑换一千美元外币,我就靠一个常在黑市走动的熟人帮忙.好歹把钱全都换成了美元,兑价虽苛刻,总算没让黑帮敲了竹杠。几个月的牢狱之灾使我变得谨慎起来,事情完全瞒着左右耳目,遮着声色形迹,悄悄进行,只有几个顶靠近的朋友知情。他们当然也劝过我,“一动不如一静吧,跑不出去就是通共的罪名,再复系狱,何苦来哉?”我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既动了这个念头,不去碰一碰运气,我不死心。”侧1说:“老大年纪了,‘遇饮酒时须饮酒,得高歌处且高歌’,大陆生活,清汤寡水,不是个享晚福的地方。”我说:“等你们进塔材的时候,眼巴巴望着父母之乡的黄土,不羡慕我’阶”同层天涯沦落人,一语触动,无以为答。是的,我们和那些土生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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