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阵风》第13章


李聪,之前谈过她。她是我小学同学中与我友谊较好的一个,也是高嵩交往三年的女朋友,和高嵩一个单位。他们的幸福中有我的不少功劳,高嵩是经过的我不屑努力下才顺利得到李聪的芳心。
看着李聪和高嵩在一起幸福洋溢的样子,我脑海里同时出现两个人的面孔,一个是琪琪,一个是小萍。对待琪琪,那应该一种怀念的爱。而对待小萍,加几个英文字母来形容是:爱ing。她是一种突如袭来的爱,她像一阵狂风暴雨瞬间进占据我全部的心。我相信,小萍会变成我的现在,而且会和我共同分享美好的未来。
寂寞的夜晚,打开QQ,之前聊过几次名叫“爱的好泪”的女人在线。或许我会在她那里找自己更需要的答案,因为女人会比我更了解女人。
我告诉她我最近爱上一个女人,一个年轻漂亮让我朝思幕想的人。她的每次出现都会让我砰然心动,会让我我彻夜难眠。我想追求她,得到她,便向'爱的好泪'寻求好的办法。
消息发过去后,她很内行地发过来几行字: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性格不一,想法不同。但对待男人,大部分女人都会喜欢那种性格直爽,不婆婆妈妈的男人。
见她这么一说,我心里有了点底,坚定信念,当再次遇见小萍的时候我一定会跟她说清楚,即使结果会失败。
聊了一会,'爱的好泪'告诉我说她最近也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她说:每当闭上眼睛后,这个男人的身影便会出现在我面前。虽然和他接触不多,但频频受到她的帮助。他和别的男人不同,在他那里能寻找到安全感,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感觉自己很轻松,很自由。或许是天意,我想我已经深深的爱上这个男人。
我鼓励她说:那你要加油啊,不要让自己喜欢的男人从身边流走。
她继续讲述着那个男人留给她美好的印象。
当她告诉她喜欢的人是她公司楼上广告公司员工,名字叫晓君的时候,我的内心开始疯狂的跳舞,翻涌的心脏似乎受到月亮的吸引,心潮澎湃,兴奋不已。我正整个身体在变成熊熊烈火不断燃烧。我的春天,这是我的春天,整个屋子飘满了幸福的花瓣,爱情的蝴蝶在空中飞来飞去。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的命运开始转变,我的人生开始即将开始美好的旅途。
就这样,我和小萍的爱情罗漫史拉开围幕。
第八章:搬家
夏日的热情打动春天的懒散,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这是一首歌的歌词,的确,今年的夏风着实给空气中添加了浪漫的色彩。
时间飞速,转眼过去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我和小萍从简单的认识转变成相爱,从一般了解变成比较了解。晚上我会陪她逛夜市,看表演,吃街边的小吃。早晨,偶尔小萍会起来陪我去公园跑步,锻炼身体,呼吸清新的空气。下了班,她会把在公司里的不开心和不愉快跟我讲出来,我洗耳恭听,顺便把我宽阔又结实的肩膀借她一靠,用柔言细语来去安慰她,鼓励她。
我和小萍的开始,最高兴的应该是蛋蛋。我和高嵩是两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粗心大老爷们儿,照顾一个小猫来说不仅没有经验,对养猫更是很不感兴趣。对它虽说不上是拳打脚踢,但平时对它的衣食住行管的甚少,足以让它对我俩产生恶恨的心理。而小萍很喜欢猫,尤其喜欢蛋蛋,自从和小萍在一起后,她每次来我家都会给蛋蛋带来让它高兴的活蹦乱跳的食物。蛋蛋也总是死皮赖脸的钻到小萍怀里,还黏黏糊糊的蹭来蹭去就是不出来,小萍也喜欢的在蛋蛋身上摸来摸去。我只好妒忌又气愤地用恶恨的眼神警告蛋蛋:你要胆敢对小萍起一丁点儿色心,我就会毫不留情的把你从窗户抛出去。
写小说编故事是小萍最大的爱好,她经常会把过去已经写好的或正在脑海里构思好的故事讲给我,有搞笑的,有伤感的,绝大部分都是恋爱故事。在我看完她之前拿给出版社的那本十六万字的爱情小说后,我发现出版社的判断是正确的。小萍的小说虽然手笔文风不错,但故事内容过于平淡,很单调很简单化,没有值得回味的地方,当我刚看开头便想到了结局。
不过小萍并没因此气馁,意志依然很坚定。在我的鼓励之下,她决定改过自新从新开始,信心满怀地要写出一部别出心裁的精彩故事,让多家出版社抢着出版她的小说。
在和小萍恋爱快一个月的日子里,我再次感受到了很久没有感受过的恋爱幸福,因为我们彼此关心,彼此理解,彼此相爱。
小萍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完全像个顽皮孩子,有时候她会跟我撒娇,会跟我要街边的零食。但有时候她会变的很成熟稳重,说话时会像一个与他人谈判的大老板,很有气度,让我为拥有一个能言善道的女友而感到自豪。
让我最高兴的莫过于小萍是个很知道体贴人关心人,是个善解人意的完美女友,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会逗我开心,是我苦闷时开心的良药。
更多的时候她像夏天里的一阵微风,柔柔的,甜甜的,美美的,吹开我闷热的心房。让我想起N年前的一段歌词:她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浪天涯。
我会珍惜她,保护她,做一个能够给她带来真正安全感的绝版好男人。
值得一提的是,小萍的厨艺相当不错。把我和小萍两个人的厨艺相比,小萍绝对是就是星级酒店里的特级厨师,酒店里的顶梁柱。而我,顶多算个跑堂打下手的学徒。这些日子,小萍几乎每天下班都会来到我家,她做菜的手艺简直可以用精湛两个字来形容,做出来的菜色香味具全,看上去就会让人哈喇子淌一嘴,尝上一口便会让人懂得香甜可口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高嵩占着我的光也会吃到小萍的手艺。记得他吃了第一口小萍做的菜时,只见他嘴唇边粘慢了油,吧唧吧唧的嚼着菜。不一会儿,他上下运动的嘴唇开始颤抖,拿着筷子的右手哆嗦就像是个中风患者,抬起他泪汪汪的双眼看着我和小萍,含情脉脉的表情,激动地说:“我想我妈了。”
当时我就纳闷:这也太夸张了。他吃口小萍做的菜会想妈,那如果吃口我做的饭会不会想爸了?
也难怪,高嵩17岁就一个人出来打拼社会,比我们少吃几年的家里饭,可以理解。
一天,高嵩李聪跟我和小萍坐在一起吃饭,高嵩一边边吧唧嘴吃饭菜,一边嬉皮笑脸的对李聪说:“媳妇,你也去学学厨师吧,那样以后我们结婚,我就能每天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了。”
李聪一听,考虑了一下,心平气和的说:“没问题。不过呢,在学厨师之前得先学学下毒,比如像小说的七步断肠散啊八步丧魂丹之类的,那样配合菜做出来的才会可口。”
说完后就看高嵩的脸一阵绿一阵红,本来就哆嗦的手一下子哆嗦的更加剧烈,僵持着嬉皮笑脸接着的说:“那咱还是不学厨师了,学厨师特累,还是身体重要。”

一天半晚,我孤身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是一个我从未去过的村子,刺眼的太阳即将落下西山。安静的村子在夕阳余光的映衬下闲的异常奇怪,听不见鸡狗喧叫的声音,大道上没有一个人。四周布满了稀稀散散的白雾,我前后张望,这是在哪儿啊?
我顺着大道往前走。在我的印象里,这个时间村子里的人们应该都从农田里干完活回家,家庭妇女正忙碌着做晚饭等老公从农田里归来,孩子们都应该在院子里或是街上玩耍。而这个村子不同。
我沿着村子的大道继续向前走。天气闷热闷热的,热的我全身都是汗,有点透不过气的感觉。村子不大,不一会便走到尽头。无路可走,我只好转过身子准备向回走。突然发现村子雾变浓了许多,只能模糊的看到前面零星的几栋房子。
走着走着,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好象是一个老人,我准备走过去询问老人这里是哪里。当我走进以后发现老人居然一下子不见了。真是莫名其妙,好不容易遇到个活人竟然又突然消失。
就在我埋怨着要继续向前走的同时,刹那间两个面部恐怖又脏兮兮的长头发怪人出现在我面前,分不清是男是女。
我仔细一看,“啊!!”说不上是因为激动还是过于害怕,我发出刺耳的尖叫。
他们,他们居然是僵尸!身穿唐官服,一头又长有乱的头发,发紫的脸上瞪着两颗绿绿的大眼睛,嘴里向外流淌着鲜红鲜红的血,长长的两颗牙齿从嘴角露出,闪烁着尖锐的光芒,两只长有长长指甲的黑手正在向我慢慢靠近!
出于本能反映,我害怕的转身就跑。可是无论我多么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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