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拼》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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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身为蛤蟆的小弟,为人却是要比蛤蟆硬气的多。虽然也是脸色发白,眼神闪烁不定,充满了惊恐。但是当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居然还敢一瞬不瞬的与我对视,实在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两个人是谁?”移开了与小易对视的目光,我看了看那对农民模样的男女,转头望向坐在身后的小二爷。
“是住在这里的,房主。”
在我和小二爷的对话中,那一对男女脸上都显现出极为害怕的神色,女的甚至半张着嘴,眼泪哗哗的流下,却发不出半点哭泣之声来,只是全身都在筛糠一样的颤抖。
一阵不忍心涌上了我的心头,望着他们,我柔声的道:
“你们放心,我晓得不关你们的事。不是来找你们的,我也不会动你,要怪只怪你们自己交错了朋友,留错了人,莫怪我。”
听到我的话,两个人脸上的神情放佛轻松了一些,只是女人脸上的泪水流的更加滂沱,无声的哭泣。
“小二爷,喊两个人,把他们和蛤蟆的女人搞到隔壁房里去,看起来。”
很快,从房子外面就走进了两个小弟,把那一对夫妻和蛤蟆的女朋友架了出去。我要元伯去车里拿出了早就放在后备箱里的一塑料股子汽油,再要小黑几个去厨房找了几根木材,堆在了屋外面的坪子里面。
准备之后,弟兄们把蛤蟆和小易架了出来,蛤蟆一脸死灰不断地求着饶,小易则是一言不发的随我们摆弄。我淡淡的望了两个人一眼:
“嘴巴都堵上!给我把蛤蟆拖出来。”
木材浇上汽油,地儿用打火机一点,火焰“忽”地一下就飘了上来,驱散了乡野之中的那一股黑暗和阴冷。鲜红的火光在我们每个人脸上跳跃不停,看上去,放佛都平添了几分狰狞与恐怖。
已经瘫在地上成了一堆乱泥的蛤蟆被高大的简杰和周波拖到了火堆的旁边,我转身对着躺在屋檐下的小易看了一眼,向前走去:
“胡玮,这个人就是砍贾义的,交给你了,不要弄死!”
身后早就双眼通红,跃跃欲试的胡玮闻言,马上高高举起手上的开山斧和元伯几个一起对着小易扑了上去,随即响起了一串极为凄惨的闷哼。
来到蛤蟆的身边,我蹲了下去,一言不发默默的看着他。他额头上大汗淋漓,被一块布堵住的嘴巴里不断的发出阵阵咿唔之声,捆住的身体猛烈地在地上挣扎扭动,脑袋努力想靠向我的脚掌。
看着眼前这个摇尾乞怜,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的人,我的心中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同情。我知道今天的事情过后,我和三哥之间就不仅仅不再是朋友,甚至还变成了生死相拼的仇人;而导致这一切发生,又让贾义成了残废的就是眼前的这个人。这个无信无义,玩弄我和红杰之后,十几天前还在趾高气昂的对着我说话的人。
一股极大的厌恶涌上了我的心头。
在我的示意之下,简杰解开了捆着蛤蟆双手的绳子,我拿起了他被险儿烧伤的那只右手。手上整整齐齐的捆着一层洁白的纱布,我一边缓缓解着纱布上面的结,一边喃喃的说道:
“蛤蟆,没有想到今天吧!你以为义色可以保住你啊?哈哈,你这是自作孽,不可恕,晓不晓得?你放心,我不得杀你,你把险儿搞到号子去了,那天他哪么搞得你,我今天就哪么继续。蛤蟆,今后你吃饭就学着用左手!”
纱布全部解开,蛤蟆的手上涂了厚厚的一层药膏,红色的肉一片片的裸露着,有些烧坏的地方还在往外面渗着淡黄色的液体。我用力的把几根手指按在了蛤蟆手背一处被烧得皮开肉绽的伤口上,一阵剧烈的颤抖和闷叫代替了蛤蟆原本向后的大力抽动,想要缩回去的手掌无力的软在了我的手中。
两只手抓着蛤蟆的右手臂,我猛地向前一送,蛤蟆的整个右手掌就全部被送入了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本来已经几乎昏迷的蛤蟆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极大的闷叫,就算是被布堵上了嘴巴,还是能让人听的牙酸肉麻。
很浓的焦臭味一阵接一阵飘了过来,旁边几个小弟都弯下腰不断的干呕着,我强忍着那股臭味和心底的恐惧,故作平静死死抓着蛤蟆的手。
不知道过来多久,才把蛤蟆的右手从火里面抽了出来,被烧得一片漆黑的手掌上面,几个指头被已经近乎融化一样的黏在了一起。我知道,蛤蟆这一辈子也别想再用这只手了。
再也没有看早已晕厥在地上的蛤蟆一眼,起身进到屋里洗了洗手之后,来到了屋檐下的小易身边。
小易嘴上的布歪在一边,嘴角留着一串串的血沫,大口的在地上喘着气,已经被砍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了。
我蹲了下去:
“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仇,但是你把我兄弟搞残废了,出来混就是这么回事,莫怪我!胡玮,过来按手。”
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蛤蟆还惨的小易居然开口说出了一句话:
“我不怪你,你也怪不得我,拿老板的钱,帮老板做事,天经地义!你今天不弄死我,我迟早是要杀你的!”
本来早已经决定了要小易的两只手,但是他这段话之后,我改变了注意。
这个人,第一次和我吃饭的时候,说话就很得体也很风趣,虽然我和蛤蟆之间结了仇,但是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他。到了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我们大家都是各为其主,身不由己而已。
“好!小易,你有种!你真的有种,就冲你这句话,我胡钦给你留只拿刀的家伙,等你下次有种来杀我的时候,我再下!”
胡玮几斧头就砍断了小易的右手掌!
鲜红的血从断裂处喷涌而出,断掉的手掌静静的躺在地上,手指居然还在轻微的抽动,就像是一只只丑陋而恐怖的小虫!
开车离开之后,我们兄弟和胡玮、简杰、元伯、周波等人都没有回去,而是去了一个我早就安排好的藏身点。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和三哥两个团伙的核心人物都完全的消失在了九镇,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去向。
但是我们双方都清楚,从这一晚的事件开始,前面等待着我们的将会是一连串无法预测的变数,无论是三哥还是我,都再也无法控制。
谁活着?谁死去?只有天知道。
一百五十(3。23)
一百五十
本世纪初,国家还没有颁布明令禁止军队参与商业活动的条文。所以,在其他的部门都纷纷利用手上的各种权力谋取利益的时候,本应只是负责保家卫国的部队也不甘人后,做起了生意。
当时在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有着部队参与经营的宾馆旅店,这些宾馆大多数都属于军管区域,普通警察根本就无权进来检查办案;且由于军方的背景,敢于在这些宾馆闹事的人也着实不多;而军方本身为了商业利益考虑,也对自己旗下的产业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所以,在有意与无形之间所创造的这些先天条件,就让那些具有军方背景的宾馆像是电影中的“和平饭店”一样成为了超越于法制与地下秩序之外的一片乐土。最终转化为滋生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各种非法活动的绝好土壤;同时,也成为了躲灾避祸的天堂。
当时在我们市,就有这样一家军方背景的酒店。
在动手办蛤蟆与幺鸡之前,我们兄弟已经预测到了事情的结果。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明摆着挑战三哥的行为,一旦做出之后,就再也没有退路,等待着我们的必将是三哥残酷而迅速的反击。
所以,我们早就在属于市军分区的一家酒店里面开好了房间。这家酒店位于军分区宿舍大院的一角,是以前的招待所改建而成。不算非常高档,但是处于城郊结合部,人流量不多,而且绝对安全。
当晚办完蛤蟆之后,我和小二爷、地儿、胡玮、元伯、鲁凯、周波、简杰等人就直接开车从溪镇来到市里,住进了各自的房间。
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因为那天晚上,在房间里面看电视的时候,听到了张国荣演唱的《当爱已成往事》。当时,这首歌引起了我极大的感触,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过去的一幕幕就像电影一样的回放在我的眼前。
几个小时前,用火烧着蛤蟆的手却面不改色的我在歌声之中消失不见,一直强忍着的那股愧疚与悔恨涌上了心头。
泪水之中辗转很久,方才沉沉睡去……
本来按照小二爷的安排,办完蛤蟆之后就应该关掉手机,换上事先早已买好的新卡。但是那晚的我太过于心不在焉,没有记得这件事。
所以,一大早,我就被一阵紧接着一阵,毫无罢休之势的电话铃声惊醒了过来。
电话是明哥打过来的,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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