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生活》第61章


时光,犯不上这样匆匆忙忙。
我从梅肖英的话中隐隐猜到,这个新的证据,八成与优优的姐夫有关。
开庭那天凌信诚还未出院,我和小梅经过商量,没有将开庭一事告之于他。我
又和周月约好一同前往法庭旁听,彼此都预感到此役凶多吉少。
开庭后发生的事情和我们猜想的完全一样,和梅肖英暗示的也完全一样。公诉
人在二次开庭时并未重复上次那些被梅肖英刁难过的原有证据,他们掣出的杀手铜,
正是优优的姐夫钱志富。钱志富在检察机关的安排下现身法庭,充当控方抛出的最
大王牌。
钱志富当庭作证:案发当天中午丁优匆匆来到已被查封的志富网吧,求钱志富
开车带她去买离京外逃的车票。两人行至城东三元桥附近,丁优突然让他开车拐向
桥西,桥西有一家汽车维修中心,丁优让汽车在那里停靠。她下车进去买了一桶汽
车防冻液,出来后让钱志富打开汽车的后备箱盖,将新买的防冻液当即启封,从中
倒出少量,装进一只倒空的矿泉水瓶。余下的大部分防冻液连同那只原装桶,就留
在了钱志富汽车的后备箱中,说是送给姐夫随便使用。而那只盛了少量防冻液的矿
泉水瓶,则放进她自己的挎包中,然后就让钱志富驱车带她直接去了凌信诚家。
钱志富提供的这段情况在控方迄今为止的全部证据当中,是最有力量的一项举
证。它几乎直接说明了被害人体内的乙二醇毒素,来源何处;直接证实了丁优购毒
并携毒在案发前进入现场的完整过程。
除了钱志富的证词之外,公诉人还请出公安机关主持此案侦办的刑警队长出庭
作证。陈述了他们在取得钱志富的如上证词之后,对三元桥西的那家汽车维修中心
的调查结果。结果证明:在案发当天,该汽车维修中心确实对外出售过汽车防冻液。
而钱志富的那辆由凌信诚借其使用的奥拓轿车,在公安机关对钱志富实施拘留措施
之后的搜查中,确实从后备箱中搜出一桶已经开封的防冻液来。
证据的条线渐渐收拢,渐渐形成一片清晰的网络,将丁优网在其中,将她投毒
杀人的事实,勾勒得条块清楚。这场审判让我几乎失去呼吸地经历着整个繁复而又
残酷的举证进程,它的残酷不是由各种证据链条牵引起来的罪恶之轮,不是由这些
人证物证临摹出来的犯罪实景,而是,这个进程让一个美丽纯洁的女孩子,在人们
的脑海中,一点一点地,幻化成一个食人血肉的白骨精;而是,它让我们确认了这
不是一个不实的误会,不是一场假设的游戏,而是一个能够让人相信,却不能让人
理喻的既成事实。
尽管,梅肖英出于律师的义务,在质证和辩论中做了最大的努力。她义正辞严
地追问钱志富是出于什么原因,事隔多日才说出丁优购买防冻液这样一个关键情节,
隐隐道出对公安机关有逼供行为的怀疑。但钱志富的回答基本合理,至少连我都这
么认为:他说丁优是他妻子的妹妹,是亲情关系使他当初三缄其口。但在公安机关
将他拘留并在他车中搜出那桶防冻液之后,他再不交待便自身难保,再不交待便会
被警察指控同谋,至少要被指控包庇。包庇也是犯罪,也要判刑。既然妻子的妹妹
如此不仁向小孩投毒,也就怪不得他大义灭亲揭发检举。梅肖英对钱志富的解释无
力反洁,但在法庭的最后辩论中她还是质疑了丁优投毒的现实可能——被告人根本
接近不了孩子她是怎么将难喝的防冻液喂孩子吃下?就算有证据显示那桶防冻液是
被告人买的,却没有证据能直接证明防冻液就是被告人亲手喂孩子吃的。但梅肖英
的质疑我相信在绝大多数旁听者的感觉中,都不免有些强词夺理。
法庭确认了我的感觉,在让优优再次进行最后陈述之后,就用果断的口气宣布
休庭合议。优优似乎没有信心再为自己辩护,她几乎是自动放弃了最后陈述的机会。
她只是‘嘎咽着断断续续说了两句:“我没想到……我没想到……他们是我的亲人,
我那么爱他们……”之后,便泣不成声。场面十分沉重,大厅寂静无声,谁都听得
出来,她在诅咒她的姐夫!
法庭很快恢复开庭,至高无上的法官重新归位,审判长起立宣判:被告人丁优
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旁听席上响起了欢呼声,那是陪同仇慧敏来的那些旁听者,他们簇拥着这位不
幸的母亲,庆祝着他们最终获胜。仇慧敏和她身边的一位女友抱在一起,为她的孩
子喜极而泣,同时也能看出她无比感伤。这时我注意到被告席上的优优,她满脸泪
痕被法警带走,在走出审判大厅的一瞬摹然回头,目光向我身边的周月,投来无尽
遗憾的一瞥。
优优的大姐那天没来法庭旁听,听阿菊说她根本不知道法庭今天开庭。这一天
她和往常一样在家煮药服药,还上街买了些新鲜菜果,给丈夫做了一顿常规的午饭。
大约就在她买菜做饭的时候,她的丈夫钱志富把她亲爱的小妹,送上了死路。
第三卷 第八章
?我的小说终于找到了一个戏剧性的结尾。
这个结尾使我不得不重新思考这部作品的主题立意和整体基础——我究竟写了
一个什么样的人物,这个人物的喜怒哀乐及最后的命运,究竟要向读者说明什么,
昭示什么?
我倾力描摹的这个女孩,曾以她健康阳光的外表感动过我;曾以她爽朗倔犟的
个性感动过我;曾以她艰难困苦的经历感动过我;曾以她善良热情的天性感动过我。
最深刻的是,她的那场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神之恋,她把对一个男孩的暗恋如此长久
地深藏于心,确确实实,感动过我!
我曾为她始终不能实现她的向往而感到惋惜;为她生活中的种种变故和逆境感
到焦虑;为她最终选择极端手段,寻求简单解脱,感到震惊。在两次庭审之后我不
得不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不幸。我愈发感到像优优这样年轻的男孩女孩,内心都有
一块我们永远无法探明的隐秘,他们的真实思想,他们的行为方式,我们永远无法
做出真切判断。他们下一分钟将会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我们永远无法先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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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优优的结局,告诉了那位一直催我尽快完稿的电视剧制作商。他在喷喷叹
惜的同时,压不住欣喜若狂。他说你好好写,快点写完,这片子拍出来肯定好卖!
少女杀人,无论其心路历程还是案件的侦破过程,都天生具备了充分的可看性,足
以和广大观众的好奇心强烈互动。
他进而提出了一个新的策划,以若干年前曾经热播的一部电视系列剧《命案十
三宗》为例,主张我的这部作品,一旦改编成剧,不防也照猫画虎,渲染些纪实风
格,甚至索性向观众挑明该剧以真人真事作为背景,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情感实录”!
因此当务之急,是趁故事的人物原型还活着的时候,抢拍一些真人镜头,以备今后
片头片尾之用。
制片商的这个策划并未等我同意,便迅速着手实施。那一天他把电话打到我的
家里,说已经用某电视台的名义,商得监狱管理部门同意,明天就要到看守所去拍
摄与优优谈话的实景。谈话的内容有两个策划,一个是请律师出面和她谈上诉的事
情,话题必须涉及案情。另一个是请编剧——也就是我——对其进行狱中采访,以
“临终关怀”的名义,让她谈些内心隐秘,最好能谈出点“千古恨”那一类的感慨,
和当初“一失足”的思想动机。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不想再次面对优优,不想再次面对这样一个将不久于人
世的青春女孩,不想再次面对一个因毒杀幼儿而在我心中变得极其陌生的人物。我
预想到这种面对将会令我的内心,逃不开无处发散的心寒和别扭,所以我做了推辞,
建议制作商去找律师。但当天晚上制作商又打来电话,说律师对这个角色表示了拒
绝,理由是上诉早已上诉,而且非常不巧,今天最高法院刚刚将上诉驳回,裁定维
持原判。估计早则今晚,迟则明晨,原审法院便会将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定,送达本
人。律师不愿在当事人自知死期已定的情况下,再与其真戏假作,将上诉一节重新
表演一遍。所以制作商只好又来恳求于我,希望我明天亲自出马,在摄影机前与优
优谈谈,他说这时候与优优交谈,唯我最佳人选。
我只好答应。
一来,我为了稿费必须服从这个商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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