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衣服脱掉》第7章


真理是什么?也许真理就是没有真理,也许是没有物质即没有精神。作为一个有思想的人,我应该去寻找真理的存在。我拖着疲惫的身子,沿着一片漆黑的索道往前攀行,像红军行军时那般壮志凌云、风雨无阻。我跌跌撞撞的穿过一道道险阻,终于到了真理的门口。成功在即,我强压下内心无比的兴奋和激动,走上前去,扣响了真理的大门。大门突然打开,分向两旁,中间站着一个身材十分魁梧的男人。身背后是一些金属物品,我向他问路,他证实我已经到了真理的门口。我心下暗喜,他指着墙上一副画告诉我,真理的钥匙是黄金打造而成,并且只能使用一次,每次都是即造即用。我摸遍全身,极不情愿的在真理门口徘徊了很久,最后前功尽弃、无功而返。回到现实中来,我马上在我的电脑打下一行字:“金钱不是打开成功之门的唯一钥匙,但是只要你有金钱,你完全可以凭它打造一把钥匙。”
正文 第二部分 第二节
(更新时间:2006…8…13 18:29:00 本章字数: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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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新世纪广场的喷泉处,望着陆续喷向空中的泉水,在泉水到达至高点向四周撒去时,我眼前闪现蘑菇云的景象,好象此刻火箭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破长空,直飞天际。
小时候,我习惯把所有遥不可及的欲望称作“理想”,长大了,我开始把欲望叫做“梦”,是一种只有在意识脱离现实时才会偶尔做一做的东西。
我喜欢做梦,因为梦中的我无所不能。我在梦中挥霍着我所有的欲望,把所有不可能变成可能。把我接受不了的一切事物撕裂,让他们支离破碎、皮开肉绽。然后在伤口上撒上一把盐,提醒他们这就是跟我对立的后果。我不愿从梦中醒来,一旦醒来,我对他们的所有诅咒就会无情的加注在我身上。这是生活的另一种悲哀。就因为人类有了梦想,所以围绕人们的痛楚也就越来越多了。总之,欲望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为了欲望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在人们面前表演小丑,一直到我对尴尬没有了感觉,也就是脸皮厚到一定程度。
记得那是我从南方呆了五年后回到北方,因为已习惯了南方人的语言方式,我在购物时很礼貌的把商店的服务员称作“靓女”。在南方,很少有人把一个女人称作“小姐”或是“服务小姐”。结果那个服务员回答我的是“流氓”。我莫名其妙又哭笑不得,还要厚着脸皮迎接周围人暧昧的目光。
我喜欢古龙的作品,所以在闲暇之余也模仿古龙写武侠小说,只是仅供自娱自乐。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石康的作品,他的“痛并快乐着”的论调着实让我振奋,让我感觉生活原来可以是这样的,其实真正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于是我才决定写《把衣服脱掉》。
有一次,我在书店购买古龙的书,听到旁边有位小姐向书店的管理员大赞古龙,我很礼貌也很正经八百的向她打招呼,并且问她对古龙作品的看法。当时我真的是史无前例的正经,还天真的以为故事的情节应该是我们投入的谈论古龙的作品,并且最后我们因为这样的偶遇而成为朋友。结果她只是问了我一句“你是跑保险的吧!对不起!我还有事!”然后匆匆离去。
我不得不说女人是个奇怪的动物,固然陌生人有失可信度,也没有必要把所有陌生人一棍打死吧。还有一些“恐龙”级女生,对陌生人的警惕性简直超乎寻常。好象周围是个男人的,是个有勇气跟她说话的男人的,都会对她怀有某种目的。当然这某种目的,主要是指性幻想、性冲动、性骚扰。对“恐龙”级女生而言,她们这种警惕性就我个人认为,多半来自她们自认身上除了性之外,真的再也找不到可以吸引男人接近她的地方了。她们所以行为表现激烈,也正是因为她们想要借此来吸引男人的注意力。难怪路遥会在自己的小说里写下具有总结性的五个字:丑人多作怪。
在“恐龙”级女生眼里只有两种男人,一种是和她们有接触的,一种是没有接触的。有接触的被她当作男人,而且是对她怀有的“某种目的”的男人、正常的男人;没有接触的简直就不是男人,至少是个不正常的男人。
我想说“恐龙也是需要爱的”,我郑重的呼吁全世界有爱心的男人,给“恐龙”些爱吧,免得她们整天胡思乱想,把男人想的那么邪恶,其实是她们心中对男人的渴望模糊了她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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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掩藏自己真正的内心世界呢?经过我的细心研究,它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人本身以为自己的真实想法是肮脏的,是不足以见人的,说出来会令自己尴尬;第二、人本身对自己非常不自信,认为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一旦说出来会招来别人的轻视和取笑;第三、人是软弱的,所以他总是试图摆脱什么令她不安的东西,越软弱越怕伤害,越怕伤害越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其实有些人连他们自己都在嘲笑自己的想法,当然更相信别人也会如此了;第四、人错误的以为被别人看不透是自己成熟的表现,固而顽固的坚持藏而不露;第五、人害怕过分表达自己会暴露自己的很多缺陷。
那么,在人们掩藏后,他们又是通过什么方法来释放和表达真实的自己呢?这就是自古至今人人皆知的一句名言: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做事的四种原则:只说不做、只做不说、不说不做、说了就做。这也是男人在女人身上经常使用的一套保身秘籍,据调查用“只做不说”的男人占绝大多数。一个男人如果连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分不清楚,他离死在女人手里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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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与女大学生的接触,我告诉自己现代的女人是多变的,不能控制自己感情的结果就是面对伤害。有很多女孩也不是真的想伤害谁,只不过因为她自己想得开,以为男人也和她一样想得开而已。有了这种新的认识,我反而不去想沈小茹,居然心平气和的开始我的小说的写作。
“把衣服脱掉”我想这个名字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至少会吸引一些像我这样的无聊男人打开来观看。这是我的小说采用的第一战略,因为不管多好的小说要走的第一步都是要读者肯去观看,其次才是小说内容丰不丰富的问题。空有好的文章,名字不吸引人,又怎会有人知道他的作品呢?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的心情是模糊的,也许是在无聊的快乐着。我希望读者朋友看到这里,能够从我的文字中体会到某些东西,也希望在我无聊的快乐、混沌的生活中,能让你感受到我卑微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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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谁?”就在我苦苦构思不出故事应该继续的情节时,我的电话响了。对方是沈小茹。
“是我呀!呵呵!”她还是保持着她的笑。
“你在哪里?”她的销声匿迹让我第一想到的就是问她在什么地方。
“你说呢?”这种回答方式明显表示她是在逗我。
“我不知道!”我对她的恶作剧置之不理。
“你打开窗子看看楼下!”
我的第一反应是她在楼下,但我很快又告诉自己不可能。我仍然打开窗子向楼下望去。“楼下什么都没有!”我有点生气了,我感觉自己在被一个小女孩摆弄着,不管这个女孩我曾经是多么的喜欢,我仍然感觉自己赖以生存的男子汉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
“我根本不在楼下!”她好象根本没有听出我的口气不对。
“你耍我?”我有点上火,说话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辞藻更合适。
“看见车了吗?”
“没有!”
“我是说自行车!”
“看见了!”
“我的!”
“那又怎么样?”
“还不开门?今天我要你骑自行车带我兜风!”
“不会吧?”
“会!快点开门!”
“我是说你该不会真的让我骑自行车吧?”我一边开门一边对她说。
“怎么不会?我喜欢!这样浪漫!”
与其说是浪漫倒不如说是流行。美国人制造出一个“cool”的单词,中国人把它翻译成“酷”,接着一大帮祖国未来的花朵便很快将其活学活用,使它的意义更为广泛。例如:在打火机日趋高档的今天,那些酷男酷女们却干脆玩起火柴运动,我真担心中国的文明在几百年后重新步入“钻木取火”的时代。
什么是“酷”呢?就是把上身的衣服穿在下身,下身的穿在上身或者把内衣穿在外面,把外套穿在里面,把内裤点缀上唇印,把乳罩做成足球的摸样,更有甚者模仿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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