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爱》第72章


“有初,你妈妈嫁给我是委屈了啊。爸爸这里疼啊。”钟汝意按着心口,“这里疼啊。出去走走,也许不会那么难受了。”
他当年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和叶月宾是神仙眷侣一般生活。可是到了今天,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徒留满心的愧疚与痛苦。
“你觉得有些事情说出来会毁了母亲的名节,所以你选择沉默。”钟汝意道,“可是我从来看不到你的付出。这些年,委屈你了,女儿。”
她只要这句话,这句话便可以抵消过去十年的痛苦挣扎。
看着钟汝意把地图摘下,小心翼翼地卷起,放进画筒,又从床下拖出一个登山包——钟有初才知道原来父亲今天就要走!
面对这突兀的分别,钟有初突然慌了,使劲拉住父亲的胳膊:“爸爸,我陪你。我们全家一起去。”
钟汝意一开始其实也是抱着这样的打算,所以一直禁锢鞭打着女儿的灵魂。
但他已经不会这样自私。
“别傻了。雷再晖怎么办?我刚对你说过,冲动的时候,多想想,雷再晖只有你一个亲人。”他开始像一个正常的父亲一样教训女儿,“有初。这是我和你母亲的约定。你该去遵守和他的约定了。”
褐雀张开双翅,从窗口飞了出去。
雷再晖从矿上回来,直接去了钟家。
还没有走到门口,他已经看见恋人孤零零地站在阳台上,好似和前几天一样等着他。
“有没有家的感觉呢?”前几天,恋人都会一看到他就招手,然后笑着跑下楼,打开院门,迎上来,轻吻他的嘴唇,“有人等着你来,又看着你走。”
他本来很疲倦,因为缪盛夏一句“云泽的女婿怎么能不支持云泽的稀土产业”不得不到矿上去给他做免费的顾问。
可是一看到她沐浴在晚霞中的人影,什么疲倦都烟消云散。
很快,钟有初就听见身后有轻轻的脚步声,是他走近,从背后轻轻地揽着她的纤腰:“怎么门都不关?我直接就上来了。”
“再晖。我爸走了。”
听钟有初说完始末,雷再晖也深深地感动了。
“伯父很有勇气,也很执著——其实这一点上你们父女两个很相似。”
钟有初拿出一串钥匙来,放在雷再晖的手心:“我爸叫我把这个交给你。”
雷再晖知道这一定是钟家的钥匙无疑了。
看着他把钥匙放进外套口袋,钟有初突然有种异样感觉——这里真是她和雷再晖的家了!
“我爸说,不知道你会不会养花。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就拜托你了。”
雷再晖笑着问她:“伯父只把花花草草托付给我了吗?就算只有花草——你要知道,我的突发事件处理费收得很高。”
至少要先收一个吻。
在钟有初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幻想过和恋人在家乡的晚霞下深深地接吻。她那时候对吻的理解都是从小说中看来,只有几个反复出现的形容词,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
现在才知道每对恋人的亲吻都不同罢?即使同一对恋人,每次亲吻也不同。彼此大力箍着腰背,仿佛要融入到对方的骨血当中去一般,唇舌的亲密挑逗令她双膝发软,只能虚弱地挂在他的手臂上,几近窒息。
深吻过后,钟有初无力地靠着他的胸膛,遥遥望着晚霞,用很虚弱的声音对恋人道:“这是我眼中最美的景色。看它一千遍也不厌倦。”
人类穷尽一生之力,都在寻找至善至美。
可是在都市里,高楼会撕裂一切,空气会污染一切,看不到造物主赐予人类的美景就在眼前。
如果雷志恒见过这里的晚霞,就不会执着于那人造的色彩。
雷再晖轻轻吻着她的发丝。
“确实很美。”
叶嫦娥第二天才知道钟汝意走了。
这对父女能够打开心结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她开心极了,缠着钟有初一遍一遍地问细节:“他会带着你妈妈的展板,每到一个地方就拍一张照片?”
钟有初也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告诉小姨:“是的。而且我上网看过了。爸爸的网络签名档是‘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叶嫦娥终于知道为什么姐姐临死前会独独修一封遗书给自己,告知丑陋真相,细细嘱托一切,又让自己发誓终生缄默,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将真相告诉姐夫与侄女。
不仅仅因为她了解自己的妹妹会永远忠诚,更是因为她至少要做丈夫和女儿的白月光,朱砂痣。
叶嫦娥问钟有初:“有初。你还想妈妈吗?还觉得愧疚吗?”
钟有初抬眼望向在院子里的雷再晖。
家居过日子穿西装显然是不适宜的,所以她带他去买了几套家居服。
她曾经担心会不会不衬他的气质,显得滑稽。可真的穿上身,立刻摆脱老成持重的气场,整个人朝气蓬勃,年轻了好几岁。
原来他的西装不是天生缝在身上。他也可以宜室宜家。
这个宜室宜家的男人,现在就穿着一套象牙白的连帽运动服在给花花草草修枝浇水。
钟有初终于可以这样回答。
“小姨。我永远爱妈妈。这种感情应该比愧疚更重要。”
2
这天晚上雷再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叶嫦娥为钟有初准备的晚饭。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能相信叶嫦娥为他准备了两荤一素一汤,却只给钟有初一片蛋白,几颗水果粒和两片生菜叶子。
“有初,你就吃这个?”
“嗯。”钟有初轻轻叉着连猪食都不如的晚饭,突然笑起来,“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曾经看过一个童话故事。故事里说想要成为一只漂亮的孔雀,每天只能吃两粒苹果核,喝一杯清水。我真的坚持了一个星期。”
她抱着碗,为自己当时的愚蠢举动笑得喘不过气来。
若说雷再晖的鸳鸯眼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太看得出来别人的胖瘦程度。
因为钟有初气色一向还好,所以他也没有关心过她的饮食:“你多重?”
为何要这样苛着饮食?
“雷再晖!你说过‘我一世不说,你一世不问’的!”钟有初的死穴和所有其他女人没有不同,“包括这个!必须包括这个!”
雷再晖没再说什么。
他知道院子有一口水缸,里面养着两条水库钓上来的鳙鱼。
钟有初企图阻止他:“你捉鱼干什么?明天小姨要做糍粑鱼。”
“把你那碗乱七八糟倒掉。”
他走进厨房,利落地找到各种配料,做了一锅喷香的干烩鱼头端出来。
闻香而来的钟有初已经候在厨房门口,不停地吞着口水了。
“我刚到国外的时候,没有什么积蓄,其他同学就教我清早去码头捡鱼头鱼尾回来自己做。”雷再晖将筷子递给她,包谨伦当年尝过他的手艺,狂赞好吃,恨不得流泪,“试试。我很久没有做过,好像没退步。”
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场地。三是做一个人的饭提不起劲。
钟有初的心一下子就揪住了,隐隐地疼。疼得必须立刻抱紧他,才能缓解。
她知道他在国外读的书,做饭是生存必备技能,但没有想到他能将这一技能都修炼至满级。干烩鱼头实在太美味,她不知不觉就吃了个精光,还配了整整一碗白饭。
冲动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不由得长叹一声,将脸埋在沙发靠垫里:“明天小姨知道了会打死我的。真的会只给我苹果核吃了。”
“我和她谈。”雷再晖看她做出鸵鸟姿势,不由得失笑,“如果有罪恶感,就不要坐着,运动一下。”
钟有初撑着窗台往外看:“可是外面风好大。你不怕我被吹走了吗?”
“在家里也可以做。”他指了指楼梯,又把她从沙发垫子里捞出来,圈进自己怀中,“刚吃完饭,先歇一歇,陪我看一会儿书。”
楼梯?运动?上楼做运动?什么运动?还要先歇一歇?看书?看什么书?春宫图?
钟有初无可避免地想歪了……
(台长有话说:雷再晖叫你爬楼梯啊!他的专业书籍哭死了!)
“怎么了?”雷再晖觉察出她有点不妥,“脸红得这样厉害。”
钟有初一对水蒙蒙的丹凤眼望进他灵魂深处。
她呐呐地问:“再晖,我很想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说一个,说一个印象最深刻的就可以了。”
多说几个,她怕自己会冲动地把他赶出去。
她真的想知道?雷再晖合起书,突然想起有一年在威尼斯,遇到一个女孩子在街角挑选面具。
“当时心里一动,想过去请她喝杯咖啡。”
钟有初做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后来呢?”
“没有后来——正要走过去,才发现她戴有婚戒。”
钟有初意兴阑珊地哦了一声,微微挣脱了一下他的手臂:“你看了她一眼,便要请她喝咖啡。我和你出生入死,你叫我等你半年。”
但凡女孩子在这个时候都是有些矛盾的。
他在遇到我之前的感情不能太平淡,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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