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高墙》第26章


两个月之后,也就是2000年11月20日,我终于赚到了根子认为已够还清“债务”的钱,他自然也就同意放我回家了。握着那些“耻辱”的相片,我欲哭无泪,我甚至痛恨自己曾经的无知——刚到深圳时,根子没有和其他女孩一起去逛街,相反陪我到“女人世界”给我买衣服、项链,这种“特殊”的待遇,让我天真地以为是一种“爱”的表达。
还清了“债务”,拿回了“相片”,我以为从此自由了,可以安安心心地回家,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自然也就回不了家——我不能留下孩子,否则我一辈子都生活在一种阴影里;我更不能让家里人知道我怀孕的事,否则我就成了邻里们“笑话”的对象——在家乡未婚怀孕是一件特别不光彩的事。
于是我只好留在深圳,先赚一些钱把孩子打掉。我也曾试着去找一份工作,但皆因没有文凭年龄小而遭拒绝。记得有一次我到一家新开张的酒楼去应聘服务员,面试的经理竟然认识我,而且他还当着那么多应聘者的面说出了我经常去的那家歌舞厅的名字。当时我的脸“刷”地一下红到了耳根,恨不得挖一个地洞钻进去。自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害怕到一些公共服务场所去,甚至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出现;走路的时候,如果别人多看我一眼,我就感觉有些不自在。
因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住过10元店,睡过天桥,也化装成学生讨过钱。但随着我的肚子一天天增大,我越来越害怕这个小生命的降临,尽管他是无辜的。2000年的圣诞节,万般无奈的我只得又一次走进了歌舞厅。由于我年龄小,刚满16岁,我很快成了到歌舞厅寻乐的男人们注意的焦点。最后我选择了一位戴眼镜的有些像“大学生”的约25岁的男人阿伟。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我编着故事告诉了他我被男朋友骗到深圳怀孕后又被其抛弃的遭遇。阿伟知道我的情况后,说了许多安慰的话,还给我讲了许多在深圳生活不被别人骗的知识。听后我的心暖暖的。
阿伟的口才与礼貌让我一见倾心,圣诞节夜在他的盛情邀请下,我跟着他来到了他租住在黄贝岭的出租屋,第二天他带我到人民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之后十多天阿伟每天给我熬鸡汤,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些离不开他。每当他上班走了,我心里就显得空空的,有时他下班晚了一些回来,我就特别着急,总担心他遇到了什么事,而他回来总会变着花样带一个小礼物给我。和阿伟相处的20天时间里是我到深圳最开心的日子,尽管他大我整整10岁,但我还是痴痴地爱上了他,我甚至以为他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2001年1日15日,也就是阿伟的生日那天,他主动提出让我到他“单位”去看看,这是我一直期待的。来到和阿伟相识的那家歌舞厅,我才知道他并没有正式工作,每天靠卖摇头丸为生。而当初他之所以帮我是因为我未满18周岁。他还告诉我,如果我帮他卖摇头丸不会有任何危险,即使受到刑事处罚也是很轻的,几个月就可以出来。当时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因为有第一次的经历,我知道我不能立即拒绝阿伟,否则会遭到以前像根子对我一样的“待遇”——他们那些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没有任何的人情味。在与阿伟周旋的过程中,由于他的毒瘾很深,有时我卖摇头丸赚的钱还不够他买白粉,每当这时,他就逼我去包厢坐台。在我的身心遭到极度摧残时,我开始越来越憎恨男人,甚至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爱情。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69节:引诱花心男人(2)
为了报复男人,我特地背着阿伟买了一些含有毒品的高档香烟。为了迷惑那些男人,我
也学会了抽烟——每当有客人请我去包厢,我总是大献殷勤,如果哪个男人看上了我,为了让他高兴,只要他愿抽我的“香烟”,叫我干什么我都乐意。
一些男人由于抽了我含有毒品的香烟染上了吸毒,因怕他们报复,在一次阿伟毒瘾发作时,我借帮助他买白粉之机逃离了罗湖,来到了东莞。那一天是2001年5月15日。
到东莞后,我立即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已快一年没有我消息的爸妈接到电话后哭了。我的心也很难受了,但我没有哭——一年来的经历让我坚强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其实我是非常非常的想念他们的,特别是在过节的时候。但我知道我不能就这样回去,由于有了那段经历,不管家人会不会原谅我,我都很难让自己将来的生活过得安稳,因为我心中有了恨。
东莞虽没有深圳繁华,但外来工和深圳一样的多,而且人们一样地喜欢过夜生活。尽管东莞对于我来说很陌生,可我并不感觉到害怕,或许是见的东西多了,或许是心中承受了太多的痛。
刚开始我没有固定在一家歌舞厅坐台,直到认识了老乡阿萍,她经常带我去一家她堂哥在那里当保安队长的歌舞厅。因为阿萍和我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又是老乡,而且对男人有着一样的恨,我们很快成为了朋友。
到东莞不到一个半月,我结识了许多“老乡朋友”,由于我出手大方和不太计较个人得失,老乡朋友都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报复那些花心男人。刚开始阿萍和另外3位男老乡都不太赞同我的“方法”——女色引诱花心男人,实施抢劫。当我把在深圳听到的见到的讲给他们听了以后没有一个人反对。最初我和阿萍选择的地点是人民公园,当我们分别把那些找乐的男人带到事先临时租好的两房一厅出租屋,藏在屋里的两位男老乡(另有一位男老乡在楼下望风)乘“客人”不备迅速将其制服,用胶布封住他的嘴,用绳绑住他的手和脚,将他身上的贵重物品、现金以及手机等拿走, 然后把他关在另外一间空房里。等这样的“客人”达到了10人左右,或者说我们认为“赚”的钱够了,立即撤离现场,并打电话通知房东去“放人”, 我们从此不再在那个地方出现。由于房东担心房子日后难出租,那些“客人”害怕自己的丑事被别人知道,他们一般都没有报警,这让我们的胆量越来越大。有一次一间空房里关了25个“客人”我们才撤离。
每一次得逞之后我总有一种解恨痛快之感。能这样轻松“赚”钱,阿萍和男老乡们都很开心,而我总也无法开心起来——每当想起那些臭男人色迷迷地看着我高挺胸脯的眼神时,我就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这让我更加恨那些伤害过我的男人。有时我也想,自己为什么会走上今天这条路,当初来深圳我只不过是想拥有一份工作,和其他打工妹一样每天上班下班加班,周末休息的时候一起去逛小商品市场,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到小吃一条街去一饱口福。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东莞的日子,我偶尔也会想起阿伟对我的好,但一想到他逼我去坐台,我就有些发抖。曾经对爱我还抱有一丝希望,见过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男人,我觉得他们有一个共性——沉迷女色,经不起诱惑。这让我完全不相信真爱的存在。尽管说爱漂亮爱美丽是人的本性,但正是那些以为自己有了一点钱,就借生活压力大和应酬之名抛弃家庭责任花天酒地的男人给了我们可乘之机,所以每次抢劫得手时,看到那些花心男人跪在地上求饶的情景,我就特别地兴奋,甚至有一种想喊的冲动。只有那时我才感觉自己是最快乐的。
由于我们需要不停地变换地址,东莞我们就不能再待下去了。2001年8月5日,我们一行5人来到了深圳宝安,并把目标锁定在机场附近。之所以选择机场附近,是因为这里有钱的人特别多。阿萍说好好干几“单”捞一笔钱就洗手不干,而我也正想休息一段时间,准备到北京去看看——长这么大我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深圳,北京一直是我最向往去的地方。读书的时候我就曾无数次做梦到北京天安门看升国旗。
8月的深圳正是炎热似火,许多送客人接客人的司机总想在机场附近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会儿,这为我们寻找“客人”提供了许多的可能。由于我们总想着干最后一次就“收手”,阿萍在选择“客人”时有更多的挑剔性——把有钱(潜)力当作主要对象,因此她在马路旁逗留的时间相对较长一些。我曾提醒过她要注意“安全”,她总不放在心上。
也许是印证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古训,也许是从事以女色引诱实施抢劫的人太多了,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8月13日下午, 一位开宝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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