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第86章


“这里难受……”陆非夏指了指心口,声音里带着点委屈的意思:“非非,我喘不过气来。”
他是真的难受,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大概是为了不让夏知非着急,刚才还一直忍着。
“可能是饭厅里不通风,我把窗户打开吧。”夏宸也走了过来。
“不用。”夏知非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了:“他心脏有点问题,所以有时候会缺氧。和通风没关系。”
“药在哪里,我去拿……”陆之栩对这个新认识的朋友很有好感。
“没有药。”夏知非淡淡地说:“过了年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手术。”
他似乎不愿多说,把夏宸递过来的毯子盖在陆非夏身上,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都会过去的,阿夏。”
明明是那么严肃坚硬的一个男人,做这样的小儿女情态,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别扭。只余淡淡的心酸。
这个叫夏知非的男人,他用他的坚毅,将那个悬在他和陆非夏的头上的阴影隔绝开来。让陆非夏活在他的遮蔽和纵容之中,无忧无虑,无法无天。
看过这样的爱情,自己经历过的那些波折,又算什么呢?
、第 122 章
半个小时之后;陆非夏渐渐缓了过来。
他一缓过来;整个人又回到了那种跳脱的状态,刚好夏知非炖好了猪脚;刚开锅,他就扔开毯子冲到了厨房门口:“非非;我要吃一口。”
因为炖肉的缘故;整个厨房都弥漫着肉香味,混合着姜蒜香,桂皮八角的香味;混成了一股暖融融的年味。
站在厨房里的两叔侄,一样的挺拔修长;宽肩细腰窄臀,连围裙都是一样的。夏宸刀工好;正在把年夜饭的配料切好,夏知非在炖肉菜,时不时看一下火候。
陆之栩像大爷一样靠在椅子上,正观摩这对叔侄做年夜饭,陆非夏举着两个蹄尖跑了过来:“陆老师,你吃不吃猪蹄?”
夏知非厨艺确实不错,一个炖猪蹄,没放什么大料,被他炖得酱香四溢,陆非夏刚刚已经啃掉了一个,趁夏知非不备,在夏宸的配合下又顺走两个蹄尖。为了报答夏宸,他决定分一个给陆之栩。
“这个,会腻吧?”陆老师皱眉表示怀疑。
“不会的,一点都不腻。”陆少尉挥舞着两只猪蹄打包票:“我已经吃了一个了,很好吃。”
陆之栩将信将疑地就着陆非夏的手吃了一口,觉得还不错,就接了过来,吃完还觉得意犹未尽。于是怂恿陆非夏再去弄一个来。
陆少尉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刚刚抓了两个猪蹄非非就知道了,再偷我就要倒霉了。”
好在没了猪蹄还有别的菜。鸡腿、猪心依次出锅,陆之栩为了报答陆非夏那两个猪蹄,去顺了两个鸡腿过来,陆宝宝闻着香味过来了,端了碗粥走了。

C城过年祭祖一般是下午,四点一过,鞭炮声就陆陆续续地响了起来,夏宸准备了鱼、肉、鸡三样,准备好了烧纸和香,夏老爷子拄着拐杖,走到了正门外的回廊上。夏知非、陆非夏、陆之栩,甚至宝宝都跟着走了出来。
祭祖,是对先人的缅怀,也是中国人骨子里对于“家”的概念的一个重要构成。
祭祖祭的,是当初在这个家族里生活过的所有先人,也许三代以上,都记不清名字了。但是,每到年节,祭祖还是必不可少的。
夏宸记得,他小的时候,跟随他的外祖父一起祭祖,李老爷子曾经教过他:
祭祖是一件很神圣的事。
你祭的那些先人,他们当年也曾和你一样,祭拜着在他们之前的先人,而你现在祭拜着他们。你的身体里流着他们的血液,有着和他们相似的基因,是他们给予了你生命。等到百年之后,在你生活过的家族中,又会有你的后人,他们冠着你的姓氏,流着你的血液,带着你给予他们的生命,前来祭拜你。
这就是继承。
那些族谱上的名字,牌位上的尊讳,他们并不只是几个简单的文字。他们是和你一样,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他们的一生,也许辛苦耕作,也许在战场厮杀,也许是一个勤劳的工匠,也许考中秀才,当过高官。但是,他们留下来的东西,早已在漫长的岁月中被消灭。他们耕种的粮食已经被人吃下,居住过的房屋也已经倒塌,他们的坟墓也许都已经遗失。但是他们的血液,还流淌在你的血管里。
人活一世,其实大部分的芸芸众生,是留不下什么的。你辛苦工作,赚的钱会花光。你住过的房子,百年之后沦为尘灰。你的尸骨,不到百年就可以腐烂。你的后人,三代以上就忘记了你的名字。你不是秦始皇,建不了长城。你不是李白,写不了静夜思。你的存在,终会被遗忘。
但是你的生命,会在后人身上得以延续。
这就是传说中的“根”。

祭了祖之后,天已经快断黑了。
几道凉菜都已经准备好了,陆家的餐桌是长型的大理石桌,刚好是六个人的位置。老爷子自然是坐上座,夏知非和陆非夏在老爷子的右手边,夏宸和陆之栩在左手边。宝宝坐在老爷子对面。夏宸估量着每个人的口味,排好了每道菜的位置。
老爷子只能喝汤粥,所以面前放的是一道C城俗称“大八块”的炖肉,酥而不烂。陆非夏身体不好,但他向来无法无天,虽然有夏知非管着,也常常“暗度陈仓”。所以面前不能摆辣的菜,酸辣的牛肉,椒盐基围虾,都是不能摆在他面前的。还有宝宝这次要自己吃饭,所以红烧鱼不能摆宝宝面前,汤汤水水的也得离宝宝远一点,摆炸鸡腿和板栗烧鸡都不错。
年夜饭开始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了。
温暖的灯光,团聚的家人,暖热的气氛,美味佳肴,一年到头,窗外寒风呼啸,爆竹声声,房子里却暖得如同春天一般,饭厅里挂着宝宝喜欢的小红灯笼。
陆之栩忽然有点感慨。
上一顿这样热闹的年夜饭,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幸福的感觉已经遗失太久,以至于失而复得时,他几乎要怀疑,这只是一个虚无的梦境,稍纵即逝。
但是,当他看见夏宸把宝宝抱上椅子,转过脸来,对着他勾起唇角,温和地微笑着的时候,他忽然就安心了。
“家”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概念。有时候,明明有着温暖的居所,有着美味的年夜饭,心中却始终有一个地方是空落落的。而有的时候,只要那个人在你身边,哪怕是在异乡,哪怕是寒风暴雪,你心中也是尘埃落定,别无他求。
人是奇怪的动物。
小的时候,只要吃饱了穿暖了,有伴可以一起玩,就心满意足了。等到长大了,有了这样那样的遗憾,有了这样那样的苦衷,却没了以前那样纯粹的开心。
小的时候,过年就是过年,有爆竹,有烟火,有新衣服,有好吃的好玩的,合家团圆,坐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饭,就是一年里最好的日子。
但是等到大了,连过年,也没有那么幸福了。
曾经填满自己整个心脏的父母,早已经离自己远去,留下来的空洞,却是再好的朋友、再富足的生活都无法填补的空洞。
住在朋友家,可以玩得开心。住在漂亮舒适的房子里,也可以睡得安稳。
但是,那都不是家。
没有家,就算是过年了,万家灯火,团团圆圆。再热闹,也感染不到这里。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老天是公平的,他拿走你的东西,就总有一天还会还回来。
虽然没了家,但总有那么一个人,他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吃了饭之后,大家转移阵地到客厅看电视,陆家原来是没有电视的,因为陆之栩没有什么时间管宝宝,怕他看了不好的电视节目学坏,夏宸来了之后,陆家的客人络绎不绝,陆家不止一次地被林佑栖嫌弃过没有电视,陆之栩于是很愤怒地买了一个回来。
C城这边有守太岁火的习惯,大年三十,家里当家的男人要守在客厅,守着一炉旺盛的炉火,叫做守太岁火。在过去是要守整夜的。但是近些年来渐渐地风俗变了。因为现在初一就要出门拜年,所以也不再是一定要守整夜。除了一些老派人家,大部分人都是守到十二点,关了财门就作罢。只要保证太岁火整晚不灭就算守了岁了。
但是,按夏家的规矩,是要守整晚的。
通常,这样的晚上,会开一桌牌,几个男人坐在牌桌旁奋战一夜,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去拜年。
大家刚在客厅坐下不久,夏宸把太岁火搬到了客厅,放在一个木架子上。他是用炭火放在一个大火盆里烧的。陆非夏一看这架势,顿时两眼放光,私底下和陆之栩商量,去厨房偷几只土豆来,放在火里烤着吃。
他商量得正起劲,外面忽然响起喇叭声,夏知非皱眉道:“是谁,这么晚了还过来。”
“是靳昀!”陆非夏高兴得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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