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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吗?
也许吧,他是在我最平和的阶段的时候遇到的我,可惜,不是我最美的阶段。
我最美的阶段遇到的是何鹿原。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年前。在这儿,珠海,当时我带着小子去喝下午茶。我喂小子吃东西,便看到有个人走过来坐在我们的对面,抬起头,便是他。
何鹿原。
我以为我当时会一杯水泼过去,或者一巴掌扇过去,再或者也可以抬起头微笑地打招呼:“呦,好久不见呀!”然后把我家帅气的小子抱到膝盖上,让他看看我现在是有多幸福。
但这一连串的反应都只是“我以为”,事实是,看到他,我能平和着所有的情绪低头继续喂小子吃东西。
自然而然的陌生感。而陌生感,是不带怨,不带爱的。
“远远看着,便觉得是你,上来打声招呼。”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我这才抬起头与他对视,笑了笑,对小子说:“叫叔叔。”
小子便嫩嫩地叫了一声。何鹿原笑:“小家伙很可爱。”
我说:“那当然,我和我老头的结晶,都吸收了我和他的好处长的。”
何鹿原点点头,没说话,目光看着我怀里的小子。
便这般坐着,我继续喂小子吃东西,他在对面看着。半响,他起身:“还有朋友等着,我先回去了。”
我抬起头看他:“好。”
他笑了笑,转身,走进对面的包厢了。
穿着西装,身板笔直。嗯,真不再是第一面时,热血方刚,吊儿郎当的男人了。所以,真验证了那句话,有些人啊,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们都不复曾经了。
不复曾经在于,隔了这么久未见面,现在相对着坐着,可以不过问曾经的任何事儿了。这叫,不复曾经。
哦,我还记得,那时,逢邯墨一审出来,我趁着陈哉不在找过他一回。我看着邯墨哭,希望他理解我:“我不问何鹿原是什么人,也不问许许多多蹊跷的事儿。我就想让你帮我约他出来见一面,见一面就成。”
邯墨看着我皱眉,没说话。
我心里一下子便很难过,这难过排山倒海地涌到喉咙口,这能吐出一口血来:“你知道我喜欢他。他也知道我喜欢他。可是,你看,他从未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所以这样搅得我无能为力。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在乎我的,有时候又觉得他根本就是吊着我,玩着我……邯墨,你看,自你出事儿以来他就失踪了,哦,回来过一回,但搂着我左拐右拐,又把我丢在公交车上自己管自己走了,后来再也没出现过了。你现在回来了,肯定能联系他是不是?你让他来见见我,好不好?你们是朋友……做人不带这样的……”
我在邯墨面前哭,哭得手足无措。
邯墨的眉头皱得很紧:“当初你对他表现出一些苗头来的时候我就提醒过你,别对他动心。也跟他说过,别来招惹你。但是……”他的眉头皱的越发紧,很长时间的沉默,“他离开杭州了。欣和,你得忘了他。”
邯墨这人对我说话向来就直,不像对陈哉,一个不好的消息他拿捏词句说出来,让她听着安心。
瞧,多直白的一句——你得忘了他。
嗯,于是,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来到了珠海。我像一个逃兵,要逃一个人,得逃一座城。当初十二车追尾的事故,欠了人命都没让我彻底逃离,但一个何鹿原,是彻底让我买了一张去珠海的飞机票。
我离开的时候没跟陈哉说,是等我到珠海这边安顿下来后才打电话通知她的。
她在电话那头哭着骂:“你个没良心的,怎么都不让我来送你!!!”
我笑着打哈哈:“是怕你抱着我哭,到时候衣服上全是你的鼻涕和眼泪。”
她继续哭:“你可得把你自己照顾好了!!!”
我说好。
我结婚的时候给陈哉寄了两张飞机票过去,让她来参加我的婚礼。那时,她的头发都长到腰际了,打着卷儿,穿着小碎花裙,这小脸啊,被邯墨养的不错。邯墨站在她旁边,手一贯式的揽着她的肩,站那儿就是一股“这女人是我老婆,雄性生物休得近身”的气势。
我穿着婚纱,和我老头儿来他们这儿举杯。
一眼,我和陈哉就哭了。
她说:“欣和,你真美。得幸福。”
我不顾形象,当场敲她脑袋:“别跟我肉麻!”
然后举杯,酒喝到嘴里,眼里就化了眼泪。
杭州那座城市承载了我的年轻气盛,傲气大胆,它见证了我最美丽的时刻,而现在这座城市,它让我活得慢慢下来,活得平平和和。
平平和和,安然处事儿,不怨己不怨天不怨人的。
谁都得成熟。成熟的人自然会有种味道,就跟水蜜桃似的,不到成熟,香味出不了。陈哉成熟了,她就挺香的。就跟我老头儿对我说:“第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你坐那儿,不知怎的,我脑子里就有个念头,你一定抹了香水。尽管,你没抹。”
我骂他:“流氓!”
他说:“真的。”
神色认真,表情动容。
所以,谁都得成熟。
好了,我想,至此,这就是我的故事。其实我原以为我的故事要说出来也挺虐人的,但现在看来,其实,挺和美的。
我是姚欣和,现在生活在珠海,我的老公大我十岁,我管他叫老头儿,有个六岁的儿子,叫小子。他喜欢拿棒棒糖讨好幼儿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过了这个暑假就得上小学了。
我过得挺好的O(∩_∩)O~~真的。
番外之吴芃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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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我上学的时候,老师第一次点我名字就是一声:“吴凡辈!”
我总得特忧伤地站起来纠正他:“老师,我名字中间那个字念péng。”
老师说:“好,我知道了~”但是隔天他点到我名字是,沉思半响,叫:“吴凡辈?”
看,还带疑问语气的。
我干脆就不纠正他了。于是他一直叫我“凡辈”到毕业。
提这事儿没特别的意思,就是……最近总不由自主想起以前。以前里,包括我曾经的邻居,是一对小夫妻,哦,现在是老夫老妻了——陈哉和邯墨。
我,曾经很在乎那已为人妻的陈哉。哈哈,真的。在乎到,对她没有任何欲望,就单纯的想对她好。想想,便觉得我自己伟大极了!多纯洁的感情啊!没任何欲望和目的的。这样的感情真不多了,我想,我这辈子也至此一回了。偏没人珍惜,哈。
前天跟哥们儿去酒吧喝酒,那货是个海龟,念完书回来了,仗着自己的爹还有权有钱的,没找工作,先潇洒几年,我叫他炮筒。我的事儿他都知道,帮我过我几次。帮我找过小芋头,在邯墨出事儿那会儿帮我打探过消息,又帮我找过袁铁牙的酒店地址。挺好的哥们儿。
我俩坐那儿喝酒,他的眼睛就往女人堆里扫,扫着扫着转头看我:“我说,那个叫阮晴晴的女人,跟你怎样了?”
“就那样啊。”我耸肩。
“啧……瞧你这模样,还没对那个已婚妇女死心啊?”他特嫌弃地看着我。
我闷了一口酒,脑海里陡然浮起了陈哉的脸,笑吟吟的模样,心里的酸水是一下子一下子地往上冒:“死心了。”这三个字要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真有点不是滋味,“要不然我也不会把那19层的屋子给卖了,住现在这屋啊。”
炮筒直摇头:“啧……胖子,你丫还真特么的够情深的啊。”
“胖子大多都是情深意重的,你不知道啊?”我白他一眼,举杯去碰他,“干!”
仰头苦闷,好酒!爽!
他喝得呵出一口气,抹抹嘴,抬头看我,神色骤然认真:“你不能总陷在那已婚妇女身上,你都老大不小了,往前看。我就觉得阮晴晴这女人不错的,聪明,你俩又是一起工作的,朝夕相处,默契总有了吧,关键人家对你这些年了都没放弃,你该给她个眼神,正眼好好瞧瞧她了。”
感情这事儿,别人掺合不得的。喜欢不喜欢,合不合适,只有自己清楚。在一定程度上,我太注重感觉。而我的感觉,无疑全耗在了陈哉的身上。得等时间,等时间把我们两个隔阂了,隔阂把这种感觉磨灭了,我便自由了。现在我是不自由的,被感觉所累。
我逃过,第一次逃,是小芋头事件后,我非常明白我对陈哉的感觉了,得逃。关着门不出屋,给逃避颓废的啊,人暴瘦啊,期间的日子,忘了给豚鼠杰瑞喂食,把它给活活饿死了。发现的时候它已经躺在木屑里一动不动的了。伤心,给它埋了,出去喝酒,就是和炮筒,喝醉了回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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