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我钢筋直》第71章


他在餐厅拿了早餐,捧着咖啡在手里走进客厅问晏如:“有喜欢的人了?”
他坐到潘维旁边,想拿潘维手上的信纸却被潘维一把拍掉了。
“我来念啊,你听好。”潘维的语气里带着戏谑。
“爸爸!”一直沉默着装死的晏如这才叫起来; “不要!”
他在潘维面前是丢脸丢习惯了,但在傅锦之面前还是要强撑着那一点点少年人的尊严的。
他们对晏如的教育分工很明确,潘维管吃喝玩乐,傅锦之管学习。很奇妙的就是晏如在潘维这儿是惯例的死不要脸,在傅锦之那儿却又要强又傲气,比别人差了一点点都难过得要命总觉得让傅锦之失望了。
潘维现在还记得晏如十来岁被他挂在悬崖上玩儿蹦极的时候吓得腿都软了,被潘维骂的时候硬是一滴眼泪没掉还能回嘴。但因为在课上打游戏高一进去就挂了一门化学的时候,被傅锦之关在书房里反省的时候倒是哭的涕泗横流就差跪下了。“你说不要就不要啊,开玩笑。那我多没面子。”潘维潇洒地一挥手,清了清嗓子。
傅锦之闷笑着喝了一口咖啡,点点头:“念吧。”
“咳咳,嗯哼!”潘维摆好了架势,“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从初中第一次跟你见面,到现在高中毕业,我确定心中的这份心思已经六年。我想,我已经十分笃定了。”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我求你了,求你了啊。”晏如站在原地,因为潘维伸出了一只手的制止动作不敢动,只敢在那儿扭来扭曲挤眉弄眼,“别……别念了啊。”
“好了好了,给他留点面子吧。”傅锦之笑着按着潘维的手,把信纸折好递回给晏如,“下次记得别又不小心夹你爸文件里了。”
晏如红着脸接过,嘟着嘴不说话。
他和潘维现在都还共用着那张小桌子,要是没有傅锦之来整理,两个人的东西老是混在一起。
“也十七岁了,谈恋爱正常。”傅锦之拍了拍潘维的肩,“放宽心,你还得教教他。”“除了你我可没那么笃定过。”潘维笑着打趣,从桌上抓了颗糖砸在站着收拾书包的晏如的脑袋上,“去吧去吧,今天毕业生回校,该告白告白该拉小手拉小手,晚上要是要加双筷子记得提前告诉我们。”
虽然也不知道这小子喜欢的是男是女,但反正潘维也不介意。晏如在感情这点上随傅锦之,洁身自好得很。从小学开始就有小姑娘喜欢他,到后面更是什么班草校草的,反正这孩子的抽屉里一直没缺过小零嘴儿吃。
所以他倒是很好奇,能让自己儿子喜欢了六年的是何方神圣。
晏如剜了潘维一眼,背着书包踹飞了拖鞋就往外跑。
潘维和傅锦之各自端着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摇摇头笑着从落地的玻璃外看在阳光下飞奔着的那个少年。
深棕色的卷毛,有些苍白的皮肤。
白色T恤黑色牛仔长裤,白的发亮的白色球鞋。
个高、清瘦,时时散发着年轻人的活力和对世界的巨大热爱,和他们小的时候一个都不像。
但这也是他们喜欢看到的。
“我们也该出发了吧?”傅锦之喝完了咖啡,站在镜子前给潘维理了理西装,伸手给他打好领带。
今天是A大校庆,邀请了他们两个去做嘉宾。傅锦之的一个研究刚在国际上获得了学术界很重的奖项,校长亲自请他作为优秀代表,去给医学院的学生做一个演讲。
“恩,走了。”潘维退开两步看了看傅锦之身上的西装,拍了拍他的腰线,“帅。”
两个人在门前交换了吻,由傅锦之拿着钥匙,锁好门出去。
到了A大礼堂他们进场的时候,进场的人不少,已经有不少学生干部在里面来来回回跑着维持秩序了。
傅锦之到了之后就被请到了后台做准备,而潘维在应承完上来打招呼的人之后,自己一个人躲到了角落里的一个位置里摸黑坐下。
第一排最旁边的黑暗角落,是最适合观察演讲台的一个角落。
当年他做访谈的时候,傅锦之就是坐在这个位置。
潘维抱臂在黑暗里坐着,看着西装革履的傅锦之在掌声中缓缓步上演讲台。
傅锦之这些年其实没怎么有变化,除了气质比年轻时候要温和了一些外,和十几年前站在树林里那个穿着卫衣的年轻人没什么区别。
相比之下,虽然他现在看人不爽仍然能够一中指竖给人家,但始终已经是不能开着鲜红色的法拉利招摇了。
傅锦之调整了话筒的角度,开始讲话的时候整个现场在瞬间安静了下来。
潘维闭上眼睛,听着傅锦之字正腔圆的演说。
中间一些学术的词汇他并不怎么听得太懂,但只觉得傅锦之的声音在话筒里也很好听,冷清严肃,带着高岭之花的气息。
特别是这朵高岭之花,还恰巧长在自己心尖儿上。
傅锦之的话不多,但讲完之后还有一个十分钟的体温环节,七七八八问的全是复杂的学术问题。
等傅锦之下来找他的时候,潘维都已经瞌睡过去了。
“这就走了?”潘维被傅锦之的手冰醒了,揉揉眼睛,在黑暗里和低下头来的傅锦之小心地接了个吻。
“去学校里走走吧,后面都是学生的表演了。”“恩,好。”傅锦之拉着潘维站起来,两个人并肩从后台的门走到了外面。
秋天的阳光很好,温暖,不刺眼。
因为很多学生都聚集在了大礼堂,现在外边儿路上的人很少。傅锦之和潘维走在湖边,慢慢悠悠地溜达着。
果不其然,傅锦之之后基本都是学生表演,唱唱跳跳的很有活力,隔了这么远都能听见。在他们这个年纪听起来,已经有些闹心了。
两个人绕了湖一圈回来的时候,里面正好有学生在唱歌。
潘维听着旋律耳熟,拉住傅锦之站在原地听了听。
“会唱么?”他搡搡傅锦之的肩。
傅锦之转过来的时候,正好撞进潘维带着笑意的桃花里。尽管眼角已经有了细小的皱纹,但这双眼睛的风流确实半分没减,随着岁月的沉淀,还带着令人心折的优雅。
他哼了哼,跟着里面轻柔女生的调子,慢慢开口。
“我要,你在我身旁
我要,你为我梳妆
这夜的风儿吹,吹得心痒痒,我的情郎
我在他乡,望着月亮。”
两个人相视笑着,在无人的道上牵着手,慢慢走着。
上头有梧桐的叶子飘下来,落在傅锦之的肩上,被潘维笑着抹去。
“都怪这夜色,撩人的疯狂
都怪这吉他,谈得太凄凉
啊我要唱着歌,默默把你想,我的情郎
你在何方,看着天亮。”
他们一起生活,已经有十三年了。
潘维不知道安全感在别人心里意味着什么,但也许对他和傅锦之来说,只是简单的,家里及时倾倒并填上垃圾袋的书房粉色废纸篓。
是夜里带着一身寒气进房间的时候,有人揉着眼睛起来和你交换一个吻,问你外面下雨了,冷不冷呐。
是你在母校大学的林荫道上,回身就能看见的那个高大的,低声唱着情歌的人。
潘维想到了晏如情书开头的那句话。
每天醒来,都觉得甚是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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