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棺》第68章


小贝自己当然是发觉不了的,在胖子死后他身体里的某样东西似乎巨被激发出来,让他重新找到了那种感觉,不然在洛阳地宫的时候恐怕会更加狼狈,甚至导致他们队伍全灭。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特殊,天生的能力,表面上很普通,但一旦转变,那就是天翻地覆。有点像……像……小说电影里的主角光环……
总之,现在的小贝就是一个出色的将领,充分发挥了他那潜藏在身体里的本质。
“咔嗒,咔嗒。”
响声越来越清晰,这下连陈思薇和杨少华二人都能听见了。
陈思薇说:“我也听到了,这是什么?果然不是暗门!”她清楚的知道,俺们是不会发出这样的响声来,因为一般都是闷响,厚重,而此时的声音更偏向清脆一些。
像是时钟上走动的秒针。
无时不刻的不在刺激着三人的心脏,这种感觉就像是把三人放在火上烤,但又不知道何时能够结束,这无疑是一种煎熬。
但在未弄清楚或是这机关未展露在三人面前的时候,他们还不能惊慌,也不能逃走,他们已经无路可走,眼下只有这么一条路,况且他们连到这里的目的还没达到,怎么能甘心就这样离开?仅仅因为一点点小问题?在场三人谁都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
过了大约一分钟左右,这事件让他们感觉像是过了一年般的漫长,额头的汗水顺着鼻尖滑落。
那声音终于停止。
三人一起瞪大了双眼,只见那墙壁竟然从中间分开了!
一分为二!惊人的场面,这种方式就连小贝都没能想像的到,这太夸张了吧,不是暗门不是机关,而是一个巨大的通道,通向了另一边。
两条路,走哪一条?现在这座古墓仿佛被渲染上了浓浓的诗意。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这是普希金的著名诗歌,现在无疑是三人的最好写照,两条路,走哪一条?
注1:亚历山大·普希金,俄罗斯伟大的诗人、小说家,史称“俄罗斯文学之父”。他被认为是俄罗斯文学语言的创建者和新俄罗斯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于贵族地主家庭,一生倾向革命,与黑暗**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的思想与诗作,引起沙皇俄国统治者的不满和仇恨,两度被流放,始终不肯屈服,最终在沙皇政府的阴谋策划下与人决斗而死,年仅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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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狼群血战【补】
就在三人诧异之时,小贝忽然拉起两人开始往最先放弃的主墓室跑去。
陈思薇与杨少华二人都不知所以,唯有小贝好似躲过一劫一般靠在墙上喘息着。
这间墓室不是很大,但给人一种强大的压力,心里像被塞上了两个铅块,沉重的不行。小贝终于直起腰来,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对杨少华说到:“你确定是这个墓室吗?”
因为墓穴里墓室的造型构架都差不多,而且通道错综复杂,就算有错一时半会儿也是不会被人发现,所以小贝才让杨少华确认一下。
“没错,就是这里,而且这里好像除了这里也没有什么墓室了,路线也很单一。”杨少华明白小贝的意思,点头回答道。
陈思薇见到小贝已经恢复,问:“你刚才不是说不来这里么,怎么又突然转弯?那条路很危险?”
说到这,小贝脸色再次凝重起来,用力点了点头,然后抬起左手用食指蹭了蹭鼻子,皱眉道:“我也不知道,但一定很危险。”
这时候杨少华也勾起了疑问,看向小贝:“为什么?”
“气味。”小贝把手放下,然后嗅了嗅鼻子,很是形象,不过这会儿在场的谁也笑不出来。“我的鼻子对很多记住的东西很敏感,刚才我闻到了腥气。”
陈思薇纳闷的歪着脑袋,似在自言自语:“腥味?”
陈思薇倒是没有什么,杨少华却突然脸色大变,道:“血腥味!”
是的,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忽然小贝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从里面缓缓飘溢出,让他有种想吐的感觉,与此同时,那种危机感也是越来越强,所以他才选择了返回这间墓室。
嗵嗵,嗵嗵。
忽然,低沉的声音响起,小贝的耳朵再次动了动,小贝是背靠墓门,因为声音从正面传来的,所以杨少华与陈思薇要僵硬的转过身子,脸色极为难看。
……
“这是什么声音?”叶老三问道。
杨趻说:“这声音真渗人,我出去看看。”
因为起了大雾,所有人都进了屋子内,严阵以待。杨趻从屋子里走了出去,远远地向着浓雾望过去。
“那是什么东西!”杨趻一惊。
浓密的大雾当中,细细碎碎的声音传来,不时还有枯枝被踩断的声音。也就在同时,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忽然从雾里冒了出来,似乎是黑夜当中,收割灵魂的鬼魅一样,阴森恐怖。
杨趻的话立即将叶老三等人惊醒,他们回过神来,走出了屋子。
杜七沉声道:“好像是野兽。”
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考虑信不信任这个问题的时候。
叶老三和王超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这荒山野岭当中,遇到野兽并非什么麻烦事,但也要分遇到什么。
如果说是遇到野鸡野兔之类的,自然不用惧怕,那是给自己肚皮加餐的好事。但要是碰到猛兽的话,这可就糟糕了。特别是成群结队的猛兽,更加恐怖。
“不管是什么,先离开再说”王超立即道。
叶老三等人马上收拾东西。
“呜呜!~~~~~~”
忽然地,只听一声长啸,寂静的夜晚这声音传得很远,整个山村都回荡着这声啸声。
杜七脸色一变:“这是狼啸,不好,我们遭遇了狼群。”
他这话刚一说完,门口突然传出一声撞门的声音,门外细细碎碎的声音不绝,杨趻一个跳跃翻到围墙上,看到的情形差点让他从围墙上摔下去。
屋子外面到处都是狼,足足有上百,每一条都比普通的家犬还要大上一倍,粗壮的身体,强有力的爪子,浑身上下覆盖着如同铁刺一样灰色的毛发,血盆大嘴一张就露出了它们那锐利的獠牙,杨趻跃上去的时候,上百条野狼猩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他,差点吓得杨趻腿一软当场跌下去。
“快从屋后走,天哪,好多狼啊!”杨趻一下从围墙上跳下来,惊魂未定。
王超他们听了之后,立即将东西收拾好,穿过屋子就向着后院走。后院同样有围墙围着,几个人身手都不错,一翻就从围墙上翻了出去。
“真该死,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多野狼?”杨趻一边咒骂着,一边拽住被挂住的裤腿。
“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可是深山,不是城镇,要是没有我才会奇怪呢,你赶紧跳下来,前面的路不太好走!我们动作要快!”叶老三在下面催促道。
“不是,我是说这里的狼怎么会这么多,而且是突然出现,难不成早就盯上我们,然后集结起来等待大雾发动进攻?”杨趻单手撑着围墙上方跳了下来,裤腿上也出现了一条被划破的小口子,显然是这小子最后硬扯的。
“你问我我问谁去,反正我知道咱们要不快点跑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叶老三现在是完全没有任何风度,一个劲的狂奔。
就在逃跑的途中,特的小背包突然掉了,赶忙折返回去捡了起来。
“嘿,兄弟,这里面是金条啊,还是小命重要点,赶紧保命吧。”后面跟上的一名队员笑着跑了过去,临走还拍了一把叶老三的肩膀。
看那人也就二十多数,勉强比小贝和杨趻他们大上几岁,可跟叶老三比还是差了不少,用长辈教育小辈的口气,这让叶老三跟吃了两大口牛粪一样。
娘的,老子现在懒得理你,居然这么跟我说话。叶老三憋着一肚子气一只手提着那背包往前面跑一边在心底咒骂着。
不过现在明显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他们必须赶快到达一个有利地位。
后面的狼群已经反应过来,在后面穷追不舍,山间村落的道路并不是那种大石块铺成,而是一些山上的小碎石上撒了一些沙土混合物的简陋街道,众人这么一跑,加上后面的狼群,好似刮起了一场沙尘暴,漆面一个小型沙暴在开路,后面龙卷风扫荡,所到之处就跟刚被轰炸完的战场似地。
再加上这里原本就摆放整齐,被众人这么一折腾,簸箕笤帚,拖布竹筐漫天飞,就连矮小的木栅栏都被踩了个稀烂,丢入后面被狼群撞的东倒西歪。
“前面有一个山坡,大概两三百米!”一名队员边跑边扯着嗓子吼道。
果然,除了村子后方具有一个小山坡,在这样的情况,没有掩体,如果不是村落内的建筑与杂物阻挡了狼群的移动,这一干人等早就报销了。现在这个山坡无疑是防守的最佳地点。
可后面的狼群已经追上,人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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