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号》第137章


“打人了!打人了!好啊,好啊,哈哈哈……”
这时,人群之外响起了傻子的呼喊声,口气活泼得像一只刚飞出牢笼的小鸟,神态极其亢奋。
“给我,给我,来,给我试试,”金琇好不容易钻进了人群,试图去抢过大九手上那把明显带有血丝的扫帚,“我也打人,打,打,嘿嘿,打……”
村人看到傻子,脸上全部的神情立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事不关己的容态,渐渐又变为见者有份,最后竟非常滑稽的都笑了起来。
在大九的松懈下,傻子很快就夺走了扫帚,但他不是往小九身上打,而是朝自己的小腿不断的鞭笞,刚开始可能力度不够,就像微风吹过时的毫无感觉,然后在众人的大力呼喊下,他猛的一下“啪”,从小腿打到脚跟,疼得叫了起来,“啊哟!”
“一”
“二”
“三”
……
一直数到九,村人们似乎忘了今天的公道,全都围绕一个傻子来“东征西讨”的取乐。
而已站在一旁的小九,刚开始也兴奋的跟着众人开心的数着号子,随后似乎想起了什么来,便大声的喊道,“阿xiu,昨天是不是牛踩了田?”
金琇这时才停住了手中的扫帚,痴呆的望着小九,说,“牛,牛,牛没有踩,我踩了!我踩了!哈哈哈,田,都是我踩的……”
“好好玩,好开心!”
傻子转过头,对着那些村人喊叫起来,说作物都是他踩死的。
“真的是你踩的?”
“是我踩的!”
“踩了多少?”
“全都踩了!”
“好啊!你个混蛋!”
“你个真傻子!”
“王八货!”
“实该打……”
“妈的!”
“打他!”
一人飞过来一脚将傻子踹倒在地,另一个人又来拳打脚踢,然后更多的村人加入了队伍,被打倒的傻子刚开始还在哈哈大笑,然后连爬带滚不停的在地上翻来覆去,直到肮脏油腻的长裤长袖沾满了浑浊的泥土之后,他又突然的挣扎着爬了起来,挥舞着扫帚,不断的作逆时针横扫运动,再没一村人敢靠近他。
“好了,何必跟一个傻子计较!”
这时福齐喝住了疯狂的村人,倒不是因为他跟傻子有什么亲戚情谊,只因这是自家的大门口,倒也害怕日后无中生有的那些流言蜚语。
“大家都回去吧!我会赔你们的青苗损失,散了吧!”
所有的动作,所有的期待,无非就等大老板最后的慷慨解囊,村人自是很明白情面得讲的道理,便自然不会跟大九小九斤斤计较,何况这个半疯半癫的半傻子。
大宅门差不多完全遮掩起来的时候,福齐专员倒是语重心长的对大九说了一句人话,金琇听得很是清楚,尽管他还像个小孩那样又滚在地上蹭泥巴。
那句话是这样说的:
“以后不准再叫‘秀才’帮活了!”
07
重新回到农贸市场的大本营,金琇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会闲着,不是帮杨二嫂拉菜,就是跟着柳七叔运煤,还有老主顾陈光和汤婆婆等人,也是不遗余力的使唤着他。
这一年的夏天来了。
炙热的酷暑,令以天为被,凭地下榻的金琇无处躲藏,唯有常常光顾阴凉的榕树头,还有野外的清水河。
洗澡回来的路上,刚到熟悉的无风坡,金琇又碰见了牛倌和牛僮。
“嘿!打,打牛呢!”
傻子蹲了下来,看着田垄边上的大九和小九,驱赶着牛群,兴许是大九早就敲打过池塘一边的杂草丛,已确定是无暗藏着的飞鸟了。
“吁!吁!吁!”
匆忙走在阡陌小道上的黄牛,被一只“人鸟”从后方奔跑而来,惊吓的四处散开,有的又跑到了田垄的下边。
“王八蛋!”
大九毫无客气的挥舞着木棍子,追着傻子就是一通乱敲,就连黄牛都撇下不管了,只剩下小九一人手忙脚乱。
尽管受尽了野牛狂奔所带来的踩踏恶果,村人已在田垄旁装上了篱笆蒺藜等格挡物墙,但还是受到了些损失,幸而苗种已长成茁壮的根植,只是坡田表面凌乱不堪。
此时刚好来给农作物浇水的村人,也看到了在田地狂奔追逐的那两人,二话不说的拿起锄头等农具,跟着大九去追打傻子。
“嘿嘿嘿……”
金琇光着脚一路跑一路笑,底下被他踩掉的作物不计其数,也许他很把自己当成了一匹在广阔草原任性驰骋的野马,无拘无束,无牵无绊,除了窝囊的一生,什么都不再拥有,惟剩下奔跑。
估计跑了很远,金傻子突然转向,重新往回跑,不巧却在阡陌小路上被其余赶来的村人绊倒,又是一阵拳打脚踢,直到他一声不吭,匍匐于泥土地面上,然后慢慢的爬,血也开始缓缓的流,终于融入了碧色如润的绿水塘。
最后,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具浮尸……啊不……
是水蛭!
所以说,最后万事大吉的这个傻子就是我,我就是水蛭。
然而,我并十分的不知道:
究竟是我梦见自己变成了傻子,还是傻子梦见自己变成了我,这就需要辩证的看了!
后序
在我生长前半生的海镇里,曾有一个半疯半癫的半傻子,姓甚名甚,何方人士,不得其详。因敝母或也曾叫他帮过活,我便有那么一点点记忆,无聊时似乎想起了什么。
他叫xiu,或寻常些称呼他为“阿xiu”。等他不在身旁,或即使他就近在咫尺,我又常听得别人叫他“疯xiu”。又我年少时帮活,也和他在一起待过,并不觉得他很疯癫,且他貌似读过书,只是谈吐话语间有那么些不顺畅,思维跳跃得离谱,让人有种鸡同鸭讲的混乱感。有此种原因,我便更宁愿呼他为“傻xiu”。其也非我之本意,但我终究不得而知他之真名,毕竟“傻”未必就好过“疯”。
另一个困惑随之来了,关于名和字。
由于和他识得不深,见得不繁,我很不确定“xiu”是他的姓名呢,还是他的字号呢。海镇黄金村里的乡民,我想都是在族谱里的人氏,同宗的情谊浅浅深深,本家的疏远陌陌生生,使得我知道还有“字号”一说。所以,看来黄金村里的人并也不是很愚昧,大抵懂得些封建礼教之类,种种。优雅高尚的字号,尤其是在婚丧嫁娶、红白喜事之时,各类扎帖的面上自然是要写到它。但村人之间的称呼,早已不能口中带对方的字号了,那个“子曰诗云”的旧时代一去不复返,充满ABCD的新社会将之淘汰。
于是,我便干脆取个中庸法,将“xiu”的称呼当作他的名字了。因为我确凿的记得他被村人喊“xiu”的时候,是第四声,因此未经其本人同意就决定给他取个“琇”字,与我期望他能像美玉那般干净利落,别再总是邋邋遢遢的遭村人嫌弃,也算是我曾经的一番自作多情了。
最后,关于他的姓,我想,似乎很没那么重要了吧!
六月五于未完斋
(完)
☆、于晓夏喜欢孟黎
于晓夏默默喜欢孟黎不知多少年了,至如今她已杳无音信,然他之初心终不悔改,哪怕疯了也要念想。
他记得很清楚。是的,回忆非常深刻,于晓夏是在大一的时候遇见孟黎的,不记得是在学校的哪个位置,然而肯定是在河边的某一处石凳或台阶,他注意到了这个女孩。起初,他并不怎么把这当一回事,心想这张美丽的脸庞也不过是像佛祖说的那样,“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然而,事实远不是这么简单。
人生仅相遇一次,也许是缘;但相遇两次,是什么呢,或算是巧合;若三次之多,那便称作是天注定了。
超自然的力量,于晓夏是一直都在相信的,而且毫不怀疑。还有自身的第六感和直觉,他认为有时也很准。记得有一次,是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在校园草地之上,秋榕树之下,众同学合围成一团,谈天说地,为了联谊。
没有明亮的灯光,只有远处的昏黄暗点,于晓夏轻松的盘腿而坐,活动开始前便注意到了身旁的人,个子很高,人却很瘦,像一枝晾衣的竹竿。
“高佬,你相信世上有神吗?”
“这个嘛,不太好说!”
“那超自然的力量呢?”
“这个我信,要不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多未解之谜呢!”
“说说吧,都有哪些?”
“呃,……你看!”旁人指了指头顶上方。
“看什么?”于晓夏望着一片漆黑的深空,什么都没有。
“没看到吗?”
“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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