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客》第1115章


白他说的有学校推荐是怎么回事儿,心想许乐装逼应该在后面啊?然后看回帖明白了,古钟号船长秘书推荐许乐进西林军校,许乐没有接受,所以读者认为这个小屁孩儿装逼装大发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某人自我陶醉了……呃,难道许乐要保持与第四军区合适距离的原因这么难懂?耸肩。
从来不动脑子,目标也是想向金庸之类的牛人学习,写无数让读者不用动脑子却很爱看的故事,但问题在于,看糊涂了还要指责我这个写故事的人不动脑子,这事儿就荒唐了。更何况我从来不在乎意见的锋利程度,因为我脸皮厚,您要笑呵呵地提意见,我屁颠屁颠地去加精,给你拍马屁。我只在乎书评区提意见时的语气,因为我有高血压,无论谁对我写的故事有什么看法,哪怕你手里握有绝对真理,却非要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说出来,那……我只能认为你的性情有问题,把中指收回身后,回你一个看异物的眼神。
一直以来有人说,身为作者,不应该和书评区发表意见的ID针锋相对,要虚心,有错无错都笑着,迎着,营造良好的氛围……我今天说的话,可能会让很多人看着别扭,可是我一惯不喜欢这种虚心,我向来不喜被人冷嘲热讽而还要笑脸迎人,凭什么人讽我而我不能讽人?我不曾先用刻薄的言语去刺伤任何人,所以一旦我觉得不爽,我自会回以刻薄。
在这个圈子假假混了多年,只不过这两年才不说话,在那些老家伙们都忙着生孩子的时候,我大概也算是老资格?端着架子的评论不知看过多少,依然十分痛恨,我还是爱看小四紫渊那种忠厚诚恳派的。这大概便是人性的弱点,不喜欢被刺,大概我的屁股从来都是坐在另一边。
要在书评区论战,我没这能耐,毕竟我没时间,可惜了哉。要说吵架,那我是很擅长的……我只是一直对很多事情想不明白,无论是以前的各大论坛还是一直以来的书评区,很多ID有话不会好好说,非要挤着嗓子尖尖地叫,非要冷嘲着,热讽着,有看法不会用最简单的字组合表达,却非得让文字里透着股不屑一顾的劲儿?我一直不懂,这种态度从何而来,为什么总有很多人习惯了用一种居高临下的位置不屑一顾地向编故事的人施舍赞赏或贬斥?难道有些人真以为他就是天生的评论者,对一个写故事的人发表看法,是一种站在制高点上的圣光下世?太祖啊,世界上哪里有这种职业,又有哪个在编故事的家伙,会屁颠屁颠地恳求这种垂怜?
忽然想到一个旧故事,不论是烧鸡还是庆余年,书评区到最后便没什么刻薄的话了,这是我自觉牛叉的事情,当然,朱雀记结束后,难听的还是来了。我还记得两条很酸的书评……说书评区一片歌功颂德,作者把不好看的书评都删了,真恶心……删你丫的,谁有那么多美国时间整这个。一条出现在爬爬,一条出现在庆余年,现在也忘了那个说酸话的ID是谁,只是想了起来。那时候没时间吵架,这时候对那厮竖个中指,吐他一脸,告诉你,小爷我写的东西就是牛叉,你想像不到的牛叉,所以你不能想像我的书评区怎么就那么风光明媚……
越来越觉得我只是想告诉自己,我还是那个很记仇的有热血的准中年胖子,记仇是一个很好的性格,更何况我是天蝎,我爱鲁迅先生。
开新书,来异地,精力疲惫,只想安安稳稳编故事和大家伙儿一起娱乐下去,今日却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想表明,我是一个极容易被书评扰乱情绪的人,今日将上强推,大约又有无数的箭来了。恕我不战斗,我将用黑布蒙上眼,装瞎子,一周之内不的朋友谅解。当然,领导还是会看的,加精的事情也交由她了,如果她能够比这些天勤快一些的话,阿门。
不对,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书评便能激怒我浪费这么多字,因为这都是钱啊。可能是一直藏在心里的某些不喜?从零二年开始,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找机会说过,因为……那些尖酸刻薄的评论者好像都是我的朋友,娘的……希望我没有刻薄地评论过什么,不过……领导做过,呃,我不喜欢领导评论书时的语气,很不喜欢,借此发泄。
我也不喜欢看我书的诸位书友用一种轻蔑的语气去评论别人的书,严肃表明我的不喜欢,或许会让你们觉得不高兴,但我坚持,我是一个无能的中庸的人,但我坚持中庸无害的态度。
最后一句话:这些闲话,得罪了评论者,得罪了领导,得罪了书友,我还真是无聊到了极点,勇敢的蠢货向大家要推荐票,这时候去睡觉,下午四点更新,书评区,暂别几日了。
老猫又有废话说……老猫又有废
先前更完最后一章,说那是今天最好的,确实如此。我前些天在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我一直认为这样才能有所进步,算得上是某一种层次的反省。最后却得出了一个令自己有些错败的结论。从映秀开始,到朱雀记,到庆余年,到间客,前面总是差强人意,不,应该是非常的令人头痛,当然,后面都会写的漂亮许多,这里所说的漂亮,是指和我自己比。
每一个故事,我都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每天写故事,我也是后面比前面写的好,以前或许不明所以,其实仔细想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我是一个需要感觉写故事的差劲家伙,故事前面不进题我自己写不顺,每天写的时候,我要进入情绪才能写的顺。
感觉顺的时候,我真的可以一个小时三千字,毫无疑问,甚至也曾经有过三千六百字的巅峰速度,当然,那需要修改,而且这种速度就像是故事里的**那样,永远只是刹那风华,而不是长久的幸福,我写书六年时间,有那种发飙感觉的时候不多。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像今天第一章那样,以每小时一千的速度,痛苦不堪地煎熬着。
说这些好像是在说自己写的很认真似的,其实不然,我写故事的认真态度只算马虎,比很多人差远了,里面有多少惨不忍睹的片段啊,有时候自己回头看时,觉得脸都有些发烧。再当然,当然也有很多片段是很**的,我自己看着也很得意,但综合起来算,只能勉强维持一个对得起大家订阅所花的千字两分或者三分钱,并没有多余自傲的东西。
昨天看了烽火写的那个章节,很受感触。我始终坚持认为二狗是今年来最牛叉的书,不管说装不装逼什么的,这本就是最牛逼的,没有之一。而我以前又是最不喜欢极品公子的,所以有时候总觉得这世界太奇妙了,丫就是同一个人,怎么水平见风就涨,涨了这么多,让我看着双眼发花哩?所以这就是认真这个大杀器的效用了。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文字好,我从来没有做过回应,现在正经说一句,这就是扯淡啊。文字要简略得宜,该华时则华,该脆时则脆,这才是好文字,像我这种老太婆的裹脚,能好到哪里去?当然,又是当然,这裹脚布里偶尔还是有些句子不错的,只不过我自己要去挑都挑的有些辛苦。要知道已经有很多朋友非常英明地对那些乱七八糟故作高深的长句表示了厌憎,我深表同意,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呸,我认错,但估计近两年内很难有能力改,大家且忍着吧。
我正经认为我文字好的章节,自认下了功夫的,是那些简洁的章节,比如间客里的某几章——不算酸的还有几章、庆余年里范闲第一次杀人。只是不多,因为写着写着就容易写滑手了,滑手有好处,但坏处更多,问题是不滑手的时候,写的会非常辛苦。
当然,要疯了,怎么又是当然,我自己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的废话。
这几天是过渡章节,看似平和顺畅,实际是却是用了心写的,而且连续三天更三章,我自己都很得意于我的勤奋。细细想来,还不是自己给自己压力,自己让自己多用心的缘故。周星星王八蛋的前半部都能说出一字记之曰心这种大废话大实话大真理,我这个编故事的人,更要牢记这点。
生活里没有其余事情的时候,我的工作职责便是编故事给大家看,所以要给自己压力,要用心,真有事情的时候,少写一点,想必你们这些习惯了我的懒惰的人自然也舍不得打我的脸,舍得?舍得也不要打,虽然我不是靠脸吃饭的人物,但总也有迎客的日子。
这个废话章节我不打算像以前那样随时解禁了,一直留到最后,以做为对自己的激励和要求。
这两天写的确实有点累,没有什么免俗不免俗的,毫无烟火气息(记得以前有位书友说最讨厌这句,然后我就在废话里拼命用这句,我是不是特无聊?)地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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