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人幽灵》第432章


历史大件没搞定,一切为着男色服务。这个变态的公主在主角穿越时空后过来,更加是变态,她要收辩机和尚为男宠,还要收很多人为男宠,她要,媚美哥哥,踢历史上要当皇帝的那个丑哥哥。她还要绝种历史上那个房家凶悍的丈夫。
她能成功吗?真正做出有伤皇家威仪的工夫来,她还是那么受宠的公主吗?但愿她能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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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公主 
类别:架空历史 | 专栏作者:竹喧 | 总7234点击 总687推荐 | 2006年1月22日 
' 内容简介 &;gt;
什么什么?!她不过摔进了坑……怎么就掉到了古代?啊?!还素高阳公主?天啊……神啊……她不要当这个可怜的公主啊……最后会死的很惨的公主……不要啊……哎……求人不如求已……
萧湘的唐朝之行,就要开始啦……撒花 
主角检索关键字 —— 高阳,李世民,李恪,时空,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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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本历史书去架空之评《高阳公主
行成于育德而毁于妒忌之评《阿肯斯之刃》
看这本书之前就得到这本书的几种推荐了,跑过去看看,这本书的完成字数已经到十万字上,却是点击渺渺得可怜。为什么一些书发觉不错,却是读者甚少,我想这就是推荐榜的作用,让一些需要细心读的书让更多的人看到。
看了这本书,不免要发几句语言。首先这本书是西式奇幻小说的风格,从矮人、精灵和人类的设定,显然有西方奇幻一惯的结构。地道地深入描写,使人感觉里面的奇幻世界生动起来,人物和环境都是摸得着,感觉得到的。书中没有很牛比的魔法或武技设定。我见到书中的年轻主角师从一个大陆上一个非常有名的精灵为师,他的技能对付一个山中野兽,仍然不能一点点大意,并且表现并不比城里的其他没有太牛身世的少年好多少。可以说他赢得那个黄金猎人的称号是别人让他的,他遇上一些不错的人或很错的人,不过他能饶幸活下来。
和文中所用的武器兵刃一样,匕首是件短兵器,就要以险和灵活取胜,文章在布置情节时也是如此。虽然暂时还不能看出什么大气的表现,事实上全书的主要的风貌都掌握在作者的胸中了,只等着下笔。
看西式的小说只有这一点不好,西方的名字叫起来咬口,而且不似中国的名字短小,还能明显的看出血缘分别。例如叫中国一个人XX姓,他的父亲身上也会看出XX姓的,还有他的兄弟姐妹身上都有这个姓的。这是一个阅读习惯,让人一看就很能明白,而西方的名字如果全称都拿出来,虽也能看出一些血缘上的区别,但那称呼太长,不免让人读得头大起来。
只好这样的小说一个一个字的啃下去了,还要担心把前面的人名字和别的人物关系搞乱了。撇开人物关系后,模仿西方写作的小说还有一个让人诟病的特点,就是较专注于环境与范围的描写,较细致描写生活和心理方面,在小说的情节上发展就显得缓慢了。习惯于阅读快节奏小说情节方面带来的感官冲突方面的读者可能要于这一点受不了。虽然云大的《邪神传说》在前面用了四十章的字数描写一个少年在小山村里打一把兵器的描写,比这个情节要发展快了些,不过作者和云大的速度是没法比了。这本书只适合细细地阅读,匆匆地跳过去,你可能一无所获。
从这个主角身上说起,他是一个有隐秘身份的少年。这一点和大多数小说类似,没太多新意。就这个少年成长来说,我想在他人生路上主要影响位置上的有三人,一个人是他的养父,那个矮人的养父给予他什么叫亲情;第二个人是他的师傅,那个贵族精灵的严格教育使他顺利成长成一个出色的猎人,兼不再成为可能的“废人”;第三个是奇威 那个伙伴,给予他什么是真正的友情,和人怎么样友情相处。
书中被嫉妒毁了的不止一两个人。可能嫉妒就成了书中罪恶方面的最大毒瘤了。在赏金猎人大赛的那些章节很是明显。一个为人正直不错的卫兵队长,因为嫉妒一个少年在城里关系频频受人宠爱,这样的毒瘤在他身体里生根,后来做出一连串让读者们很是不齿的陷害人行为。一个正在向上的贵族少年,因为嫉妒别人会分享他的猎杀山狮的功劳,会抢夺黄金猎人称号,先偷藏别人箭袋里的箭,然后又是去拿刀子杀,直至杀人不成,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一念之差,几个人的人生就这么毁了。
到目前为止,书中真正的内容还没有出现,一切仍然掩盖在奇幻异域风情的晦涩下,只有到遇见巫师时,可能会揭示主角的一生命运,他将伴随他的名字的匕首会走向什么样的道路。
以上说的东西怕也算上这本书的一个导论了,下面来说一点这本书里一些没有处理细致的地方,它们让这篇文章略略失色。
【原文】:两人明显吃了一惊,他俩靠在一起小声讨论了起来,杜兰特心里暗暗冷笑,心想这下他们应该死心了。两个男人似乎下了决定,他们靠近了杜兰特,从怀里摸出一张羊皮来,在杜兰特面前打了开来:“请问您有见过这个图案吗?”那是一个圆形的太阳图案,在太阳的上面是一朵玫瑰。杜兰特非常快地回答:“没有,我没有用过这个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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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只问了杜兰特见过这东西没有,而 杜兰特的回答没用过,这话怕是有些不打自招吧。
【原文】:杜兰特和老克里斯正围坐在老安德鲁的家里,听安德鲁述说林谷的事,对于断尾出现在林谷的事,两位父亲都显得非常的担心,老克里斯不禁自责起来,而杜兰特也是愁眉不展。还是老安德鲁安慰了他们:“这两个孩子都很聪明,而且我想有阿肯斯在,克里斯也会没事的。相信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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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对阿肯斯那么信任,怕是有些另人生疑,他们瞧出来了阿肯斯的受业恩师的那个精灵究竟有多高?想来老铁匠和他们的关系熟悉程度还没有对他们坦诚相告的地步,村人们仅仅凭借阿肯斯平时的一些顽劣表现,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究竟高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当“相马”的角色了。
【原文】:“是吗?” 阿肯斯盯着匕首正中的位置笑了。还没等安东尼反应过来,几根削尖的树干从天而降,就这般直插下来穿透了站在树下的安东尼的身体。奇威看着这一幕惊讶地瞪大了双眼。血从安东尼的身上不断的冒了出来,几支树干穿插着刺透了他的身体,他依旧瞪大着惊恐的双眼,直直地看着上方,只是已经没有了呼吸。阿肯斯忍不住滑落了下去,背部的疼痛让他紧皱起了眉头,但他还不忘说:“其实我左手使匕首比右手还要好一点,不过你已经没有机会再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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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似乎是神来之笔的描写,却可看成是败笔的描写。早知道主角有那么神,有几乎不下于“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本领,猎杀一个山狮就根本不用那么辛苦了,有那个眼力和准确判断,干脆把匕首扔出去,早割断了狮子的喉咙,不用落得一干人都是受伤,并且好几个人死亡的下场。
书中对奇威这个人物刻画只停留在表面上的咳嗽,甚至这个人物的具体形象程度还不如银行家的那个贵族少爷出彩。其他的类似书中的不足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最想说的是书中主角所用的武器。看书中最常用的武器就只有匕首和弓箭两种,亏他们中还有很多是猎人。我能想像几个人挥着匕首上去和一个猛兽搏斗的场景吗?那和派几只猎狗上去有什么两样?虽然用匕首的人在敏捷上有很大的增强,但是还没到和野兽比速度比敏捷的地步。既然匕首是杀野兽的常用武器,不怀疑用口也能如猎狗一样咬到咬死一般的野兽了。
书中几乎没有什么长兵器,十分奇怪,难道这个世界的铁器非常少,以至都俭约到用匕首的地步了。用弓箭对付山狮那样几乎是书里的大BOSS的野兽,这个箭锋利程度没有去考虑,很怀疑那些箭很多只能擦擦皮,危害的程度甚微。
望这位作者以后的方向向语言的中化方面进行和打斗的合理程度上着落,多看些中国方面较不错的通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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