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第14章


庸人一般的不幸。可以说,统治者应该按届依君主之所能而扩张或缩小;但对于元老院,它的能力更加恒定,国家可以维持固定的大小而不受行政当局的损害。
一人政府的最可怕的缺陷是继承的连续性,其他两种政府形式对此有着不破的纽带。一旦国王去世,新主就得产生;选举会留下危险的间隔;除非公民能够比君主制下通常产生的子民们对此更公正或更正直,阴谋和腐败会使这一间隔充满了风暴。当国家被出卖给个人,极可能他还会把国家再次出卖,用对弱者的收刮来弥补他不得不出支给强者的钱财。或早或晚,在此行政当局的治下一切都成了唯利是图,国王治下的和平还不如权力真空时的动荡。
如何才能防止这样的邪恶?把王位在某几个家族间变成世袭,建立好继承的次序以阻止王位的争夺。也就是说,用摄政王的缺陷来代替选举的缺陷,表面的安定比贤明的治理优先,哪怕是孩子怪物智障来当政,也不要选择贤王的冲突。当我接受了这种方案,被忽视的是,运气总是绝对于我们不利。小迪昂尼休斯【译注3】聪明地回答其父对他恶行的责备“我为你做过如此榜样吗?”“没有呀,”儿子回答,“但你的父亲不是国王呀!”【原注2】
当一个人被抚育长大以为人君时,所有因素加和起来使得他失去正义和理性。有人告诉我们,曾花了大力来教导年轻的王子以统治的艺术;这种训练好象并不奏效。教他们如何臣服会更有效一些。历史上的名君并不是被养大了来称王的,统治是一种艺术,教得太多反而学不到手,去臣服而非命令才是学习它的手段。“决定什么是好坏的最好最快的方法是把自己放在别人而非自己为国王的情境中来决定自己最需要或不需要什么。”【原注2】
皇室政府缺乏连续性的一个结果就是不稳定性。朝令昔改,取决于统治君主或其手下的脾性,政府不能长期坚持一个固定的目标,或自恰的政策。这种浮动,使得国家总是从一个政策移到另一个政策,一个项目到另一项目,这在其他政府形式下因其统治者总是不变而不会发生。于是,我们看到,一般而言,在宫廷中多的是狡诈,在元老院多的是智慧,共和政体用更稳定不变的计划达到它的目标,而皇室每一次变更都带来国家的变化,因为所有的臣子和大部分的国王都一如规矩地把其前任的所有一切翻转过来。
这种同样的缺乏连续驳斥了保皇派政治理论家的常用诡辩。它不仅包括那个我们已反驳过的谬误,即把公民政府比拟于家庭政府,把国王比拟于一家之主,还包括认为所有国王都理所当然地拥有他们所应该具备的美德,并假定他总是他应该的那个模样。在此假定下,君主政府显然要比其他政府形式都好,因为它不可否认的是最强大的政府,只要使其团体意志更吻合一般意志,它还是最好的制度。
但是,如果象帕拉图在《国家公务员》中说的,天生的国王非常罕见,自然和命运要多久才能结合起来造就出此等明君?如果皇室的教育只会腐化受教育者,我们又能从那些世袭的君主那里期待些什么呢?因此,把君主政府和一个明君下的政府相混淆是一种自欺欺人而已。要观察君主政府到底如何,我们一定要把它放在最无能最邪恶的君主手里,就是他们在登基时还没有如此,他们也会在位上变得无能而邪恶。
我们的理论家是知道这些困难的,但他们并不在意。他们告诉我们,解决的方法就是默默地服从。上帝在牵怒于我们才降下了恶君,他们定要作为神的惩罚被我们忍受。无疑,这是相当有启发性的说教,但我相信,把它放在教堂里而不是政治理论论文里好象更加合适。如果医生总是信誓他的奇迹,而其全部本领就是说服病人耐心,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每个人都知道如果我们已有一个坏政府我们只得忍受它,问题是如何找到一个好的政府。--------【原注1】马基维利是个正直的人和良好的公民;但因其从属Medici宫廷,他被迫在他的祖国深受压迫时掩饰他对自由的爱。他对其可憎恨的英雄的选择,CaesarBorgia清楚地显示了他的内心:他在《王国论》中的教导和其他著作《DiscoursesonLivy》、《佛罗伦萨历史》的自相矛盾显示这个深刻的政治思想家至今都只拥有肤浅堕落的读者。罗马宫庭严格地禁止了他的作品。我对此非常理解,因为其作品是对这个宫庭最清晰的描述。【原注2】Tacitus,《历史》第一册。【译注1】Niccolo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理论家,著有《Prince》(1513)。马基维利认为政治没有道德,为了维护权力,艺术或欺骗都是可行的。【译注2】Hercules,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的英雄,宙斯之子。曾以一臂替人扛天。【译注3】DionysiustheYounger(公元前395-343),撒拉科尤斯暴君,因其君主专制统治被放逐。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七章
混合政府形式
严格的讲,政府不会以单一的形式存在。一个单一的统治者一定会有从属的官僚;民主也要有一个领袖。因此,在行政权力的分配下,就有一个从大到小的级别,有时大的要依赖小的,有时小的会依赖大的。
有时,权力分配是均等的,或者因为有关两者互助依赖,如英国政府,或每一部门的权力虽独立但不完善,如在波兰。后一种情形是不好的,因为在政府里没有统一,而国家缺乏亲和力。
混合还是单一的政府形式,哪个好?政治理论家们常常热烈争论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和我早些时论述所有政府形式时的答案是相同的。
就本身讲,单一的政府形式比较好,因其简单。但当行政权力不完全依赖立法权力,也就是说,当统治者和主权者的比例大于人民和统治者的比例,这种失衡的比例必须由政府的分割来弥补。所有部门这样一来就都对臣民拥有了同样的权力,但这样的分割使他们总体上不如主权者强大。
这种失衡的比例还可以由设立中间官员来修正,这种中间官员可以平衡两个权力并维持两者的各自权利,从而使政府不被分割。此时的政府不是混合的形式,而是协同的形式。
同样的方法还可被用来修正相反的失衡比例:当政府太松散,可以建立机构来把权力集中。所有民主制都有这一机构。在前一情形下,政府被分割使其消弱;在第二种情形下,权力被加强。最大的力量和最大的弱点在单一形式的政府里同时存在,而混合形式的政府导致比较平均的力量。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八章
任何政府形式都不能适合所有国家
自由不是一个所有气候下都能长成的果实,它并不是任何人民都可以获得的。孟德斯鸠建立了这一准则,对它越是深究,其真理也就越明显;对它越是反驳,就有更多的机会以新的证据证明它的准确。
世界上任一政府,其公务人员都是只消耗而不能生产。那么这些消耗的来源是什么?是成员的劳动。公众需求是由个人的过剩来支持的。从这一点看,只有当人们生产多于他们的所需时,才能够维持公民国家。
这种过剩在世界各地并不一样。有些地方多一些,有些地方少些,而在另一些地方生产刚好对等消耗,有时甚至是不足以消耗。这一因素决定于地方的肥沃,土壤所需的劳作,出产的种类,居民的体力,他们需要消耗的数量,和总的关系所包含的其他同样的因素。
另一方面,每一个政府并不都是同一特性的;有些比其他的要更加贪得无厌,其差异是基于另一个原则,就是,税收离其来源越远,它的负担越大。这里,负担不应用税收量来度量,而是税收从来源收取又回到来源所要覆盖的距离。当此循环进行迅速而建制良好时,赋税多少都是没有关系的:人民会总是富有而国家财政总是处于成熟状态。相反的情况下,不管人民拿出多少都没有什么回馈,其源泉终归要在不断的榨取下干涸;此时国家永远不富而人民总是贫困。
既然税收负担正比于人民和政府间的距离,在民主制下人民的税收负担最轻,贵族制下重一些,在君主制下最重。君主制因此只适用于富足的国家,贵族制适合于中等富庶和大小的国家,而民主制于贫穷的小国。
在这一方面我们越是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在自由国家和君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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