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第13章


有一次我和诺曼登谈到安迪。“好人一个,”诺曼登说。很难听懂他的话,因为他有兔唇和腭裂,说话时唏哩呼噜的。“他是好人,从不乱开玩笑。我喜欢跟他住,但他不喜欢我跟他住,我看得出来。”他耸耸肩,“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房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玛丽莲·梦露一直霸占墙面到一九六〇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英国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确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斯黛。
我问过他那些海报对他有什么意义?他给了我奇怪和惊讶的一瞥,“怎么?它们对我的意义跟其他犯人一样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着那些美丽的女人,你觉得好像几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几乎可以……穿过海报,和她们在一起。一种自由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最喜欢拉蔻儿·薇芝那张,不仅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滩,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边。在那种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听到自己内心的思绪。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踩进去的感觉?”
我说我的确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没错,多年后我确实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当我想通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诺曼登当时说的话,他说安迪的牢房总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时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诉过你,安迪有一种大多数犯人(包括我在内)所缺乏的特质,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甚至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认为漫长的噩梦终有一天会结束。随便你怎么形容好了,安迪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多数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入狱一阵子以后,脸上都会有一种阴郁绝望的神情,但安迪脸上却从未出现过,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时我们换了一个典狱长,名叫山姆·诺顿。假如马瑟父子马瑟父子(IncreaseMather &; Cotton Mather),父子俩均为十七世纪著名的公理教会牧师。有机会认识诺顿,一定会觉得十分投契,从来没有人看过诺顿脸上绽开笑容。他是浸信会基督复临教会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个教会发的襟章。他自从成为这个快乐小家庭的大家长以后,最大的创新措施就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在他桌上有个小纪念盘,柚木上嵌的金字写着:“基督是我的救主”,墙上还挂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绣作品,上面绣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这些字使我们大多数人都倒抽一口冷气,我们都觉得审判日早已来到,而且我们也都愿意作证:岩石无法让我们藏身,枯树也不会提供我们遮蔽。他每次训话都引用《圣经》。每次碰到这种人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脸上保持笑容,用双手护住下体。
医务室的伤患比史特马在位时少多了,也不再出现月夜埋尸的情况,但这并不表示诺顿不相信惩罚的效力。禁闭室总是生意兴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为挨打,而是因为狱方只准他们吃面包和喝水,导致营养不良。
在我所见过的高层人士中,诺顿是最下流的伪君子。狱中的非法勾当一直生意兴隆,而诺顿却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对内幕一清二楚,由于我们这时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时透露一些消息给我。安迪谈起这些事情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半好玩、半厌恶的表情,好像他谈的是一些掠夺成性的丑陋虫子,它们的丑陋和贪婪,与其说可怕,不如说可笑。
第15章
诺顿建立了一种“外役监”制度。你也许在十六、七年前看过这类报道;连《新闻周刊》都为此写过专题,听来似乎是狱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让囚犯到监狱外面伐木、修桥筑堤、建造贮藏马铃薯的地窖。诺顿称之为“外役监”,而且应邀到新英格兰的每个扶轮社和同济会去演讲,尤其当他的玉照登上《新闻周刊》之后,更加炙手可热。犯人却称之为“筑路帮派”,但没有一个犯人曾受邀到同济会或扶轮社去发表他们的观点。
于是,从伐木、挖水沟到铺设地下电缆管道,都可以看见诺顿在里面捞油水,中饱私囊。无论是人员、物料,还是任何你想得到的项目,都有上百种方法可以从中揩油。但是诺顿还另辟蹊径。由于监狱囚犯是廉价奴工,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所以建筑业全都怕极了诺顿的外役监计划。因此,手持《圣经》、戴着三十年纪念襟章的虔诚教徒诺顿,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狱长任内从桌底下收过不少厚厚的信封。当他收到信封后,他会出过高的价钱来投标工程,或根本不投标工程,或是宣称他的“外役监”计划已经和别人签约了。我只是觉得纳闷,为什么从来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条公路上,发现诺顿的尸体塞在被弃置的雷鸟车后车厢中,双手缚在背后,脑袋瓜中了六颗子弹。
总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词:我的天,钱就这么滚滚而来!诺顿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传统观念,只要检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就知道谁是上帝最眷顾的子民。
这段期间,安迪是诺顿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伙人,而监狱图书馆就成了押在诺顿手中的人质。诺顿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这点。安迪说,诺顿最喜欢的格言就是,用一只手洗净另外一只手的罪孽。于是,安迪提供诺顿各种有用的建议。我不敢说他亲手打造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但是我很确定他为那龟儿子处理各种钱财,提供有用的建议。钱越滚越多,而……好家伙!图书馆也添购了新的汽车修理手册、百科全书,以及准备升学考试的参考书,当然还有更多加德纳和拉摩尔的小说。
我相信这件事之所以会发生,一则是诺顿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则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狱的话,会说一些不利于他的话。
我的消息是在七年中这边弄一点、那边弄一点所拼凑出来的,有些是从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从来不想多谈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从六七个不同的消息来源那儿打探来的。我曾说过囚犯只不过是奴隶罢了,他们也像奴隶一样,表面装出一副笨样子,实际上却竖起耳朵。我把故事说得忽前忽后,不过我会从头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说给你听,然后你也许就明白,为什么安迪会陷入沮丧绝望的恍惚状态长达十个月之久。我认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进来这个甜蜜的地狱牢房十五年后,才清楚谋杀案的真相。在他认识汤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并不晓得情况会变得那么糟糕。
汤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们这个快乐的小家庭。汤米自认是麻省人,但他并不以此为荣。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监狱。他是个职业小偷,我却认为他该拣别的行业干,或许你也会这样想。
他已经结婚,太太每周来探监一次。她认为如果汤米能够完成高中学业,情况也许会逐渐好转,她和三岁的儿子自然也会受益,因此她说服汤米继续进修,于是汤米便开始定期造访图书馆。
对安迪而言,帮助囚犯读书已经成为例行公事,他协助汤米重新复习高中修过的科目(并不是很多),然后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同时他也指导汤米如何利用函授课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没有修过的科目修完。
汤米可能不是安迪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有没有拿到高中文凭,但是这些都和我们要讲的故事无关。重要的是,汤米后来非常喜欢安迪,正如其他许多人一样。
有几次谈话时,他问安迪:“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这句话就和问人家“像你这样的好女孩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一样唐突。但安迪不是会回答这种问题的人,微笑着把话岔开。汤米自然去请教别人,最后,他终于弄清楚整个事情,但他自己也极为震惊。
他询问的对象是跟他一起在洗衣房工作的伙伴,名叫查理·拉朴。查理因为被控谋杀,已经在牢里蹲了十二年。他迫不及待地把整个审判过程原原本本告诉汤米,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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