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剑神一笑》第10章


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不讲事,但是对朋友却决不会说慌言。”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接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在宫廷中才看得到。”(三)宫廷中皇子争权,摈纪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摈把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决不能有丑闻的。如果有人要去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摈纪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像玩物一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者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巴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那些人才够这种资格?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这种人是哪种人?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有宫廷中。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了人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四)“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人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能使用它的人,身分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陆小凤说:“如果没有—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珍天物了。”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是我。”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抱歉是什么意思?”沙大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老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就在这—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回答是:“我不相信。”“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抄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哪一点?”“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决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我也是他的朋友。”“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不是朋友是什么人?”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结上的杂货店的老板娘?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决不会碰她一根寒毛的。沙大老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得多。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个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追查到真凶。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自己否定了。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小化的姓不详,名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他的表情看来也决不像是杀人的人。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只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