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三国志蓝狐版》第54章


「主人,」叔均道:「我这几日试做了几种符咒,虽然都有暂时强筋健骨的功效,但效果不大。只怕到时真正比武,还是要靠风后的真实功夫才行。」
公孙轩辕笑道:「无妨,连你都说风后的实力几乎可以和蚩尤不相上下,只要有对等比试的机会,不论结果如何,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单论力气和打斗技巧或许是差不多的,」叔均叹了口气,道:「但是蚩尤他有一把厉害的武器,据说是叫做什么『燧人之斧』。我听一个巨人族说过,有一天蚩尤路经一棵大松树,天上突然降下闪电,将树从中劈开燃烧。而这把斧头,就是蚩尤从冒着熊熊烈火的树干里发现的。」
「这我也曾听说,」公孙轩辕道:「虽然没看过,但据说那斧头什么都砍得断,有一次蚩尤兴起,就用那斧在山壁上砍劈岩石挖洞,结果他一路挖到了山的另一边,足足挖出一条要走上半天才能走完的信道,累得他自己全身虚脱,但斧头却一点都没有损坏。」
叔均点点头:「他的斧头着实厉害,不管拿什么武器跟他对打,那是一碰即断的,这点颇叫人头痛。」
「那倒可以放心,」公孙轩辕笑道:「他这回到大哥家里做客,并没有带着那把斧头,凭他自负的个性,必定不会命人回去取斧,照我看来,咱们倒是无须担心这件事。」
「对了!」叔均一击掌:「风后,你背上背的那把剑,轻易的就能削断人面鹄的前掌,应该也是一把利器才对,我研究冶矿之法十数年,都炼不出这样的武器。如果拿它来跟蚩尤打,定能占到不少便宜。」
「呃……」姬轩听得,却摇了摇头:「恐怕不行,这把剑极重,使起来不灵便。若是蚩尤的速度快些,便完全打他不到了。」说着解下风后之剑,交在叔均手中。
叔均早在羽民国遇见姬轩时就拿过这把剑,此时接过手来虽有心理准备,还是对它的沉重感到不可思议。公孙轩辕接过剑,更是吓了一大跳,根本把持不住,当的一声,剑落在地上。
姬轩捡起剑负回自己背上,公孙轩辕咋舌道:「风后,这剑这么重,你居然使得动它?」
「使是使得动的,」姬轩道:「但就是使不甚快,如果换了一般的兵器,身手会矫捷许多。」
温青在一旁听了许久,这时忍不住插嘴:「三弟使用一般的长剑时,其剑之快,是连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都大为惊叹的。」
公孙轩辕听得极是高兴,抚掌道:「这么说来,咱们对蚩尤的胜算又多了许多了?」
叔均点点头:「好,在出发前的这几日,我便来打造一把一模一样,但又轻便好使的剑给风后使用。」
接下来数日,部落中忙上忙下,都在准备出发到姜榆部落去比武的事。温青带着狐疑的态度在部落中四处查看了几天,包括附近的村子,越看越是心惊胆跳,他是个聪明人,眼前所见的一切事物、器具、人的穿著,都远比自己所熟悉的时代更为原始落后许多,到最后连他自己都难以说服自己这是个骗局。
「这是怎么回事?」温青这日四处探访回来,呆坐在一棵树下,想得出神:「似乎只有承认这真的是黄帝时期的远古时代,一切才说得通,若要说是许多人联合起来骗我,他们又何必这么做?三弟又怎会骗我?可是这如何会?」想到这里,轻轻叹了口气。
「温青,你何故叹气?」叔均的声音在身后传出,原来他正巧路过,听到叹息声,便过来询问。
温青心想:「这里的人都直呼我姓名,果然是未受礼法学术熏陶的古代人,听惯了人家叫我温公子,突然被人连名带姓的叫,还真有些儿不习惯。」见叔均来到眼前,便道:「我是想起我和三弟的家乡遥远,不知要如何回去而感到发愁。」既是对方不懂礼法,他便连礼貌性的尊称也免了。
叔均笑道:「温青你不用担心,天底下没有我家主人办不到的事,等比武的事结束,我们定当尽力助你们返家。」
温青微笑不语,心里却想:「说出来只怕吓坏了你,要送我和三弟回家,恐怕黄帝就算再怎么如传说中的神通广大,也办不到罢!」
「先别说这个,温青,你看看。」叔均说着一扬手中的物事,温青这才发现他手中拿着一个用兽皮包着的长条形物品,当即问道:「这是什么?」
第十二回 神剑风后(2)
「是给风后用的武器。」说着揭开了手中兽皮,露出一把颜色黝黑的剑来,形状和长短果然和姬轩的风后之剑几乎相同。
温青想起自己曾读过的史籍,都说远古时期人们只懂得使用石器,青铜之类的器具在夏朝之后才出现,铁器更是在青铜器之后。这时接过叔均递过来的剑,只觉虽比他熟见的长剑略重,却也看来锋利异常,不禁问道:「叔均,你这把剑,是用什么东西打造的?」
叔均笑道:「姜榆和蚩尤他们都只懂得使用木材、石头等等的东西来造武器,但我和主人早在十多年前便发现,有某些岩石里含有更坚硬的物质,只要放在很大的火里烧,就可以提炼出来,这把剑,就是用这方法做的,可动用了不少人力呢!」
温青听罢,心想:「原来史籍记载是错的,早在这时候,就有人懂得冶炼锻造之法了。」
当下和叔均一起回村,姬轩正拿着风后之剑在村子中央空旷处舞剑,公孙轩辕在一旁观看,不住口的叫好。
叔均走上前道:「主人,风后的武器打造好了。」公孙轩辕喜道:「那太好了,快拿给风后试试。」叔均依言将剑交给姬轩。
姬轩接过,心念一动:「好轻!」立即将风后之剑放在一旁,拿着新剑使了起来。只几招过去,便看得叔均和公孙轩辕目瞪口呆。
他所学的璇玑剑法已随着记忆消失而忘记,然而使剑的刺、劈、砍、削这些基本的动作,身体却是牢牢的记住了,这时也不拘泥于是否有招,只是左劈一剑,右砍一剑,再刷刷刷刷连环刺出几剑,自顾自的使得不亦乐乎。
姬轩的剑之快,远超过叔均等人的想象,即使是温青已在洛阳城中看过姬轩展露武艺,这时也看得暗暗心惊。姬轩每一个身法,每一剑攻出,都是快到连眼睛都几乎要跟不上,众人只看得见剑的残影,等到心中产生了『好快的剑』的念头时,姬轩已经连出了十几招了。
舞了一会儿,姬轩收剑凝立,道:「好,就用这把剑去打。」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叔均张大了嘴巴:「好……好厉害!风后,你的速度这么快,恐怕蚩尤还来不及看清楚,就被你杀死了。」
公孙轩辕也是欣喜若狂,这时听了叔均说话,却又不免担心起来,道:「风后,咱们这次是去比武,我和蚩尤虽然不太合得来,但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你可别伤了他性命。」
姬轩恭恭敬敬的道:「是,主人。」
叔均听得,皱起了眉头:「主人,你难道忘记了?巨人族蛮横无理,我们最靠近涿鹿的村落,常常被蚩尤的手下掠夺,不但抢粮食,有时还抢女人。」
「这我知道,」公孙轩辕叹道:「但看在大哥的面子上,我也不好明着跟他起争执啊!」
「主人,不如趁这个比武的机会,杀死了他,然后一举把他的部落灭掉。」叔均建议道。
「那可万万不行,」公孙轩辕猛摇头:「若是咱们这么做,大哥必定怪我。」
叔均见他坚持,只得不再说话,此时旁边众人之中,只有温青心头雪亮,他知道公孙轩辕日后必定会灭掉蚩尤,姜榆的部落,统一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最有名的霸主。
「既然武器已经造好,事不宜迟,咱们明天一早就出发,到大哥的部落去,」公孙轩辕宣布:「回来时,一定要带着凤曦一起。」
当夜公孙轩辕一行人整理行囊,隔日一早便沿着原路东进,叔均、姬轩、温青都一齐上路。这回所带的随从比上回更多,而且都是各村精挑细选的勇士,大勇也在其中。
一路上的荒凉景色,和随处出没的大大小小各种魔物,只看得温青越来越惊,他几乎可以确定,自己真的是来到了三千年前的远古时代了。
「这么辽阔的大地,动物怪物很多,人却很少,」温青心想:「在此时代,恐怕就算把世界上所有的人加起来,也比不过一个许都城的人多吧?」
他猜得没错,当时的世界,人口还是非常稀少的。
这一次东进,并无意外发生,偶有魔兽出没,有姬轩在场也都能极快的收伏,很快的,在第八日上面,众人已经穿过羽民国国境,眼看最多再过一日,就会到达姜榆部落了。
傍晚时分到达凤凰谷边,公孙轩辕宣布扎营休息,明日便能抵达目的地。
众人生火作饭,姬轩此时已经不用做些仆人的杂役,温青是客,自然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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