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大唐》第326章


笆执睢?br /> 我虽在盛怒之间,犹然在权衡利弊——这也是人主必具的!一念百转之下,我一擎平日征战时配带的横刀,功运于指,刷刷地写了八个字——轻犯民者,格杀勿论!
这八个字,字字深嵌横刀的刀身,几已穿透刀身!然后,我轻吁了一口气,将这横刀付与李思成,沉声令道:“将此刀付与塔室利叶护,并与朕传言:故意扰民者死!”李思成二话不说,只恭应一声,双手接过我的横刀,便纵马而去。
大战之际,我本不想另起事端,但“人心”,实在是我心中收扩大唐帝国未来疆域的重要法门之三——在我的观念之中。
仔细说来,要想真正地纳使对方成为自己的领土或者归属之下,就是首先要做到武力第一,要不然对方没有放弃原有的传统,接纳新鲜或者原本不怎么认同思想的认可力和耐性;第二就是让当地人有安全感和归属感,进而产生不容易破坏的凝聚力,可以拥有纵然或有一时波折而终会回归的信念;第三就是有吸弓对方的利益所在。其实认真而论,所谓水丰河盈,国族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现在大唐时代中地位相对低下的商人:
自古商人轻离别,果是如此否?商人经商,犹如农家务农一般,都有是谋生求发展的手段而已,类于国族求存、求发展!商人利用地域之别的物价之差来回奔波,农家遵循春秋之期限,耕割之法轮番劳作,都是为一家的生计百操持,商人若是不轻离别,又如何得来物之差的利润?而往大处说,国与族岂非亦然?只不过它关乎的方面更多,它的着目点稍高而已!
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 异域奇俗(下)
更新时间:2009…10…9 23:36:25 本章字数:2125
只是我这次怒气勃发之下,除了带来整肃军纪、怀化万民的功效之外,更有出乎我意料的后果:这柄在大唐匠作监做工比较寻常的横刀,只因为它刀身上有我亲书的“轻犯民者,格杀勿论”八个字,而在十余年之后,成为大唐帝国的三大圣物之一,被我前世称为亚洲、欧洲以及非州大部等地区臣民的膜拜!这刀身上我亲书的八个字,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大唐朝廷施政的纲领之一!
李思成虽已前去,我却依然面目沉肃地凝听着远处的“回”音。我既不能亲蹈前敌,却也会由音忖情,猜想到前方的情况。而以我的内心料想,虽然葛逻禄部的高层或许心性不甚稳定,但他们还是能看得透利弊分得清轻重的!如今我大唐既处在难以改变的必胜状况下,作为葛逻禄部首脑之一的塔室利叶护依着本族利益的原则,绝对不会对我的令谕有所折扣,惹火上身!
果然,不过二刻左右的时间,前方妇女的喊叫声渐渐平息下来。我一扫周围的佐属,微微一缓脸色,轻轻地叹道:“国以民为本,民安则国兴!在军旅征伐之中,尤要注重讲军纪、安民心!为政者岂不闻荀子有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能载舟、覆舟”之语达闻于世宇,虽赖于大唐宰相魏征劝谏太宗皇帝体恤民众的典故,却实出于荀子之言。
众人闻之,全是唯唯诺诺之态。显见是佐属们既慑于我适才的怒愤之态,又感于我并没有什么错谬之处,不欲多言,以免言语间触动了龙的逆鳞。我见此情状暗暗叹息:怪不得主理天下的历代皇帝自称为孤、为寡,皇帝位尊世宇、权倾天下之际,下边的臣属焉敢并足比肩?而又有几人真正能不计生死一无反顾地直抒己见?
聪明灵慧的玉霜发觉身边的气氛一时有些微妙,便轻吐娇银地向员俶问道:“哦,但不知员司马所说的一马一鸟有何特异之处?竟能被当作进献给大唐朝廷的贡物!”
员俶也有意缓和一下这不甚协调的氛围,便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回昭仪娘娘,这吐火罗地区国族曾为贡品的一马一鸟,的是不司凡响,神骏非常:在吐火罗地区的屋数颇梨山相传育有神马,吐火罗人每年便牧牝马于其侧,以期有所得。
而幸运的话,牝马即可产得宝驹。其驹,马头细而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是为世之汗血宝马也。”
闻听及此,我心中一动,脑海里首先浮现出《射雕英雅传》中关于汗血宝马的一段描述:西域大宛有一种天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胁如插翅,日行千里!然后我心中忍不住想到:汗血宝马体形好,善解人意,奔驰快速而耐力好,适于长途行军,非常适合用作军马,我若是拥有一支汗血宝马装备起来的骑军……嘿嘿,岂非美哉?
我猛然跳出来的这个想法显然大不切合实际,我摇了摇头,继续听员俶娓娓而言:“而其鸟,高七尺,其色玄,足如驼,鼓翅而行,日可翔三百里,能噉铜铁,夷俗谓之为驼鸟!惜乎,如今汗血宝马在我大唐已然不见踪影,而那驼鸟,因高宗皇帝曾以‘贡物乃太宗怀远所致’为念,献于昭陵。由此,它的形象得以被刻画于昭陵之内!”
员俶的这番话立时间冲淡了适才的沉重肃杀,一干中军佐属俱都被他那神乎其神的描述吸引住了,尤其是心性原本就很活泼甚至刁蛮的灵儿。只见她听了员俶言之凿凿的言语之后,好象一下子完全忘了身邻战场,也更忘却了在臣子面前的矜持形象,她美丽的丹凤眼微微一眯,以一付半信半疑的样子向我问道:“员司马此言当真?!世间真的有这般神鸟?”
我忍不住唇角一动,差一点笑了出来。驼鸟,一种颈长而无毛、小头而壮脚的鸟,这个在我心目中比较普通而又有点丑陋的东西,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时代人的心目中竟是这么的雄骏而又奇异!什么“鼓翅而行,日可翔三百里”?驼鸟可是一种体形巨大、奔跑迅捷、但却不会飞的鸟类!什么“能噉铜铁”?驼鸟可是以植物为食啊!真是荒谬至极!
转而一想,却也释然,在唐朝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有我前世那般拥有在家里就可以游览天下风物的便利,所谓物以稀为贵,认真来论,是没有什么动物能够象驼鸟那样更使人惊叹不已了。而对于外域朝贡的“珍禽”,大唐君臣也绝不会放空试飞,也只有凭着想当然的想象,来描述驼鸟的“飞行速度”;至于说它能瞰铜铁,大概只能归结到文人丰富的想象力了。
回忆着关于鸵鸟的信息,我一勒马缰,看着让我有些迷醉的灵儿眼睛,我和声说道:“鸵鸟,小头宽而扁平,颈长而灵活,喙直而短,眼大而有神,后肢粗大而只两趾,翅张有近丈。不过,此鸟虽嗅听灵敏,极善鼓翅助跑,但它却翔飞于天;虽草木的茎、叶、种子、果实及小虫、小鸟类和爬行兽类等都可以成为它的食物,但金银铜铁却绝对俱不在此列!”
我这一番话说得在场诸人有些目瞪口呆了,目光中都透露着对我的钦服崇敬。员俶不可思议地望向我轻声说道:“臣不敢有欺陛下及娘娘千岁!关于驼鸟翔空瞰铁之事,则是由宫廷内宫局的记录所得,实不知有如此错谬之处!只是陛下由何而知道得这么详尽?”
“由贞观至开元之间,大唐的朝廷之上虽有,永徽之政,时那样的清明时节,但也不乏奸佞专权、阿谀奉承之辈满宫廷的时候。内宫局那段关于驼鸟翔空懒铁的记录,或许就成于炫奇颂德阿谀奉承之辈的手中。而朕自小洌览古书杂记,偶由其中而知。至于是与不是,只有拭目以待了!不过,卿且继续而言!”我略一顾言左右,便吩咐员俶接着介绍吐火罗地区的风貌。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五章 直击阿布
更新时间:2009…10…9 23:36:44 本章字数:2023
员俶是何等样人,一见我言语之间略有闪烁,立知我不愿说出自己见闻广博的真相,倒也不敢再执着地抛根问底了,遂话锋一转,回复到自己原先的话题上:“吐火罗人一般着小袖袍、小口裤、大头长裙帽,而女子皆被发为辫。其民且多奉佛!而其风犹异大唐之处,却在于它匪夷所思地婚俗:
吐火罗地区不知是何原故,向来男多女少,故而,其民施行一妻多夫的婚俗,一妇人的夫郎几何,均以妇人自己帽角的多寡为记一一帽角五端者,其人有五夫,帽角十端者,其人有十夫!按俗而论,兄弟数人共有一位妻子;若无兄弟者,则数人结为兄弟共娶一妻!临夜,妇人陪侍哪个丈夫,就把哪个丈夫的衣服挂在房前:而妇人所生的子女,则只认丈夫中年岁最大者为父!”
听了员俶的话语,见识相对广博的高适、岑参等人虽然暗怀惊异,表面上例还算是稳定如常,玉霜、灵儿二人却在骇然之余,娇颜飞红低首轻啐,全是一付心惊胆战为之不耻的样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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