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大将军》第106章


夜郎自大这个词语徐胜利是知道的,一个自大地国度通常目中无人,一个目中无人的人你求他办点事情通常很难。所以,徐胜利并没打算从夜郎国借二三十万兵马,这些说词都是骗刘安所说的谎言,来夜郎徐胜利另有目地,而且这一目地一直没有改变。
拿下了夜郎,就等于把夜郎至巴蜀的所有百越小国全都拿下了。拿下了夜郎,就可逼得南越、闽越归降。拿下了夜郎,等于把整个百越拿下。所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迅速的拿下夜郎,迅速的结速百越之行。
最快的办法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现在的夜郎国王,然后扶持一个傀儡。不过,这在徐胜利心里是万不得已之时才用的狠招,他要先看看,夜郎国王是不是真像成语里边说的,狂妄自大,不肯归顺大汉。
三更半夜,前来问询,自称是宫廷总管的那个家伙倒是看着有些顺眼。如果真的不行,到时就扶持他当一个傀儡,此人既然身为宫廷的主管,在夜郎国的威望自然是不低的。
徐胜利想睡,可是肚子里咕咕直叫,痛如刀纠,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地上看天上的小星星直眨巴眼睛。月儿慢慢往西移,他便闭上眼睛试图睡着,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尽快拿下夜郎,精神昂奋还是睡不着,睁开眼继续看小星星眨巴眼睛。一会闭眼一会睁眼,时间慢慢走着,眨巴眼的小星星越来越少,天终于亮了。
远远的,可以看到城楼上昨夜来的那人正对一个胖子对这边指指点点,徐胜利心想,这个胖子一定便是夜郎国的国王了。过了一会,那个总管从城楼上下来,城门支开一道缝,主管一人提着裤子朝这边而来。
徐胜利叫刘一手把那些躺在地上的人都叫起来,不要丢了大汉国威,等到总管过来,向前迎了两步,拱了拱手,笑道:“老兄终于来了!怎样,夜郎国的国王肯见我吗?”
“费尽了口舌!真的,不骗你,我是费尽了口舌才算说服大王,肯见你们一面!”总管激动的道,就差指着天发誓了。他的脸对着徐胜利,眼睛却直往堆得跟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瞟,收都收不回来。
“这是一个贪财的人,一个贪财的人通常怕死,怕死就很好对付!”徐胜利心中暗道,明白总管的意思,叫刘一手又拿两件物件,送给他。总管摇了摇头,眼睛仍盯着堆得如山高地货物。不过停留在金银制品那堆东西上。
徐胜利笑了笑,让刘一手把手中的两件物件放回,又在金银那堆里挑了两件拿来。这时,总管乐呵呵的接了,将两件物件塞入袖里。道:“不过。我们大王有个条件,只许十个人入城!”
“为什么?”刘一手不满的问道。
“城中只有两万禁卫兵马,将心比心的,你们若为我家大王,放心让一万别国兵马入城吗?”总管说完。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马上又补充道:“左近还有我国六七万人马!如果需要。半个月内可调来三十万人马,你们千万别有非份之想!”
徐胜利觉得这个总管不仅贪财、怕死,而且还很愚蠢。竟把城中有多少兵力,城外有多少兵力。一古脑地全讲了出来。一个贪财怕死又愚蠢地人,那将更加容易控制。于是给刘一手使了一个眼色,让刘一手挑十名勇士,连带上赵燕一行十三人朝夜郎国都走去。
“我家大王说了,只能带十个人去!”总管表示出自己的不满。其实十个人与十三个人又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多出来两个来,就是再多出来二十个在夜郎国都也兴不起风作不起浪来。他只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不满,表明一下态度,复述一下多同的命令。
“多出的两个人,一个是我地女仆,一个是我地男仆。到了国都里,我并非去了便走,而要呆上几天,自己地仆人使着顺手,还望多担待些!”徐胜利道,抬头看了看天,一行大雁正巧飞过,一会组成个一字,一会组成个人字,想让这个总管帮忙给兵卒们搞些吃的,低下头时看到城门里出来一队人,推着车,车上装着桶,桶里不时溅出些粥汁,也就不再说什么。
拿人的手软,吃人地嘴软,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总管不再强调非得十个人,嘴上嘟嘟囔囔地嗦起来:“我家大王说十人,你却去了十三人,这事让我挺为难的。十三人就十三人吧,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家大王又是个好说话的人,你瞧,这不就给你们的人马送吃的来了吗?”
在总管的嗦声中,徐胜利进了城,先看守城兵马的装备。夜郎国兵马的弓是那种最原始的弓,就是用竹片直接绑根弦做成的弓,而箭矢制作的也非常简陋,与匈奴人的相比都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更别说与大汉的比了。有的箭甚至没有金属制的箭簇,只是把头削的极尖,靠木头来躲杀敌人。至于兵卒们的盔甲,全是用腾条编成,又在油里浸泡几次,质地还算坚硬,能挡得了矛刺刀砍,不过却让徐胜利想起诸葛亮的火烧腾甲兵来。
夜郎中,没有戟戈之类制作比较复杂的兵器,最少徐胜利在城门口的兵卒身上没有发现,有的只是矛。而且矛头不是全金属的,而是在外边包了一层铁皮。
城墙是用土做的,外边包了一层青砖,进了城,才发现里边的房子几乎全都是用木头加竹子建成,下边中空,养着猪羊等家畜,只有中等或者富贵人家才用竹篱笆圈出一个院落,里边有三两间石头或者砖砌成的房子。
路面不宽,大约四五丈的样子,上边走着行人,穿的衣物有的是用麻织就,有的是用草编成,甚至有的是用树皮砸巴砸巴制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穿鞋,偶尔见几个穿鞋的,必定是大富之家,因为他们身上穿着巴蜀产的锦缎。
城门口停着十来头大象,每个象上搭了个凉棚,在多同的再三邀请之下,徐胜利爬了上去,与多同同乘一只象。等象立起身,与地面之间的距离远了,徐胜利才敢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地上的时候他简直不敢多吸一口气,那股猪屎、鸡屎、加羊屎的味道实在让人无法呼吸。
前边是一队兵马开道,后边是一队兵马护位,一行人骑在象背上缓缓朝王宫的位置而去。徐胜利本来的心情不错,毕竟是第一次骑在象背上,觉得新奇又好玩,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例如路上行人的穿着,走路的姿态,房屋的建筑风格,女孩子地美丽风流。这就好比两千年后去非洲旅行,深切体验着异国风情,以及把心中隐藏很深又不自觉的优越感展露无疑,可是旁边多同的喋喋不休,让徐胜利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受。
“你们大汉有鸡吗?吃鸡肉吗。吃鸡蛋吗?”
“有鸡!也吃鸡肉。吃鸡蛋,就和你们夜郎国的百姓一样。”
“你们大汉的百姓家里养猪吗?普通地百姓一年能吃上几次猪肉?我们这里地百姓逢年过节的时候家家都吃猪肉,可热闹了,你来的太不是时候,要是迟来两月便到了我们的年。百姓们唱啊。跳啊……”
“我们大汉跟你们一样。百姓们也养猪,逢年过节的也吃猪肉,平时市场里也有猪肉。有钱地便买来吃,天天跟过年一样。”
“你们大汉有这样平整而宽阔地路吗?你瞧。这路多宽,可并行过四辆牛车……”
开始地时候,徐胜利还问一句答一句,心里明白这是多同好奇,不知道大汉什么样,想从问的问题中对大汉有个了解。打个比方,就好像徐胜利对刘彻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个城市,叫罗马城,繁华地就跟长安一样。有个国家,叫罗马,与大汉一样伟大,一样四处征战扩展国土,让周围的国家臣服。
如果刘彻听完后不认为他在胡说八道,相信了他地话,一定也会像多同一样对这个叫罗马的国家异常好奇,问东问西的。这只是人的好奇心使然,每个人都是如此,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说不上自大。
可是,徐胜利不喜欢多同的问话方式。多同直问倒也罢了,比方直接了当的问大汉在什么地方,有多少领士,风土人情都是什么。徐胜利一定会有一说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量的使多同对大汉有个大概的了解。
但,多同的问话方式是质疑式的,一点不直接了当,把自己当做了世界的中心,以为他有的东西别人不见得有,哪怕是最普通的东西。
问的问题太可笑,而且让你哭笑不得,这种感觉很不好,让人不想回答,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冷冷哼一声。然而,多同并没从徐胜利的冷淡中察觉出对方对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不感兴趣,自顾自的讲起来。什么周边诸国臣服啊,什么他的王宫有多大,什么都城里的百姓有多少,什么他的军队战斗力有多强。
每问一个问题,而徐胜利就如又吞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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