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仪江先生》第37章


苏睢忽然念了一句:“别浦今朝暗;罗帷午夜愁。鹊辞穿线月;花入曝衣楼。”
于是秦罗,就成了秦暗罗。
纵然是那么有诗意的名字,来到中国后还是不可避免的多了一个“菠萝”的绰号,后来他干脆自暴自弃的给店取名叫“Pineapple”。
秦暗罗教给林栖的三道菜,都是Pineapple里最受欢迎的菜。
林栖一边和江秋尽讲着苏睢和秦暗罗的故事,一边做菜,时间就这样悄悄流逝,天色稍暗的时候,林栖就只剩下南瓜浓汤没做完了。
他将蒸熟的南瓜块、淡奶油、牛奶一起放入破壁机中打成糊,倒入小锅里的加热,再加入一些细砂糖,搅拌均匀,煮到粘稠后分别倒入两个漂亮的把汤碗中。
眼见天色变得越来越暗了,江秋尽开了灯,帮忙摆餐具。
经过名厨指导过的菜品果然不同凡响。
一道海鲜意面,用大虾搭配青口贝,虾经过高温烹煮,每一只都香嫩可口,鲜甜浓郁的海鲜酱汁加上饱满有嚼劲的意面,吃到嘴里的味道层次很丰富。
一道创意牛排,摆盘非常漂亮,底盘垫的是我奶油紫薯,然后是外焦里嫩的牛排,上面点缀着条状的细秋葵和胡萝卜,旁边是海盐松露菌汁,牛排入口鲜嫩不柴,每咬一口,渗入松露香味的鲜美肉汁会在口中迸开,味道好到江秋尽喝了半杯林栖准备的红酒。
以至于晚饭过后,他一直处于微醺的状态。
林栖看着好笑,也不敢让他帮忙洗碗了,让他先去玩。
结果林栖洗完碗出到客厅,看见江秋尽坐在地毯上,盯着水族箱里的水母发呆。
感觉到林栖站在自己身边后,江秋尽轻声说: “听说水母身上百分之九十八都是水,死了以后可以完全消失在深海。”
“这种是海月水母。”林栖在他旁边坐下,“我以前在红海见过后,觉得太漂亮了,所以也养了一些。”
“不太好养,得拿矿泉水养着,娇气得很。”
“你喜欢的话,明天和你去海族馆看,那里有更大更漂亮的。”
江秋尽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悄无声息的将头枕在林栖的肩膀上。
客厅只开两盏小灯,水族箱的灯光幽蓝,水母像轻盈游荡的精灵,窗外的月光很亮。
林栖看向他:“阿尽。”
江秋尽刚仰起头,就被吻住了。这一次的吻和以往的都不一样,林栖不再浅尝辄止,他打开了江秋尽微张的嘴唇,顺势撬开他的牙齿,舌尖扫过他的上颚,温柔的引导着他和自己接吻。
唇齿相依,江秋尽被吓得酒醒了一半,口腔里充斥着林栖的味道,他被亲得晕晕乎乎的,差点连呼吸都忘记了,林栖的手抚在他的腰后,不知何时滑进了衣服里面,温热手掌覆在背上,一节一节的抚摸他的背脊,林栖的手指所到之处都在快速升温,江秋尽的呼吸越发灼热时,林栖终于离开了他的嘴唇,转而轻柔的吻他的耳垂和下巴,在他的锁骨上重重的舔舐,吮吸,轻轻的啃咬着,留下细细密密的齿印,江秋尽的手插在林栖鸦羽一样的头发里,身体本能的向后仰去。
江秋尽脑袋一片空白,茫然的喊着: “林栖……”
林栖抬起头来,不轻不重的吻了吻他红润的唇瓣,低声道:“我在。”
江秋尽眼神慢慢恢复清明,他看着林栖墨黑的眼眸里尽是深情与专注,伸手捧住了林栖的脸,这一瞬间,他忽然想把自己剖开给林栖看,他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最终什么也没说。
过去经历过的苦难也好,绝望也罢,他绝口不提。
他只是捧着林栖的脸,第一次主动吻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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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悄悄
这天晚上,林栖一直用“阿尽,听话”这句话,逼江秋尽说了很多平时绝对不会说的情话,最后连“老公”都叫了,最后羞愤的怎么都不肯叫了,林栖才消停下来,心满意足的搂着他睡觉。
第二天一早,林栖刚醒,王逍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王逍的声音也有些哑:“醒了吗?”
“醒了。”
“我家阿蕴说今天去爬山野餐,一起去吗?”
“去哪?”
“紫薇公园,现在花开了,而且可以泛舟。”
“行,我和阿尽一起去。”
“好。”
王逍打了个哈欠:“食物那些我们来准备,你们什么都不用带。”
然而等林栖去到紫薇公园时,才发现和他想象中的“四人约会”不一样,参加这次约会的根本不止欧阳蕴和王逍两个人,公园门口浩浩荡荡的四辆车,目测大概十二个人,江秋尽当时就怔住了。
“不想参加的话,我们就改计划。”林栖看着江秋尽有些不自然的脸色说道,“海族馆离这里挺近的。”
江秋尽摇头:“没事。”
虽然他内心是不想参加的,但是林栖已经答应王逍了,来了又走的话,王逍会很没面子,而且上次的海边之旅也让他积攒了一些信心。
他不想让林栖失望,两人既然在一起了,以后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如果每一次他都退怯了,自己迟早会变成林栖的负担。
见林栖来了,王逍和欧阳蕴过来打了招呼,凌傲因为腿受伤没有来,颜澄明要给他辅导功课,也没来。
除了这两人,上次去海边别墅的都来了,剩下的三个男生和三个女生江秋尽都没什么印象,男生个子都很高,长相很普通,女生里倒是有一个很出挑的,身材纤细高挑,穿着一身蓝白的运动服,露出一双细白长腿,扎着高马尾,一双圆润的大眼睛,眼神像兔子般清纯无辜,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脸颊线条饱满,下巴却却是有些尖的,洁白修长的脖子让她看起来很优雅,男生都喜欢围在她身边逗她,她好像很爱笑,笑起来眼睛弯弯,露出洁白可爱的兔子牙。
在场的女生里面,欧阳蕴美得清新脱俗,季白自带天然森林感,也因为气质原因,显得有些高不可攀,只有这个女生会让人想到初恋的感觉,像是会被人小心翼翼暗恋的女生。
其他人发现林栖后,也凑了过来打招呼,林栖下意识把江秋尽半护在身后。
江秋尽很早之前就发现了,林栖身上带着一种天生的领导力,就算他什么都不做,其他人也会本能的像他靠拢,这一点,连王逍和颜澄明都不如他。
而且他也深谙如何优雅而敷衍的跟他们相处,就像现在,他虽然勾着唇角在笑,眼中却没有笑意,语气更是冷淡。
“林栖,后面这个是你女朋友吗?”人群中个子最高的男生笑道,“这么护着,我们能吃了她不成?”
林栖唇角的笑凝住了,冷冷的看着他。
王逍一看林栖的表情就暗道糟糕,开玩笑似的踹了那个男生一脚,嬉骂道:“黎儒你瞎啊?这是每次考年纪第一的江秋尽,照片贴楼下荣誉墙上那么久,男生女生你分不出来?”
黎儒被踹了也不生气,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长得那么好看,我还以为是女生。”
其实也怪不得黎儒,荣誉墙上贴着的照片里江秋尽的头发还不像现在这么长,而且林栖把他的头发半扎在脑后,眉眼看起来是太漂亮了些。
听到这句话其他人想笑又不敢笑,王逍怕黎儒没有眼色又说出什么来,招呼众人背上背包一起去爬山,他们要在山上选一个地方野餐。
早上七点,公园里晨运的人少,赏花的人多,紫薇花已经全开了,公园里有紫薇观赏区,颇具规模,品种也多,一眼望去红妆锦绣;竟像是飘荡在空中的粉紫云朵,“紫薇开最久,烂熳十旬期。
夏日逾秋序,新花续故枝。”,紫薇的花期长,现在还未到荼靡,赏花的人只会越来越多,紫薇公园里的云峰山海拔不过三百多米,但是森林面积大,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紫薇公园早已被市区包围,完全融入到城市中,B市人们闲时休憩都喜欢来这里,爬山、野餐、游园等等,并且亲切的称云峰山为“城市之肺”。
云峰山上山有两条路,一条是蜿蜒盘山的柏油路面,游览车就是沿着那条路线上山顶的,另一条是石板路,是用青石板铺出来的阶梯,设有护栏,比较陡峭,但更适合爬山运动,沿途风景更天然。
他们既然是来爬山,自然选择了第二条路线,一群十六七岁的少年,朝气蓬勃的朝森林里走去,男生们胜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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