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魔君》第3章


“你怎么知道我们家住址?是巧巧给你的?那个世界级笨蛋,居然把地址留给陌生人!”答案一经推敲就呼之欲出,唯有那个低能儿才会把电话、住址满街乱撒。
“我可以进去吗?”他对这对双胞胎起了极大的兴趣,妹妹对姐姐简直崇拜到无可复加,而姐姐对妹妹却从未有过好脸色,她们的相处模式颇教人玩味。
水水的眼光不由自主地被金莎所迷惑,理智提醒她家中无大人,门户要小心,胃肠却要求她拯救它们,二者做过拉锯战后,她往后退了一步让他进门。
对压抑不下的食欲,她宽慰自己,人类总是先满足生理需求后,才满足心理需求的。
“请坐!”
他依言坐下,却发现对面的水水,连一点起身喊巧巧“见客”的意思都没有。
他盯着她,她望着他,两人各怀心思。
“请问巧巧在家吗?”他轻咳两声,出口问道。
“一个问题一颗巧克力。”找到合理借口吃东西了,她真钦佩自己脑浆的运转速率。
‘当然!“他把巧克力往前一推,少了盯住双手的两道灼热眼光,他陡然轻松起来。
“巧巧不在家。”回答完第一个问题,水水立刻塞进一颗金莎。
“她去哪里了?”
“去参加‘非常男女’。”理所当然再吞下第二颗香甜。
“大约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得看男主角反应,对方有意思就持久一点,相看两相厌的话就早早结束。”滑下了三颗香稠滑嫩的甜蜜,顿觉精神振奋,答案自然由短句变成长“她的生日是什么时侯?”
“想制造浪漫惊喜?”她扫了他一眼,没等他反应又接着说。“一九七八年、四月二日。”顺手摘下三颗,她一向奉行公平交易法。
“她有男朋友吗?”
“固定的没有,想追的倒是有一整支部队。”她轻蔑地瞄过,迅速将他收编于部队里。
“她喜欢怎样的男人?”追战守则第一条一一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又帅又酷、多金又温柔、幽默聪明、体贴善良、脾气温和、博学多闻、不贪污、不说谎、不赌博、不抽烟……”
“选总统啊?”
“选老公要比选总统更小心,选错总统顶多糟糕四年,选错老公会倒一辈子楣。”
“要是有男人具备你讲的所有条件,全天下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巧巧是天下女人中的一个。”
“你说得太笼统了。”
“一点也不!答案就是一一你的条件不够,不在她喜欢的行列中。懂了吗?”水水冷冷的讥讽眼神充满挑衅。
若说巧巧有织昀霎美的外表,那么这个水水固执、死不认输的雄辩气质,就是织昀的性格翻版了。
“你不是她,怎么知道我不在她喜欢的行列之中?”
“第一,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行列?第二,你既然认定我不知道她喜欢哪种类型,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你是太笨还是太蠢?”
“你不喜欢我?”他总算看到问题症结所在。
“宾果!漂亮一你终于听懂我的意思。”
“因为你不喜欢我,所以代替巧巧拒绝我?”
“我不管她做任何决定。但是她一向‘非常乐意’采纳我的见解。”她附了但书,期盼贺仲墉的智商能让他理解她的有下之意。
“这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依你的说法主控权在我,而事实上主控权在她,我从来不会擅自决定Fire任何人,我只是单纯地提供意见。”
“我懂了,假设我想追巧巧,必须先通过你这一关,换句话说,我要先巴结过你才能畅行无阻。”
“这是很聪明的做法,但是我可以提供你另一条更聪明的捷径。”
“愿闻其详!”
“放弃!别作白日梦!少费功夫!”她每个短辞都说得铿锵有力。
“你要我放弃?就因为我曾得罪过你?”
就为着他说她矮?这女人的气量也未免太小了,虽然巧巧跟他解释过,水水的同学常拿身高来取笑她,并订出“规格”,言明一百六十公分以下的属重度残障,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五公分的是中残。
可这错不在他呀!真要怪也该怪把遗传基因塞给她的父母,不该把所有的帐本上往他的头上砸呀!更何况她长得矮是事实,光靠发飙就能杜绝悠悠众口吗?可笑!
“可以这么说。”她不想多做解释,老爸已经想尽办法百般阻挠她出国念书,万一他真的登堂入室,届时爸问起他们认识的经过,那个笨巧巧一定会和盘托出,那爸爸就更有借口了。
“假设我现在开始讨好你,还有机会吗?”
“我不能阻挡一个人为自己努力,虽然明知道努力的终点站是失败。”
她低估了仲墉追求目标的决心,总认为男人的热度总没超过三分钟。
“谢谢你!”他大言不惭地说,“等事成之后,我会大力感谢你这位红娘的。“
“你没别人好追了吗?”这个男人一定不明白失败为何物。
“你在暗示我,可以转换跑道追追别人,比如——你?”他开始反击了。
“我是说全天下的女人何其多,你何必一定要盯上我们家巧巧?”她的双颊被他的轻薄话语,逗出羞赧红晕。
“我对美女向来缺乏免疫力。”她问得直接、他答得诚实,两人坦白以对。
“美女?敷上一层强力烤肉酱,敢秀、敢穿、敢动动手术塞些填装物,满街跑的‘美女’可不少。”
“但很少像巧巧这样,一见惊为天人的。”
“你们男生是用什么眼光来判定‘天人’?”对男人她有某个程度的好奇。
“很难说,每个人的欣赏角度不同,大致而言皮肤健康、头发漂亮、五官端正、个性开郎都能称得上美丽。”他倾力搜寻水水县上有的优点。可她全身上下实在乏营可陈,勉为其难凑足三个,也算他文学造诣高,外加心地善良。
水水毕竟不呆,一下子就听出他的避重就轻。他的巴结计画书已逐步策画完成了吧!
“你为什么会喜欢巧巧?”她换个方式问,强迫他要说出真意。
“因为她个性温和、善良天真,而且就像我刚说的,她的外表让人这就很难忘记。”
“相对的,我个性暴躁、城府深沉,而且长得丑陋无比。”她字字尖锐,针针见血。
哈一一想讨好她?没那么容易!
“夸奖她并不代表抵毁你啊!你干嘛和自己的妹妹比较?”
“比较”!他说出要点了,生命中的二十二年,水水全存和巧巧的比较中度过。偏偏她永远是屈居下风的那一个,于是她小心眼、妒嫉、浑身像刺螺般叛逆,歪歪斜斜的心理永远都摆不平。
相反的,被众星拱月般哄在掌心的巧巧,自然是善良乖巧,因为站在优越地位的人,用不着心眼就能得到所要的,他们自然就学不会嫉妒、耍心机。
被他一语戳破心思,水水窘态立现。“你、你先认识我的,却对后来的巧巧动心,这不止代表我没有你说的那些特质。”
“你以为我见一个爱一个?那么我这辈子扣除对异性没感觉的童年期,看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哪里追得完,别太高估我,我不是持续发春的公牛,更何况我并没有先认识‘你’,我只是先被你骂得满头狗血!”他无辜的自白引得她噗哧一笑。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解释那么一大堆,但他不爱看她自卑,有个太优良的手足对其他兄弟姐妹不是件好事。
望着她不再戒备、不再张牙舞爪的神情,他发现,其实她挺好看的。
她的眼睛虽没巧巧那么大,但灵活有神,显示出她小小的脑袋瓜里,有许多不安分的聪明因子在蠢蠢欲
动,她的鼻子没巧巧那么挺,但小巧可爱,而那两瓣从不点上丹红的薄唇,像极了树梢熟透的樱桃。
唉——都说不要比较了,他干嘛老拿两个人较量?
就是有他这种人,才会让水水在心上存了那么多个死结。
“你干嘛直盯着我笑?”水水弯下身,瞧不出自己有哪儿不对劲。
“我觉得你不生气时,看起来很漂亮。”这回他没有言不由衷,纯粹是真心赞美。
“你很特别!”
“我一向是特别的!但我想听听你怎么会这样认为?”他自信得让人想咬他一口,但是那双稳重威信的眼瞳,宣告了他所言不虚。
“通常会对我说‘你很漂亮’这句话的人,是在还没看过巧巧之前,看过她之后,大家就会说‘你很正常’,所以我的美是经不起比较的。而你在看过巧巧后还慷慨地给我这个评语,你若不是太特别,就是太擅长说谎!”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美丽,不需要太在意别人眼光。”他语带同情。
“如果你有一堆亲朋好友,看到妹妹就忍不住抱起来亲个不停、夸个没完,你拼了命挤到旁边,却只得到一句‘这小娃儿很健康’时,大概就不会说这些话了。”她突然庆幸当时没流着两管鼻涕,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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